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偶然讀了網親苗青青的一篇怎樣教育子女的博文,原文:給單身女子群組的姐妹們:孩子教養何其難 我不是基督徒,就略過了經文那部分(本來也不是給我讀的,是給單身媽媽們讀的),雖然不是單身媽媽,但也曾經婚姻失敗,同前夫還有共同的孩子,對她的關於孩子教育的部分,讀著真是受益。再次謝謝。但關於婚姻失敗的責任部分,我卻並不認同,寫了這篇博文同她商榷。
1."婚姻失敗,雙方都有相應的責任,至少我們沒有好好地研究兩個人的價值觀是否相協。"
心理學的理論告訴我們,一段親密關係(包括婚姻)的建立和維持,需要兩個人努力,是兩個人的責任,而一段親密關係的破裂,有時隻需一個人(負責任)就夠了。這想想看,還真的是這麽一回事。結婚要兩個人同意才行,離婚,一個人同意將就可以了。
基於上述的理論,婚姻失敗,可能隻是一方的負責:比如家暴婚姻,比如配偶出軌的婚姻破裂。但是追究誰的責任有意義嗎?意義不大。有一些善於反省自己的人,婚姻失敗後,會陷於自責中,很容易地不停地問:我做錯了什麽?為什麽他會這樣對我?如果我不這樣做,會是另外一個結果。。。這樣的話,婚姻失敗後,再次心理重建需要很長的時間。而那些善於推卸責任的人,卻落得逍遙,永遠都活得輕鬆,自在。我自己的經驗是,不要去評判婚姻中誰對誰錯,誰負責任,我們應該更積極地從這一莊失敗婚姻中(或戀愛關係中)吸取教訓,思考怎樣在下一次的親密關係中,我們怎樣得到改進?
"至少我們沒有好好地研究兩個人的價值觀是否相協",--所以婚姻失敗,雙方都有相應的責任。我也不同意這個說法。經曆過婚姻的我們都知道,沒有跨進婚姻的殿堂以前,有些東西是被掩蓋的,是否謊言,很難洞察。比如我自己,很喜歡旅遊,前夫也把自己打扮成一位喜歡旅遊的人,隻是經濟條件不佳才被迫放棄自己的愛好。當年做窮學生很窮的時候,的確也沒有什麽機會來洞察這樣的謊言。隻有等到經濟條件寬裕的時候,這樣的不相協才會體現出來。這隻是一個小小的例子。怎樣撫養孩子也隻有等到孩子出生以後才能慢慢洞察是否同以前的表述有偏差。戀愛的時候,雙方都會把自己的美好一麵給對方看,這是我們成為人的生物性決定的。所以婚姻失敗後用這樣一個理由將婚姻的責任推到任何一方,都是不公平的。在我看來,還不如接受自己的局限,當初沒有真正的洞察,反而更有利於心理健康,更積極。
2.“婚姻失敗,或者,我們也沒有做什麽驚天動地的努力挽回一個婚姻,當然這和另一個人的心願究竟如何有關係。現在分開了,也要平靜看待彼此,都是能犯錯誤的人。在神眼裏都是有罪之人,和天下所有人一樣。”
那麽,我們要不要覺得我們有責任做一些驚天動地的努力去挽回一樁破裂的婚姻呢?如果一樁婚姻破裂了,不管形式上婚姻是否還存在,那也是一樁破裂的婚姻。有時不相協的婚姻就是不相協的婚姻,無論做多少驚天動地的努力,也還是一樁破裂的婚姻,而如果父母仍然在一起生活,研究表明,對孩子的損害比獨立,負責任的單親家庭更大。
3.“若你認為孩子父親管教嚴重錯誤,那理智地告訴對方注意,大家都是為了孩子的好處。假如他聽不進去,因為價值觀問題,使你的孩子受損了,這也有你一份責任。最初結婚的時候沒有發現這個問題,遺留到了今天產生後果。或者婚姻期間養成壞脾氣,作為配偶,你沒有成功幫助他改掉,產生今天的後果。或者你的錯誤行為也是導致分離的一個因素。”
