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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筱贇揭露紅會社監委否決重查郭美美的真相!

(2013-06-13 15:45:14) 下一個

周筱贇揭露紅會社監委否決重查郭美美的真相!

    為什麽不敢重查郭美美?

    本來就是社監委和紅會演雙簧!

    #周筱贇爆料絕對靠譜#

    【周筱贇語錄】文學即垃圾,文人即流氓。糞青則是更低級的流氓。我寫的不是文學,我隻陳述事實。陳述事實、揭露真相就是正能量!

    努力了不一定能改變,但不努力就永遠不會改變!

    周筱贇曾揭露中石化天價酒事件、盧美美父女中非希望工程事件、重慶國際小姐選美黑幕、中華兒慈會48億巨款神秘消失、江蘇宿遷外籍人士當縣長等,起訴鐵道部拒絕公開12306訂票網站招標詳情獲立案。

    凡被周筱贇揭露者,要麽認錯、要麽停工、要麽巨虧、要麽撤職、要麽雙規、要麽判刑、要麽解散(鐵道部),一旦出手,從不失手,樹立起了“周筱贇爆料絕對靠譜”的品牌。

    本文僅代表我個人立場,與發布網站無關,與本人供職單位無關。

    文/周筱贇

    核心提示:

    提出重查郭美美本來就是社監委和紅會演雙簧演砸了!幹爹牛B!你懂的!

    社監委委員王永在管理官微時,成天都是在為紅會辟謠、辯解、澄清。他還給趙白鴿頒獎“十大品牌女性”。我親眼看到過,趙白鴿特別欣賞王永,對王永簡直就像對親兒子一樣。

    紅會社監會“決定不再與紅會有任何利益關係”,那該回避的回避、該辭職的辭職!卻至今沒有一個委員因我的揭露而辭職,這就是不要臉!

    紅會社會監督委員會應該改名“專家谘詢委員會”,或者幹脆改名“紅會外聘公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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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查郭美美本來就是社監委和紅會演雙簧!

    我 早在5月13日率先揭露紅會社會監督委員會時就說過,這個號稱獨立第三方監督紅會的社會監督委員會,其實是紅會養著的公關部。此後,我和媒體陸續揭露16 名委員中,有9名委員和紅會有直接利益關係。所以,當初社監委號稱要重新啟動調查郭美美事件,我早就預料到這是根本不可能的。

    社 監委根本不敢查郭美美的,因為郭美美事件實在是水太深了!幹爹牛B!你懂的!一旦重啟調查郭美美,必然是拔出蘿卜帶出泥,黑幕會越扯越多,這是紅會絕對受 不了的!所以,在6月9日的紅會社監委全體會議上,社監委重查“郭美美事件”決議被否決,完全都在我的預料中。

    社監委委員王永在 擔任社監委官微管理員時,成天都是在為紅會辟謠、辯解、澄清。他還以自己的私人公司“品牌中國”給趙白鴿頒獎“十大品牌女性”,吹捧趙白鴿為紅會改革做出 的貢獻。而據五嶽散人爆料,另有女企業家讚助了38萬後獲得“十大品牌女性”。我親眼看到過,趙白鴿特別欣賞王永,對他簡直就像對親兒子一樣。

    王永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辯解說:“我若是紅會公關,為何提議重查郭美美?”其實,紅會社監委和王永在“重查郭美美事件”中的表現,恰恰證明社監委隻是紅會的公關部,他們兩家就是穿一條褲子,宣稱要重查郭美美事件就是在演雙簧。

    2013年4月24日上午9:27,@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 官微發布工作動態,宣布“社監委內部已對重查郭美美案達成初步共識,中國紅十字總會也表示願意配合這次調查。”

    到了中午12:45,官微突然改口說“#致謝與聲明#昨天下午,社監委委員@劉姝威 黃偉民 @王永 建議重新調查郭美美事件的消息得到廣泛關注,不少媒體和網友也希望參加,特此致謝。按照社監委章程,該提議須由半數以上委員通過方能啟動,進一步的消息將隨時發布。”

    請注意:王永作為紅會社監會官微管理者,先以社監會名義說“達成共識”、紅會“也願意配合”,然後又以社監會名義說僅僅是個人意見,還沒表決通過。

    我隨即發布微博:

