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有人報案要查陳露勒索。我是非常支持法律出來幹預這件事。 這件本來很隱私的分手事件導致全民參與也許是一件好事。那就是公開討論戀愛分手男方付補償費的現代戀愛經濟學。
我對這種要分手費的事是非常了解的。因為我們家有一個不爭氣的弟弟。 一個高級白領幾乎所有的收入都賠給戀愛對象了。 每次分手少則幾萬多則幾十萬。 理由無非是你睡了我就該給補償。可以說現在滿世界都是女人給男人設下的愛情陷阱。 碰上像我們家這樣的還沒搞清楚女人的本質就先上床了。 隻要上過床了,你如果還想要留麵子那就掏錢吧。 否則就鬧到單位讓你名聲掃地工作不保。比如霍尊。
好一點的就是我和你戀愛你養我是應該的。花你多少錢都是應該。 也就是說用下半身換飯票。 我們這代有一定知識層次的女人都不能理解這些把自己的人設往賣肉的層次上靠毫無自辱的感覺。
看國內戀愛節目。大部分女孩子就是理所當然地要男方以及其父母大量的花錢。好想我是個女人就是靠賣肉養自己的。
陳露的這種獅子大開口。堂而皇之要霍尊的全部家當就是有這樣的社會風氣當後盾。覺得沒有法律什麽事。我希望政府這次用這個典型案例好好殺殺這股惡心人的風氣。讓年輕一代的女人懂得什麽叫自愛自尊。
不好意思。我最近挺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