“若你認為孩子父親管教嚴重錯誤,那理智地告訴對方注意,大家都是為了孩子的好處。”這個我是同意的。“假如他聽不進去,因為價值觀問題,使你的孩子受損了,這也有你一份責任。”為什麽?他是成年人,他的作為他自己負責。上帝說,我在這裏,你信我,你就有福了,反過來就是,你不信我,你就沒有福。但他老老老人家都沒有說,你不信我,是我的責任,你沒有福,是我的責任吧?我記得以前學聖經,大意都是,信不信我,那是你的選擇。我,上帝,給你信我的選擇。如果不是在教育孩子的問題上,孩子父親在其它的問題上犯罪,也該由我來負責人嗎?顯然這不該。那孩子父親的其它的行為,都不由該我來負責。推及情感和怎樣教育孩子,都是他自己的責任。
“最初結婚的時候沒有發現這個問題,遺留到了今天產生後果。”人都不是聖人,都會犯錯,而且,因為愛情的特殊性,這一點是很難洞察到的。回複1我也闡述了我的觀點。誰會在結婚之初就想要離婚呢?“或者婚姻期間養成壞脾氣,作為配偶,你沒有成功幫助他改掉,產生今天的後果。或者你的錯誤行為也是導致分離的一個因素。”對於配偶的壞脾氣,沒有人能夠成功地幫助他改掉,除非他自己尋求幫助。我們自己能做到的,反而是建立好自己的良好的疆界,不讓他的壞脾氣傷害自己,也幫助孩子建立好良好的心理疆界,不讓他的壞脾氣傷害孩子。一方配偶不改變,一點都不是另一方配偶的責任。相反,夫妻雙方都應該尊重對方,可以表達自己的願望,而配偶是否會接受,改變,完全是他自己的責任。想去改造對方,反而是婚姻中的大忌。一般來說,想去改變對方的那一方,是比較喜歡控製,不懂得遵重對方的人。
如果孩子的父親管教嚴重錯誤,出現家庭暴力的行為,請一定要報警,讓他停止傷害孩子,甚至終止他的撫養權。如果價值觀有嚴重問題,損害孩子的成長,也可以上法庭,終止他的撫養權。但如果還沒有到要終止撫養權的嚴重程度,在教育孩子時,隻能多給他灌輸一些正確的觀念,至於孩子是接受媽媽的影響多還是接受爸爸的影響多,這個真的隻能交給上帝他老老老老。。。。。人家了。
聽你說的,聖經有很多注解的。所以讀聖經的人是按自己的理解引申一番。我不想學深奧難懂的經文,那得去讀神學院了。我以前在神學院的學生樓住了很久的,有好多個當時將來要做牧師的朋友,不過他們從不將聖經掛在口上的。文學城有很多個基督徒,經常大段的抄聖經,這裏又不是神學院,也不是教堂。看到抄來了,我有時就會想一想,這怎麽跟眼下的事連在一起。在你的博客裏看到88和幾個結妹的對話和你的聖經段。不在那裏插嘴是因插嘴要先到歉。既然在這裏碰上,我是想弄清為什麽說信徒的心裏是自由的。起瑪88的就不自由。
另外,基督免了信徒的原罪不假,殺人傷人罪沒事先就免的吧。殺人要進牢的。傷人要負責的,行為不端,是不被人所恥的。
我沒興趣跟你討論88做了什麽什麽的事,我自個兒很清楚她的為人。我問的是你怎麽結釋這樣心靈象一隻困獸而自稱是信徒的現象。這種人不止一兩個的,所以我稱其為現象。因你說的信了神心靈就自由了,怎麽結釋困獸般的心靈?
回複老姐的評論:
關於橘子和你們的矛盾的事,我已經說了,幫不了忙,那是你們自己當事人之間要解決的,我不了解全貌.
但是我知道,橘子和你們有的人溝通過,希望去新群組和你們談談,我也發了信給你們其中一位,希望她把橘子的名字列上,讓她可以進來談。 但是,橘子的名字沒有被列上, 這個直接商談的渠道也就沒有了.