    既然還沒有經過半數以上委員投票通過,為什麽就通過官微說要調查郭美美?紅監會出爾反爾,是啥意思?這個官微到底是真的是代表社會監督委員會,還是有某一個人在控製?@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 自成立以來,除了幫紅會澄清以外,做過什麽監督紅會的行動嗎?紅會那麽多廢話幹嗎,敢讓老百姓隨便查賬嗎

    紅會秘書長@王汝鵬 在2013年4月26日的表態讓一切都明白了,他在微博說:

    我 澄清下,紅會沒有任何人說要重查GMM,社會監督委目前也沒有開會作出決定要重查GMM。真實情況是監督委王永、劉姝威兩位委員的個人提議。一些媒體記者 見風就是雨,報道成了紅會決定要重查GMM事件。這樣的烏龍新聞真是讓人哭笑不得。(1170)| 轉發(30508)| 收藏| 評論(21029)2013年4月26日 18:06

    過程很清楚了:一開始就是紅監會發言人王永打算幫紅會洗白,於是提出要重查郭美美事件。為什麽王永認為重查郭美美事件能幫紅會洗白呢?因為在重查之前,結論已經定好了,即“郭美美炫富和紅十字會沒關係”。在調查之前,王永就說“郭美美事件中沒有蛀蟲”(參見@徐達內 《媒體劄記:紅會公信力》2013年4月25日)。王永你還沒調查,結論就已經出來了,這樣的調查除了幫紅會洗白外,有什麽意義呢?

    然後,王永根本未經社監委其他委員討論,就通過他一個人實際控製的紅會社監委官微,綁架了其他委員,以社監委官方名義發布了消息。

    結果沒想到,紅會認為根本沒必要重新調查,@王汝鵬 提出強烈反對。既然社監委的經費、辦公場地、工作人員都是紅會的,老板不同意重新調查,於是王永馬上改口,就縮回去了。

    而 王永又是什麽人呢?王永自稱品牌中國產業聯盟秘書長,自稱是NGO,被我揭露根本沒有在民政部注冊,是假冒NGO,王永又改口是香港注冊的社團,然後我向 香港政府警務處核實,品牌中國根本沒有在香港注冊社團,王永純屬假冒香港社團,實際上是以一萬港幣在香港注冊的空殼公司。王永又改口說他沒看清楚注冊證 書。王永的空殼公司在香港注冊了10年,竟然說沒看清楚注冊證書,你信嗎?王永又說空殼公司不違法,然後我委托朋友到王永香港公司注冊地點實地調查,發現 根本不存在這家公司!全都是假的。

    二,社監委承認有利益:公開承認,堅決不改

    6月9日社監委全體會議, 拒絕記者旁聽,先說上午開會後說改下午,先說在紅會總部開後說改了地點但有紀律不能告訴記者,先說晚7點開發布會後說取消了。把采訪的記者忽悠的團團轉, 有記者因此在紅會門口的雨中白白等了三個小時。社監委,你們是在搞地下活動嗎?社監委開個會都要偷偷摸摸,還能代表社會監督紅會?拒絕媒體,拒絕公開,成 天幫紅會辟謠,這就是社監委號稱的獨立第三監督?一個不願接受社會輿論監督的機構,有能力去監督紅會嗎?

    據央廣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昨天召開2013年中期會議,決定今後所有社監委委員的監督都采用自願義務服務形式參與,不再與紅會有任何利益關係;並決定本月14日召開媒體見麵會。”

    簡而言之,就是“紅會社監會決定不再與紅會有任何利益關係”,這個“再”字用的真是妙!原來紅會社監委此前的監督,都是和紅會有利益關係的啊!一不小心說了實話了。

    既然承認此前紅會社監會與紅會有利益關係,那就該回避的回避、該辭職的辭職,還有什麽廢話呢?可是,這次紅會社監委的會議明確表示,“這些委員是敬業的,認真地履行了自己的責任,不會因為質疑而離開社監委。”這就是不要臉!這是在侮辱公眾的智商!

    紅 會社監委本身就是紅會自己邀請了一幫熟人來裝門麵假裝監督的,都是七大姑八大姨,和紅會曾經有過合作,當紅會法律顧問的、拿紅會課題費的,在紅會直屬單位 做理事的、幫紅會籌款的,從紅會領工資的,紅會合作經營單位的,這些利益關係都還在繼續,卻說“決定不再與紅會有任何利益關係”,這是在在侮辱公眾的智商 嗎?

