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論對家暴說“不”不是強勢
見到固守“傳統文化”(注意打了引號)的言論“強勢的女人多了,所以感情不穩定的多了,所以離婚的多了,所以婚外情的多了,所以經曆感情痛苦的男男女女多了。” ,不禁啞然失笑。
中國古代婦女,尤其是明清,沒有和丈夫離婚的權利,除非有丈夫打老丈人等極端之舉,犯下“義絕”之條;休妻也要有“七出”之條,但還有“三不去”。婚姻當然“穩定”。例如,《大清律輯注》:“蓋夫為妻綱,妻當從夫,妻毆夫則妻應坐罪,離合聽夫可也;夫毆妻至折傷,夫雖犯義絕,而妻無自絕於夫之理,故必先審問,夫婦俱願,乃聽離異。如夫願而妻不願,妻願而夫不願,皆不許離異也”。就是說女人弱勢到被丈夫打傷,如果丈夫不同意離婚就不判離。這狀況到了民國,部分采用的現代法律,婦女才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離婚。這樣穩定婚姻中的男男女女,是不是“經曆感情痛苦”少呢?古今中外,不和諧婚姻始終存在,隻是現代法律賦予了婦女離婚的權利。
至於婚外情,自古東西男女皆有,中國古代男子娶外室(編製外的女人,非妻非妾,地位極低,或說是當時的小三),甚至尋花問柳都合法。這些行為在現代定義上叫“婚外情”或“婚外性行為”,所以現代社會“婚外情的多了”。在這裏寫出個數據:美國婚姻與家庭治療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Marriage and Family Therapy)的數據表明,約15%的妻子及25%的丈夫同非配偶女性發生過性關係。另一個數據和所謂的“傳統文化”(還是帶引號)更相悖:根據從許多方麵對美國人自身定位問題展開追蹤調查的綜合社會普查(General Social Survey)的研究發現, 2000年以後,78%的男人和84%的女人相信婚外情絕對錯誤。回顧曆史,所謂的“傳統文化”中的人們又是怎麽看婚外情呢?
在形容個性時,強勢往往指愛掌控,強行要別人接受自己的主張和理念,個性和欲望都張揚到最大化。經常見的一句話就是:“我讓你往東走,你敢給我往西一個試試!?”把自己的意念強加給別人是強勢,而維護自身的合理利益不是強勢。不能說女人不願整天夾著尾巴就是強勢;也不能說女人反對嚴重傷害自己和家庭利益就是強勢。
在當今社會,婦女、老人、兒童和殘障人群,往往屬於弱勢群體。在西方國家,來自某些地區的移民由於信息的不對等、經濟力量的懸殊或/和其他曆史原因,也屬於弱勢群體。(弱勢群體的定義:“是指在正義權利實現過程中,因為沒有得到社會資源受益的均等機會和權利分配上的基本權利目標,從而在境況上處於惡性循環狀態的社會成員群體。)是不是弱勢群體就應當坐等“人道關懷”,而沒有爭取合理權益的權利呢?是不是說弱勢群體反對自身權益被不合理侵害還應當做沉默羔羊而避免被扣上“強勢”的帽子呢?
反對家庭暴力是為了維護婦女的“權利”,而不是“權力”。現代女性主義主流訴求的是婦女有婚姻自由的權利,有在社會中求得發展的等等權利,並不是說女人在家庭中要一言九鼎,要絕對領導權力。但是婦女的利益也絕不可以忽略不計,不與考慮,而是應當予以尊重。而且時代在發展,維護婦女權利也是個動態的概念。在早期的婦女運動強調的婦女的政治、法律、社會方麵的最最基本的公民權力;如今強調的是注重性別差異的價值和尊嚴上的權利。反對家庭暴力則是在維護受害者做為一個人應當具有的安全地、尊嚴地生存的權利。所以說,對家暴說“不”不是強勢。
還是看妻子的父母的次數多,
我以為以上的兩種情形出現,是基於愛妻不如敬外母的心理,
而不是強勢和弱勢的問題,強與弱是要看誰愛誰多一些,深一些,
夫妻間互相識做(通情達理)的少,誰欺誰的多,那就要一方願打,
一方願挨(打)才能愛情永固,唉!!!
婚姻真是一本最難念的經.
看過一些文章,男人們到了50對歲,就開始向外發展,可能這就是和妻子之間的裂痕吧。。但到了70、80歲的時候回歸,家庭總能接受他們,這是個奇跡。
我是覺得麵對現實生活還保持浪漫愛情對很多中國家庭並不太可能~~愛情能否轉化成親情,用飄飄你的理念是:緣分的善惡~~
楓,你覺得愛情真的會變成親情嗎?
讚同花兒的“家——不是個“講理”的地方。”~~但是也是有底線的,一方無原則地退讓也是隱患~~
這就是我同藤玉說的“婚後麵對多多現實時,要看愛情能否適時轉化為親情”呀~~我覺得你朋友說的不是悲觀是客觀~~
一位朋友說婚後的愛情會隨著日子磨光,也許悲觀了些,我相信肯定有很幸福的。隻是幾率有多高吧。。
其實搜集資料的過程也是溫故而知新的過程,很享受~~
謝謝林楓分享好文!
我想:“矛盾出現時愛情是良藥”可能在婚前屢試不爽~~婚後麵對多多現實時,要看愛情能否適時轉化為親情。。。而這種婚姻上衍生的親情又和原生的血緣親情又不盡相同。。。似乎我也一兩句話說不清~~
我很讚成藤玉姐姐說的 在正常的家庭關係裏“夫妻之間有些事情真不能太認真”~~
你寫的太好了。夫妻之間有些事情真不能太認真,要都那麽的話^_^。
愛情躲到哪裏去了?我想矛盾出現時愛情是良藥。
對那些自我感覺生不逢時的現代人,隻能建議研習穿越~~謝謝月兒姐姐的支持~~
祝周末快樂!
謝謝飄姐誇獎~~
謝楓妹~
讓每個人活出尊嚴,活出蒙愛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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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新時代的訴求~~姐姐全家周末愉快~~
問好林楓妹妹和寶寶們長周末愉快(^O^☆♪
要是講到細節,重要的是達到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方案,不是一方對另一方強加而來。生活中女方由於照顧家庭等原因收入低於丈夫而得不到尊重的事例也時有發生。。。。
這篇文章兼論反家暴是否是強勢的話題,被感情虐待的受害者的父母幾乎被“忽略不計”。。。但是可以當ATM使。。。
可是你調查以下, 1)年輕夫妻和丈夫的父母一起住的多, 還是和妻子的父母一起住的多? 2)看丈夫的父母的次數多, 還是看妻子的父母的次數多?
其實,經過1949年以後的60多年的變化, 中國婦女的地位已經超過了男人. 我說的是在家庭, 而不是在社會.
這麽絕對?那麽美國家庭中美國男人是弱勢群體麽?
謝遊姐。
你說的家庭暴力的法律製裁和政府幹預吧?已經有無數的專家學者論證過:對於製止家庭暴力最重要的手段是將施暴者和受害者分開。無論男女國籍。因為受害者無力製止暴力。遭受家庭暴力的也有男性,不過較女性少許多。
正是因為受害者在家庭環境中是弱勢,所以法律予以保護並且社會予以幹預。。。但並不能說因為某些弱勢群體得到了一定保護,就變成強勢。也不能因為原來能打人,現在法律不讓打了,就判斷施暴者是弱勢,法律不公正。
一個正常的家庭裏,夫妻雙方的利益都要考慮,爭執是正常的,但是強加的控製則是埋下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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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