這是誰應該負責呢?大家各人自己想想為好, 我不便也不想評論,隻是把一部分事實告訴你,就夠了. 原來那個博客我理解是用橘子個人的IP 地址申請的,她要關閉,並且退還了別人的文章,那是她的選擇。我也不想評價,每個人做的如何是對,不能夠按照我或者你個人的觀點來評判,因為我們都不夠全麵客觀。 留給上帝他老人家好了。
關於以弗所書的那段經文的理解,我們一直在查經,所以查考過。以前是用加爾文寫的一本以弗所書的解經書查的,還有一本我借過朋友的台灣出的一本以弗所書解釋。現在我手頭有《聖經啟導本》,這本聖經有很多難點的神學研究注釋,其中也包括以弗所書寫作的曆史背景,就是因為這個教會裏當初麵對猶太人如何看待外邦人基督徒的問題,這裏的經文保羅是在這個曆史背景下麵說的, 基督使外邦人和猶太人兩下合一了。注釋裏都有。
你若想深入了解比較難懂的經文,我建議買一本啟導本聖經,會有極大幫助。查經是小組學習,由對聖經有過學習和研究的人幫助帶領,利用一些神學和解經的書籍,所以保證按照一定的規則解釋聖經。不是隨便的理解。聖經學習是很有趣味和收獲,長知識和智慧的一件事,我們花錢買服裝打扮外表一樣,花錢和時間買聖經的知識能打扮我們的心靈:))
謝謝老姐,中秋快樂!
所以基督來到世上以後, 外邦人不需要先做猶太人就能信基督。
這段話在引號外麵,想來不是中文版聖經裏的,是你們牧師的注釋?
從猶太人做起,是要先懂舊約的意思。我說“懂”不是抄一段話來,望文生義。你如此能引用聖經,何不抄來英文版的,我還能看的明白些。
即使信徒們真的被免了罪,我看不出來他們的靈魂比人家自動的更自由。否則怎麽會出現任意將共有的博客關閉的現象,而一轉眼假裝沒事一樣稱姐道妹的。苗青青事聰明人,當然知道我指的是什麽。
關於信基督的不定罪的經文在羅馬書8章1至4節:
"如今, 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 因為賜生命生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麵釋放了我, 使我脫離的罪和死的律了."
怎麽釋放的呢?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 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 隻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就是說基督受了肉身的刑罰, 代替了所有信他的人的罪, 所以信者被赦免, 不再定罪了。
關於外邦人不用成為猶太人就能做基督徒的經文在加拉太書3章26-29節"
" 你們因信基督耶穌, 都是神的兒子.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 都是披戴基督了. 並不分猶太人, 希臘人, 自主的, 為奴的,或男或女, 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 你們既屬於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以弗所書2章14節說“ 基督自己是我們的和睦, 因為他拆毀了(外邦人和猶太人)中間的牆, 使兩者和一。” 所以基督來到世上以後, 外邦人不需要先做猶太人就能信基督。
因為基督赦免了我們的罪, 我們敢於誠實地承認, 我也犯過錯, 不管大小, 但是神赦免了我的罪。 一切信他的人所犯之錯當我們承認之後, 他都赦免, 不再定罪了。 所以我們心中有平安。
你說的例子能說明: 基督徒也要花時間研究聖經, 才能明白聖經真理, 否則就得不著益處.
特別支持姐姐的觀點,一定要分得清責任。是自己的擔著。不是自己的不要隨便承擔,一個人的能力太有限,多數人不像自己想象的那樣,堅強到可以包容無原則。
至於內心的平靜,可以理解為心靈的康複。不是所有的病都需要截肢才能康複,也可以是上藥,可以是打繃帶,也可以是中藥。無論如何,首先找準是什麽病,然後對症下藥是關鍵。
同意老姐。內心是否平靜還真的與認為自己有了信仰與否無關。
“知道要做一個基督徒,要做猶太人做起。。。”第一次知道。
謝謝晨霧飄渺。每次都能從你的留言裏學知識。
你能闡述一下什麽是不注重婚姻,和不注重後代,怎樣得出活不過這輩子這個下死人的結論的?你這不是咒我的孩子吧?我前夫不管孩子,孩子不也一樣健康成長著,孩子將來結婚生子,他的基因照樣傳下去。
"... 因為信基督的人, 上帝已經不再定我們的罪了, 我們的心靈已經獲得了自由..."