    本人周筱贇和媒體先後揭露號稱獨立監督紅會的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16名委員中,有9名與紅會有直接利益關聯。我曾在6月8日紅會社監委全體會議之前,公布了“終極版紅會臥底名單”:

    感謝潛伏在紅會和社監委的內線提供的信息,在紅會社監委16名委員中,目前被我和媒體揭露和紅會有直接利益關聯者為9人,超過一半。按被曝光時間順序:

    1,王永,“品牌中國產業聯盟”秘書長,假冒香港社團,實為香港皮包公司,與紅會合辦“中國品牌節”商業活動

    2,王振耀,原民政部慈善司司長、北師大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承接紅基會項目評估

    3,袁嶽,零點研究谘詢集團董事長,參與紅會博愛家園評估問卷設計

    4,張勇,北京市紅十字藍天救援隊隊長,與紅會簽署勞動合同,從紅會領工資,接受紅會考核

    5,金錦萍,北京大學法學院非營利組織法研究中心主任,是紅會直屬單位紅十字基金會現任理事

    6,鄧國勝,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創新與社會責任研究中心主任,曾任紅會籌資工作委員會委員

    7,鄭靜晨,中國工程院院士,組建了中國紅十字會救援隊,是紅基會高檔地產項目“曜陽國際老年公寓”的共同經營方法人代表

    8,黃偉民,國浩律師事務所執行合夥人,國浩律所曾任紅會法律顧問

    9,呂紅兵,國浩律師事務所首席執行合夥人,國浩律所曾任紅會法律顧問

    目前尚未發現與紅會有直接利益關聯者為7人(按姓氏筆畫排序):

    1,白岩鬆,中央電視台節目主持人

    2,劉姝威,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所研究員,中國企業研究中心主任

    3,陸正飛,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副院長、會計學教授

    4,遲福林,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研究員

    5,楊團,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員

    6,俞可平,北京大學中國政府創新研究中心主任、中央編譯局副局長

    7,翟曉梅,中國協和醫科大學生命倫理學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三,紅會社監委幹脆改名“紅會外聘公關部”吧!

    紅 會社會監督委員會存在最大的問題,就是其監督權的合法性來源,即社監委的監督權到底是誰賦予的?社監委號稱是代表全社會監督紅會,它的監督權是全社會賦予 的嗎?當然不是全社會賦予的,連紅會全體會員大會賦予都不是。社會監督委員都是紅會指定的,遴選程序和標準從未公開過,名單在確定之前也從來沒公示過。社 監委監督權是紅會的幾個領導賦予的,社監委也不是獨立法人,它實質上就是紅會的內設機構,屬於內部監督機構(成員外聘)。自己監督自己當然可以,但那這就 是紅會的內設機構,根本不是獨立第三方監督,但卻非假裝說是獨立第三方監督,這就是不要臉了!

    我在社監委的內線告訴說,多名委員 對社監委的定位非常有意見,也有委員提出社監委改名“專家谘詢委員會”,但未獲通過。其實我覺得從現在社監委存在的現狀看,它就是一個專家谘詢委員會,為 紅會提供谘詢服務的。說通俗點,不如幹脆改名紅會外聘公關部,這是最名副其實的名稱。

    有委員稱“社監委隻是一個谘詢性的監督機構”,谘詢和監督,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身份定位,我實在想不出是怎麽統一起來的。紅會社監委真的要改革,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把社監委改名,改名為專家谘詢委員會,或者幹脆改名紅會外聘公關部!

    對紅會的社會監督當然應該存在,但是全社會來推選社會監督委員顯然操作性不強,從現在情況看,比較有可操作性的,就是讓紅會的捐款人推選代表對捐款流向進行監督。

    其實,紅會真的要挽回形象,方法很簡單:

    一是去行政化,才能杜絕最為人詬病的強捐、逼捐。

    二是公開全部賬目,公布明細賬,對賬目進行審計並公開結果。

    三,開展外部監督,尤其是輿論的批評監督,不要被網民一揭露就跳起來。被我揭露後,紅會和社監委要麽裝啞巴,要麽說我造謠,到最後才羞羞答答承認“決定不再與紅會有任何利益關係”。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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