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城裏對灣區男的聲討鋪天蓋地,大家義憤填膺,口誅筆伐,同聲譴責其喪妻後火速再娶,網上募捐,驅逐嶽父母,拒付商務機票等等劣跡。言辭激烈,甚至於有人提議要訴諸其工作單位,令其丟掉飯碗。似有不共戴天之仇。大有要把他打倒在地,再踩上一萬隻腳的感覺。
這部分網友的同情心和正義感令人感動。然而感動之餘,也有些恍惚。覺得自己仿佛置身於英模報告團,或是雷鋒生前班,周圍到處都是精神典範,道德楷模。要麽就是這些網友都生活在童話世界,世外桃源,到處民風淳樸,心靈纖塵不染。
聲明一下,沒有任何為誰開脫的意思。隻是就事論事,隻說事實。灣區這件事其實反映出很多深層的家庭問題。比如夫妻關係,與配偶父母相處,金錢觀念,財產所屬,身後安排等等。
先說夫妻感情。那些譴責別人不念舊情,薄情寡義的人,想必都是夫妻恩愛的神仙眷侶。彼此情深意篤,忠貞不渝。但事實上,近年來各國的離婚率及婚後出軌率都在逐年上升。各種離婚案層出不窮。從比爾蓋茨到王力宏;從好合好散,到對簿公堂,都不乏其例。而所爭之物,無非錢財子女。除了撕破臉皮,互相詆毀的小打小鬧,還有極端的你死我活。
2005年,普度大學碩士,清華學士陳丹蕾,槍殺了同為清華畢業生的丈夫。隻因對方說“離婚”。
2007年,新西蘭的薛乃印,殺妻後藏屍於汽車後備箱,拋棄三歲的女兒,後逃亡美國。
2011年,施貴寶公司的李天樂,用鉈毒死丈夫。也是因為其夫欲與之離婚。
2016年,上海的朱曉東,因爭吵掐死妻子,並藏屍冰櫃三個多月。
2020年,杭州許國立,因一套房子的歸屬問題,與妻子意見不合,遂殺妻碎屍毀跡。
無數事實和眾多案例說明,當前社會整體的夫妻感情和關係,並沒有某些網友善良想象中的那般和諧美好。灣區男妻亡後火速閃婚,隻能算作小巫。
再說婆媳翁婿關係。曾有人說婆媳是天敵,能把婆媳關係處理好應獲諾貝爾和平獎。雖是戲言,也反映了非血緣關係的兩代人,長期共處的不易。
年齡,成長環境,生活背景,文化修養,個人品德的差異,尤其是夾雜利益分歧,往往令婆媳翁婿關係,相當微妙複雜。而日複一日,狹小空間下的各種摩擦,很容易讓彼此嫌隙愈深,積怨加大。
有過與公婆嶽父母長期同住的人,都會深有感觸。不否認,有待配偶父母如自己爸媽,與之關係親如父子(女),母子(女)的,但那不僅要求夫妻感情深厚,還要求這種關係中的所有人善良,寬厚,有足夠的修養和涵養。因而極為難得。
2014年,聖地亞哥前來美國探親的退休教師朱力,爭吵中,當著兩歲孫子的麵,刀刺兒媳致死。
2016年,洛杉磯汪勳厲,槍殺赴美探親來自中國的嶽父母。
這些凶犯不可能前一天還與兒媳,嶽父母其樂融融,後一天就刀槍相向。可以想見,這是積蓄壓抑了多久的齟齬和宿怨。
說回灣區的個案,妻子離世,尤其是新婦入住後,前嶽父嶽母繼續同住,即使是疫情所阻,和為照顧外孫,仍顯得比較怪異。家庭結構和人物關係都較為複雜。令每個人都別扭。如果是女婿主動讓前嶽父母照顧後妻,這個請求則很不合適。
夫妻同在,與一方父母長住都會矛盾叢生,他家這種情況,翁婿不合,就更不足為怪。
別說與女婿兒媳了,自家兒女處不來,甚至訴諸暴力的也不是沒有。
2002年,山東招遠趙玉令,因索要建房錢款未得,用斧頭將回國探親的留美博士,後供職於強生公司的女兒,及女婿,於睡夢中砍死。