心靈自由和相信上帝沒有一一對應關係。我看到很多信徒心靈被困的間直沒法形容;很多的非信徒心靈倒是很自由的。
我一直疑惑多少人是真正得了要領的,讀了希伯來語的聖經的。多少人知道要做一個基督徒,要做猶太人做起。。。
有兩種離婚案,一個是fault 離婚,另一個是非fault離婚。如果是錯誤離婚,法官在判離婚案時,會考慮錯誤一方承擔更多的經濟責任,以此補償受害方的損失。 但不進行任何道德上的判決,因為那不是法律的責任。
我覺得人類不久的未來肯定會注重婚姻和後代,因為那些不注重婚姻和後代的基因最終都會被淘汰掉.
隻有注重後代培養的基因才會傳播千秋萬代.今朝有酒今朝醉,不在乎後代的基因活不過這輩子.
你說的沒錯。不過,你表達的,不是我的文章真正要表達的意思。
“同時能夠接受孩子和和前夫(妻)一定的相處, 也能接受因此對孩子可能的不良影響. 這是沒有辦法控製的.”
隻能接受。這是法律上規定的。
握手花雨。
歡迎你來我博客做客。
謝謝你堅持不懈的地宣傳你的觀點。我以前在單身媽媽俱樂部群組博客同你討論了很多。
是啊,你說的沒錯。不過,我相信,人類永遠都不可能實現。因為,是如果。。。。。。
你是幸運的,正在實踐著你的理論,我也是幸運的,也在實踐著你的理論,其實,離婚的家庭,也同樣可以實踐你的理論,想想看,不是嗎?
謝謝青青。
祝賀你得到了內心的平靜。這是最重要的。可能每個人得到內心平靜的方式都不會一樣。我不知道你怎樣定義這個內心的平靜。我認為我自己內心平靜,盡管我鄙視我前夫,永遠都不會認同在很多事情上他的所作所為,但我的心理疆界很清晰,不會將他的責任攬到自己的頭上,當然每當我看見喜歡將前夫的錯誤攬到自己頭上反省的姐妹們,心裏也是很急的,總覺得要幫助她們。涉及到我們共同的孩子,我心平氣和地同他交流,但從不放棄咱們法庭上見的可能性,我不是一隻由狼任意欺負的羊,那隻中文課本上在下遊喝水的小羊。他不負做父親的感情上的責任,教育孩子的責任,這個法律上沒有辦法強迫,為了孩子,我就承擔。不過,我肯定不讚同他的做法。我現在有幸福的家庭,已經8年了,我認為當初我選擇第二次結婚的時候,有愛情,但基於第一次婚姻的教訓,我認為第二次婚姻的相協可能也隻是假象。不過,這一次,至少8年來,仍然是相協的,隻能說,有一種幸運在裏麵。
不原諒對方的所作所為,不認為他的錯誤的責任應該由我承擔,我仍然內心平靜和幸福。當然,最重要的,我不會天真的認為我有責任去讓他改正。
謝謝你的留言。通過你的留言,更多地了解了你。我不同意的地方,隻針對觀點,不針對你個人。
覺醒的一方最好是能冷靜地用最有力的方式幫助孩子, 同時能夠接受孩子和和前夫(妻)一定的相處, 也能接受因此對孩子可能的不良影響. 這是沒有辦法控製的.
哪怕是出於絕對的善意, 我覺得一旦想要控製, 愛的力量就會消失, 對孩子的影響力就會大打折扣.
謝謝蜜瓜。
有些時候婚姻不幸福兩個人還真都沒什麽錯,就是找錯了人而已。認識到了、走開也是糾錯的方式,用不著一再追究誰對誰錯。我們都不是神仙,都沒長著火眼金睛。
回複(晨曦)的評論:
兩位好。兩位的觀點不衝突。最重要的,如果父親對孩子做出了損害,父親應該負責,而不是母親也對父親損害孩子有責任。母親有發現,想辦法,同父親溝通,甚至求助法律的中止父親對孩子的損害的責任。
這個世界上,有一些人是自認為永遠正確的。對這樣的人,讓他們認識錯誤是很艱難的,不要試圖去做,遠離才是最好的選擇。
離開了撫養孩子,婚姻的存在就失去了意義.男女興趣愛好本來就不一樣,如果光靠以共同興趣愛好來維持婚姻,是很難持久的.
再說了,孩子是自己生命的未來.不為自己生命未來考慮的個體是沒有未來的.未來都沒有了,婚姻,甚至整個生命是否存在就都不重要了.
