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國內炒得好不熱鬧的準院士段振豪先生的包N奶生私生女一事,最大的看點就在於師生之間的那點破事了。說句老實話,盡管可能國內現在不泛女大學生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而與她的老師有苟且之事,但大多數是由於當今的國情所造成的,是屬於被逼的那種,因為和教授相比,學生總是處於弱勢力的一方。要是在美國和加拿大,像老段與學生張XX之事,學生絕對可以告老師性騷擾,而且她必贏。其結果往往是,輕則老師會被大學解雇,丟掉鐵飯碗;重則賠錢坐牢,家破人離。
在美國加拿大,性騷擾的犯罪應該是最不劃算的犯罪了;好多情況之下,犯罪人既沒有任何“性的目的”,也沒有任何“性的行為”。而且一旦控告性騷擾罪成立,所判的處罰也是相當重的,用“隻比死罪輕一點”來形容是一點也不過分。所以,想要在美國加拿大生活,首先你得懂得什麽是性騷擾,怎樣去識別它,然後再設法避免它,保護好你自己和家人。
在美國和加拿大的大學裏,任課老師通常每星期有兩次集體答疑,每次兩小時左右,他(她)們並不喜歡學生單獨去辦公室裏問問題,即使學生要去,也得事先預約。學生去他(她)辦公室的時候,不管學生是男是女,教授總是要把門大打開,讓裏邊的人能看到外麵,外麵的人能看到裏麵,其目的是要減少性騷擾發生的可能性,防止有不懷好意的學生以此來告自己,起到保護自己的作用。教授們清楚的知道,一旦學生告,自己將會有很大的麻煩,要知道一個大學教授職位的得來是相當不容易的,要是因此而丟掉飯碗,想再找份工作都會很難。
在美國和加拿大,當你找到工作後上班的第一個星期總是培訓,內容包括公司的業務簡介,安全知識,性騷擾的產生,預防和保護。後者的培訓可能花上一到兩天,培訓完了還需通過一個考試,必不可少。因為如果一旦職工告公司提供的工作環境容易產生性騷擾成功,公司就可能賠上幾百萬美元的錢,教訓是十分深刻的。
我還清楚的記得來美國兩年後的一件事。一天中午,因為有點急事情,我在公司辦公室的走廊上快速的走著,手也就甩得比較高,一不小心就碰到了一個男同事的屁股上。這位男同事當時很氣憤,對我說“你這是對我在進行性騷擾,我可以起訴你的”。我立馬賠了不是,解釋這不是有意的,請他原諒。他看到我非常認真的對待這一事件,就用像“法官的身份”一樣對我進行了一番教育後原諒了我。通過這件事情,我也深深地理解了為什麽在美國和加拿大人與人之間總是保持有一定的距離。
還有一件事,在我原來公司工作的時候,有一個女同事被安排在船上的實驗室工作了六個星期。回來後她就請律師告公司提供的工作環境對她產生了性騷擾,要求公司賠她三百萬美元。具體原因是實驗室的走道太窄,在她做實驗時,每次有人經過都會碰觸到她,讓她感到相當的不舒服。官司打了好久,公司花了很多錢在律師身上,最後還是搞了個庭外調解而告終。順便說一句,美國有很多很好的壞律師,他們幫你打官司,不贏不收錢,贏了後再收你從公司賠得的錢的百分之三十,因此,在性騷擾的官司上,這些壞律師們總是使出他們的百般武藝去贏得這些官司的。
總之,在男女問題上,美國是說嚴又嚴,說隨便又隨便。作為一個外來者,必須時刻小心,既不要去進行無意識的性騷擾犯罪,也要懂得對性騷擾犯罪的辨識,避免自己成為性騷擾的犧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