再來說金錢價值觀。每個人對錢的態度都不一樣,有人仗義疏財,有人錙銖必較。有人一擲千金,有人一分錢掰兩半。隻要是自己勞動或通過其它正當渠道,沒有靠偷盜和坑蒙拐騙所得,如何支配,包括給予捐獻,都是持款人的自由。
灣區的事,一些網友認為,喪妻的丈夫並不貧困,不應該募捐。我不知道募捐網站對發起人的經濟狀況有無要求和限製,如果有,且該男子通過了審查,那他應該是合乎條件。如果是以其嶽父母的名義募捐,估計會更符合要求。
網上籌款,對於陌生的捐獻者,是幫人度過經濟難關的善心;對於同事朋友來說,還是一種精神上的支持或追思。不隻是金錢上的讚助。就像各國各地天災人禍時收到捐助,並不完全是因為缺這個錢。
至於有網友憤慨於女婿沒有出錢為嶽父母購買商務機票,請這些網友先想一想,自己有沒有為公婆嶽父母買商務艙?如果沒有,就不要要求別人。
又有人說,給嶽父母十萬美元太少了,如果網友是那女婿,會給多少呢?那位太太是知道自己的人身保險金額的,如果父母很需要錢,不會不考慮吧。如果女兒生前都沒想給,卻在她過世後非難女婿,有點不合情理吧?那些網友們都會比丈夫對公婆更好,或是比太太更孝敬嶽父母嗎?
有人總是以自己的想法為標準,好像他是真理和正確的化身,總喜歡動不動把誰拎上道德法庭,自作法官,審判一番。如果有誰真那麽同情兩位老人,完全可以把自己的錢拿出來接濟他們。如果是慷他人之慨,想指揮幹涉別人怎麽花他自己的錢,則有顯示道德優越感,和站著說話不腰疼的嫌疑。那些大聲譴責渣男的人群中,如自己遇到相似情況,肯定會有人做得還不如灣區男!
上學時一個同學的太太剛從國內出來,在餐廳打工。因為沒有駕照,其夫每天接送她上下班,每次妻子付丈夫兩元車費。
認識的一對夫妻。因是女方的媽媽為他們購置的房子。丈夫每月需付一半的房費給妻子。這都是真人真事。
最近看城裏一篇文章,稱灣區事件後,一些太太甚至開始立,改遺囑,將受益人都設成孩子和父母。可是,男人也可以立遺囑,把錢都留給他父母啊。如果都擔心成這樣了,與其成天夫妻鬥智鬥勇,互相跟防賊一樣,不如趁早一拍兩散,帶好自己的錢,各回各家,各找各媽,誰都免得吃虧。
媽媽們還得把孩子都帶在身邊。2020年,重慶的張波,為了與新歡結婚,殘忍地將一對親生兒女從15樓拋出致死。
灣區這件事能引發這麽大的熱度,和網友這麽激烈的討論,我既意外,同時也被網友的同情心和正義感所觸動。感歎之餘,不禁聯想:咱也別說一方離世,也別扯公婆丈人。就是夫妻離婚,能做到好聚好散,不出惡言,遵從法律,在財產上不作假,不隱匿,不轉移,把對方該得的給人家,子女的撫養權歸屬,全從孩子的利益出發,而不當作私有財產來爭奪。今天譴責渣男的人們,能做到這些的,不知能有多少。說別人總是容易的。
這件事歸根結底是隻別人的家務事。近兩年多事之秋。從疫情起源的懸而未解;到極端檢測和隔離政策令海外華人歸國無門。從國內動不動全員核酸檢測,動態清零,封城封小區,電焊大門,致深圳有人餓死;到西安等地因極端防疫政策令多名孕婦流產,急症患者失於救治殞命。這些人命關天和涉及許多人自身利益的事情,卻未如灣區男事件這樣引發網友廣泛的興趣,形成如此熱烈的討論,和激烈的言辭。
想起有個名人說過一番話,大意是:有的人思路很奇怪。對於一些小的不公,總是耿耿於懷,憤憤難平;而對真正損害其利益的大惡,卻又視而不見,或裝聾作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