我是這樣看待我的前一次婚姻的:我結婚的時候是非常真誠的,愛著的,結婚的選擇是我在當時的感情,還有人生經驗的狀態下的最佳選擇。沒有後悔。也不覺得自己要為此因為後來離婚負什麽責任。婚後過的是窮日子,那精神上的追求就退其次,而生存成了第一位,那後來日子過好了,兩個人都有了不同的成長的空間,EX因為掙了錢,從此趾高氣揚,不相協就從此開始了。
雖然防病比治病更重要,但每個人不可避免仍然會生病。生病以後怎樣治療很重要。牢記心理學家說的:一段親密關係(包括婚姻)的建立和維持,需要兩個人努力,是兩個人的責任,而一段親密關係的破裂,有時隻需一個人(負責任)就夠了。
飄姐,除了你所說的反家暴宣傳的意義和責任的重要性必要性。。。是深遠,我還想加一句:華人一定要努力建立好自己的心理疆界。
經常讀你的評論都非常受益,謝謝。
“受害方不要譴責自己,不要為他人的過錯承擔責任."再同意不過了。不過,要責任方承認自己的責任也是非常有困難的,就像我博文《精英的離婚官司》裏的精英一樣,但另一方要有良好的心理疆界,不要內疚和自責,別人強加給你的責任,哪怕真心善意的為你好,也一概不要承擔。
飄姐好,應該這樣說,戀愛中的很多男女都放大了對方的優點,同自己相協的部分,而忽略了不相協的部分。或者,相協不相協的部分,也是會變化的。生活的環境,經濟條件,等等。比如,有人就隻能共貧窮不能共富貴,有些人就隻能共富貴,不能共貧窮。
首先, 家暴的情況, 我是讚成要首先保護女人和孩子. 男人當然是有極大責任的. 我的情況完全沒有家暴因素, 這可能是不同之處.
另外,我寫那個文章是從我作為女人自己的角度反思自己有什麽責任, 未來應該改進以免類似情況在發生, 所以是對自己好的出發點. 但不是站在上帝角度分派責任, 對方當然有很大責任, 但他自己要麵對上帝, 不是我的事, 我的重心是了解自己的責任.
另外, 這不是為了自責, 因為信基督的人, 上帝已經不再定我們的罪了,我們的心靈已經獲得了自由, 但在追求真理的努力中, 我們要做誠實人, 要誠實承認自己的責任.改變自己成為更成熟的人.
我寫的那些話, 將來我見上帝的時候, 在他麵前也會說同樣的話, 因為那是我認為真實的話.但我沒有恐懼, 因為相信上帝喜愛誠實, 而不是我們行為的完美不完美.
當然如果是法官判案, 那是要考慮是雙方的責任來裁決, 那應該是另一篇文章的內容啦。
另外, 俺已經完全放下了包袱,也原諒了自己和對方, 我的心很平安, 倒是我們小組目前有一位剛離婚經曆的姐妹有很多內心的仇恨,我很同情她的苦處, 準備和她一同學習認識慈愛而公義的神,通過學習, 和一起禱告, 使她借助上帝的力量從陰影中慢慢走出來。
中國文化裏不尊重女人的陋習確實造成了很多的傷害後果。我十分感謝上帝他完全醫治了我的心靈, 我也求他醫治這位姐妹受傷的心。
謝謝姐妹們的討論!祝大家現在和未來有幸福生活!
我們說的沒有衝突。你是說受害者往前看,我是說責任方應該承擔責任。你說的那個前夫沒有真正的審視自己的作為。那不是我所說的。
錯誤的一方應該承擔責任並且檢討,否則以後會再犯同樣的錯誤。受害方沒有必要承擔責任。那些犯錯誤的人,讓受害者承擔責任是責任方通常使用的技倆,自己犯了錯誤去說是受害者的責任。中國文化就更不公平了,還要每人50大板。
別誤會,我不認為我們的觀念有任何分歧。
其實,我想我們在說的是兩件事:我要表達的是,過去的事已經過去,要珍惜現在,這是對待生活的態度;你要說的是從以前的錯誤中找到問題所在,避免舊戲重演,這是避免出現問題的方法.
