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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的自我保護意識

(2012-10-10 20:18:47) 下一個


中國是個重視禮儀的國家,政府和社會提倡、鼓勵、甚至要求人們見義勇為,這本無可厚非。不過,在提倡、鼓勵和要求人們這樣做的同時,很少有對老百姓進行自我保護的意識教育,至少在這方麵人們沒有足夠重視。因此,經常有為做好事而下水救人者自溺。更有甚者,連警察的自我保護意識也不強。上個月,老家縣城的胡警官在和一毒販爭鬥時自己就嚴重受傷;幾天前,還是在老家縣城,年輕的交通警李警官在高速公路上執勤時被超載重車活活壓死。這些救人者和執法警官們都值得尊敬,不過他們的死傷也突顯了國人的自我保護意識很差。

美國是一個以自我為中心的國家,沒有像中國那麽多的禮儀,政府和社會從來不提倡、不鼓勵、甚至不要求人們見義勇為。有時候,個別人因自覺見義勇為而受傷或死亡,雖然媒體輿論可能稱呼他(她)為英雄,對其事跡進行廣泛報道,但決不會要求大家向他(她)學習。美國人的自我保護意識特別強,他們認為,抓犯人是警察幹的事,也是警察的職責;他們也認為,不是不能見義勇為,但你必須首先保證自己的安全,在沒有確定自己絕對安全的時候,就不要去見義勇為,免得添亂。總而言之,無論是下水救人也好,見義勇為也罷,如果你沒有受過專門的訓練,就不要去冒險施救,不會因為你不去搭救別人而受到指責的。此外,美國的自我保護意識教育也很到位,無論是學校、公司、還是政府機關,經常舉行各種各樣的自我保護的培訓:消防培訓海上求生,如何應對賭徒,女性如何保護自己,等等。不過,不管是哪種培訓,有一點教的是共同的,那就是“遇到需要見義勇為的情況,如果沒有受過正式培訓,沒有絕對把握,就不要去施救”。

小時候看電影,看到美國鬼子總是戴鋼盔,小心翼翼的俯身前行,以為他們是怕死。當然,怕死是肯定的,不過,實際上他們是在按平時受到的訓練在保護自己。要知道,留得青山在不愁沒柴燒,如果自己都不曉得保護自己,怎麽才能打得贏勝仗呢?!還有,在美國做警察是很危險的,因為人人可以持槍,他們要麵對的可能是凶狠的持槍賭徒,一不小心就會命歸西天。即使如此,美國的警察也不能亂來,得依法文明的執勤,因而,麵對不法分子,他(她)們總是小心翼翼,一方麵用強硬的口氣要求對方配合自己,另一方麵自己也會快速占據有利位置,必要的時候會拔出手槍,隻有在確信自己安全後才會慢慢的靠近對方。據統計,美國大約有92萬警察(人口的3.25%),其中有66萬正規軍,26萬文職人員。每年,在執行公務中犧牲的警察大約有150到165人,如2011年就死掉166個警察,其中62人死於槍擊,60人死於交通,44人死於其它原因(例如心髒病等等)。在美國這種人人可以持槍的環境下,如果沒有強烈的自我保護意思,因公犧牲的警察恐怕是要比這多得多!

總之,見義勇為值得提倡和鼓勵,自我保護意識也應該加強。美國人總是以自我為中心這一點不一定可取,不過,他們重視自我保護意識的培養和加強自我保護的培訓確實值得國人借鑒和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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