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心博客

許多人或事,大概是不能按照鬥爭哲學那樣用“兩個凡是”來分類的,否則就無法解釋為何一對死敵都愛吃同一種佳肴、都愛娶同一類美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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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話情人節

(2017-02-12 14:13:43) 下一個

漫話情人節

 

田 心

 

 

新年過後,第一個西方的節日就是情人節。由於情人節總在中國春節的前後,中國商家在為春節大商機策劃時,決不會忽略早已流行於中國城市的情人節。不知從何時起,人們並不關心任何節日的本來意義,隻把它們看作賺錢或花錢的時機。“情人節”則遭到了最淒慘的褻瀆,基本上成了道德淪喪者的節日。究其原因,不僅是人們不了解情人節的來曆,更重要的是對“情人”一詞產生了可怕的誤解:他們混淆了“情人”這個詞與“情夫”、“情婦”那兩個詞的含義,誤以為“情人”就是“情夫”和“情婦”的合稱。

“情夫”和“情婦”是指婚外性關係的雙方,亦稱“奸夫淫婦”。在無論多麽性解放的社會裏,也屬於罪惡的、見不得人的秘密關係。而“情人”則是光明正大地合法相愛的男女關係。能稱為情人的雙方關係,就是即將結婚或已經結婚的關係。西方的情人節正是在這樣的定義上產生的。

公元268年到270年, 羅馬帝國的皇帝是克羅迭斯•高司卡斯(Claudius Gothicus)。離皇宮不遠有一個基督教修道院,那裏住著男修道士瓦倫丁(Valentine)。羅馬人很尊敬瓦倫丁,常常有許多人聚集到他所在的修道院,在聖壇前聆聽他講道。那時基督教已成為羅馬帝國的主流宗教,結婚的人無論是不是基督徒,都有來請瓦倫丁證婚(即主持婚禮)的,這種情況與今天的歐美民俗很相似。
  當時,羅馬帝國對外的征戰不斷,克羅迭斯皇帝需要征集大批男公民去前線打仗。可是按照基督教聖經的教導,新娶妻之人一年內不可從軍出征(《聖經·申命記》24:5)。為了使被征的青年能立即開赴前線,克羅迭斯皇帝下令禁止青年們結婚,甚至連已經訂了婚的青年也必須馬上解除婚約。許多青年男子不得不告別未婚妻,奔赴戰場。
  瓦倫丁對克羅迭斯的此舉非常不滿。有一對情人來找他證婚,瓦倫丁不顧皇帝的禁令,照常在聖壇前為他們舉行了婚禮。這消息一傳十,十傳百,很多人來到這裏,經瓦倫丁證婚結為夫婦。消息傳到了克羅迭斯那裏,他暴跳如雷,命令士兵們衝進瓦倫丁所在的修道院,將瓦倫丁從一對正在舉行婚禮的新人身旁拖走,投入地牢。公元270年2月14日,瓦倫丁在地牢裏受盡折磨而死。
  為了紀念瓦倫丁,後來人們把每年2月14日定為“聖瓦倫丁節”,也叫“情人節”。

可見“情人節”的“情人”原意,對於未婚的人來說,是指即將步入神聖婚姻殿堂的男女; 對於已婚的人來說,就是指神聖婚姻的對方。在西方國家,情人節正是恩愛夫妻或即將結婚的男女雙方互致信函、互贈鮮花禮品、再次表達深情厚愛的節日,或感情出現裂痕的雙方設法修複關係的節日,或一方已去世、另一方懷念追思的節日。

可在眼下的中國,未婚的人把根本沒有考慮談婚論嫁的異性熟人,或已婚的人把屬於犯奸淫罪的婚外性關係對方,當作在情人節致函、獻花、約會的“情人”,那就完全把這個節日的神聖原意搞反了。

其實,“情人”一詞並不難解。在幾十年前的中國,社會道德觀念比較正統,那時全國人民人人都懂的一個通俗詞匯“愛人”,正是西方情人節的“情人”一詞的同義詞。老一輩的同胞啊,“情人節”就是“愛人節”呀。既然這節日傳到了中國,就讓它提醒我們珍惜、關心或懷念我們的愛人吧。

曾經誤解過“情人”含義的未婚青年啊,請千萬不要輕看了婚姻的神聖性,要慎重選擇將與你終生相伴的愛人!今天你也許還接受不了這樣的婚姻觀:“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汙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聖經·希伯來書》13:4)”遲早總有一天,你不得不麵對這樣一條簡單的真理:人人都要為自己的縱欲和輕率付出代價。

從事書刊、網站、通訊等行業的朋友啊,願你們不要為賺錢而喪失良知,救救可憐的孩子們吧。我家前方就是一所頗具規模的初中,每當夜幕降臨,一對對“小情人”鑽進花樹叢中,家長還以為他們在學校裏補課呢。去年情人節的第二天清晨,我散步路過那裏,一位清潔工對我說:“作孽呀!還沒開學,怎麽一晚上扔的這玩意兒(避孕套)就有好幾十呢?”朋友,你說你不是賣那玩意兒的。但至少你可以做一件善事:不要在情人節之前增加色情刺激圖文和提供汙穢下流的手機短信用語,行嗎?

 

(寫於二○○八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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