題外話,我前夫總是在認錯,道歉,發誓悔改,但從不兌現,這種找錯有何意義?什麽樣的鑰匙開什麽樣的鎖,他不適合我,這世界還會有喜歡他的人. 同樣的人,找到能接納你優點包容你缺點的人就是對的;否則,根據以前的教訓改來改去,最後連自己都迷失了還不見的適應於新土壤.
最近在寫小說,沒時間寫這些東西了。謝謝遊世界!!!
追究是誰的責任是婚姻破裂很有意義,因為它可以幫助責任方認識自己,從而做到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 很多離婚的例子都顯示了隻有一次錯誤的極少,隻存在那些真正認識到自己應該負有責任的人群中。 重複犯同樣錯誤的例子占再次離婚的比例中的絕大數。追究責任對錯誤方有很大幫助。避免重蹈覆轍。
所以,同意樓主,有時如果一定要糾結你的一半責任,那就承認是自己遇人不淑吧!
是的,它不僅在國內人群裏,在華人的教會裏也經常發生。分清責任非常重要。 由於過去的男尊女卑意識,社會和家庭都將責任強加於女方,讓真正的責任方逍遙之外。今天的所謂的小三現象之所以能夠在中國出現是因為它有傳統的一夫多妻的文化。30年來男女平等的意識在中國退化,家暴問題歸根到底是男女平等問題。 國內的那些婚姻顧問采取雙方承擔責任的方式害處很大,看看他們的書就明白了。
國內出版社給一些在國外勝過的人出書是因為這些人在宣傳男尊女卑,夫唱婦隨,而並不是現代的男女平等的意識,而這些符合國內的需要,隻能說是一些人的需要。
現代理論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教育受害方不要譴責自己,不要為他人的過錯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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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憾的是很多的國人經過根深蒂固的所謂的“傳統教育”後,不能很清楚地認識到這一點。一旦家庭和婚姻出現問題,受害方往往會反思,深刻反思自己的過錯。
更為遺憾的是,那些不斷反思深刻反思的受害方,還是受過現代教育和接受過很好的西洋教育和文化,乃至常年生活在西方社會中成為他國長居人員和公民的。
所以說,反家暴宣傳的意義和責任的重要性必要性。。。是深遠的~
各打50大板但有強烈的中國傳統式的封建的意識。它與現代理論相違背。它將應該承擔責任的一方放棄責任,同時要無責任一方為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如果法律介入責任時要非常清楚的。 以往的中國式的各打50大板的方式,非常不公平的要無責任方同時也是受害者承擔他人責任,對其非常不公,造成受害者心理上的長久的傷害。
另外,責任是要追究的,責任方的反省是需要的,為的是了解自己,也為的是自己的將來。責任方同常用的一個方法是將責任推向對方,減輕自己的罪惡感,要對方感到內疚。現代理論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教育受害方不要譴責自己,不要為他人的過錯承擔責任。
責任承擔要清楚,否則就沒有是非了。法律介入了,責任就要更清楚了。特別是有家暴行為。
各打50大板但有強烈的中國傳統式的封建的意識。它與現代理論相違背。它將應該承擔責任的一方放棄責任,同時要無責任一方為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如果法律介入責任時要非常清楚的。 以往的中國式的各打50大板的方式,非常不公平的要無責任方同時也是受害者承擔他人責任,對其非常不公,造成受害者心理上的長久的傷害。
另外,責任是要追究的,責任方的反省是需要的,為的是了解自己,也為的是自己的將來。責任方同常用的一個方法是將責任推向對方,減輕自己的罪惡感,要對方感到內疚。現代理論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教育受害方不要譴責自己,不要為他人的過錯承擔責任。
責任承擔要清楚,否則就沒有是非了。法律介入了,責任就要更清楚了。特別是有家暴行為。
我知道苗青青妹妹是律師,我在想她這些觀點思想和認識,如果放到辦案過程中,會很不公平的,甚至有“無理傷害到被害者一方”的可能~~~~~
希望我沒有說錯。
豆漿=都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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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時候也不是雙方豆漿自己美好的一麵展現給對方。例如我個人,就不愛給對方僅僅展現美好的一麵,會同時展現能夠對外展現的所有,包括缺點。。。
不過一旦被證實二人分離(交友也是這樣不僅僅局限於婚姻),善於推卸責任的一方會忽視這一點而用他們慣用的伎倆將對方說的一無是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