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都知道,我的第一次婚姻,是有家暴的婚姻。家暴,發生在任何經濟收入的人群中,任何受教育程度的人群中。也就是說,受害人和施虐者,都可能是高知高收入的。始終認為,能夠進入婚姻的殿堂,還是要有一點緣分的。走到結婚的這一步,是千年修來的。因為佛說,千年修得共枕眠。我和很多人一樣,結婚的時候,都是想要白頭到老的,尤其是第一次婚姻。我第一次結婚的時候年齡不小了,世界觀的形成,對自我的認知已經完成。加上我以前學過心理學,崇尚“界定你自己,不要讓別的任何人,包括你愛的人來界定你”大意如此---弗洛姆。崇尚理智地看問題,有意對自己進行一些有益的心理訓練。這對我以後遭遇到我前夫的情感虐待後不讓他打垮,起到了很關鍵的作用。
我是80年代初期的理科大學生,知識分子家庭出生,大城市長大,我小時候通過考試跳過一級,然後在同齡人高中讀3年的時候讀了兩年高中進入大學,比很多同齡人都早兩年進入大學。所以對自己讀書的能力還是有自信的。我的前夫,80年代中期,以高考成績不是滿分,就是離滿分也不遠進入中國非常著名的理工科大學,小城市裏知識分子家庭。後來在北美讀完一個碩士,沒有工作,再繼續讀了碩士,自稱雙碩士。現在的老公遊強,媽媽是工人,父親是做專業工作的,不知算知識分子家庭出身還是工人出身。高中畢業時有多個大學給予全額獎學金,理工碩士,數學物理和前夫不相上下,我認為。兩次婚姻本來是很私人的感受,加上涉及家暴婚姻,涉外婚姻(外嫁本身讓很多中國男人不爽),我本來從不打算在我的博客裏公開我的故事。在反家暴組組裏公開過我的故事,結果前一段婚姻的遭遇得到很多共鳴。最近讀到很多關於家暴的博文,mm走西口說:“聰明的女人不會讓家暴發生”。(mm走西口道過歉了,但仍然有很多人故意地引用)至少這代表了很多人對家暴產生的原因的誤解(不排除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我決定把我的故事放在這裏,同樣的一個女人,不同的丈夫,相似的角色,不同的生活,不同的心情。
我是一個有著open mind的人,願意學習,願意傾聽別人的聲音,從不同的觀點中吸取養料,豐富自己的內心世界。但是,被家暴不是受虐者的錯!這是不同的家暴專家經過多年對家暴的研究得出的結論。專家的科學研究成果和一般人的瞎子摸象似的印象不是等同的,就像同性戀,是天生的,這也是對同性戀的多年的研究得出的結論。專家手上的樣本同我們普通人手上的樣本,根本不是一個數量級別的,更何況我們當中的很多人,連家暴受害者和施虐者都沒有見過,也洋洋灑灑地幾大篇地寫家暴。全是想當然,憑印象,完全就是瞎子摸象的,毫無科學根據的態度。
人無完人,我們每個人都需要不斷地學習,提高自己。家暴受害者也不例外。但其實更需要學習的,難道不是那一個施虐者嗎?請你記住,被家暴不是因為受虐者的錯!他們受虐,隻因他她們遇到了施虐者配偶! 愚蠢的施虐者讓家暴發生!
受害人和社會對施虐者的寬容,對家暴起到了滋生的作用。
家暴知識分享:
這就是絕對的一件事。如果他們互為受害者,那是另一回事。人非聖賢,受虐者肯定在生活中會犯錯,但被家暴,不是他們的錯。
人非聖賢,豈能無錯?該被虐待?有錯大家好商量。施暴者是沒得商量的。他做錯的死不認錯,對別人整天指手畫腳,紮人刀子還不許人掙紮。
肢體家暴的定義應該不限於男對女, 女對男的家暴也不少,但法律上對後者保護不夠.
'同性戀是天生的'是哪個權威說的?能給出出處嗎?
樓主老想攀高枝,也沒說怎麽被家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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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老想攀高枝,】
你以為什麽才叫高枝呢?金錢地位還是人格?
【也沒說怎麽被家暴了。】
我很感興趣的是
你愛看施暴者怎樣的對受害人施暴,還是愛看受害人被施暴後再撕開傷痕給你看?
我問的是心情而不是形式(形式樓主已經在做了~)。
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我老公的人格是要高很多,攀著人格高的人往高處走,很聰明的做法,對吧。作為妻子,我認為他是模範丈夫。幸福就好,自己的責任盡到就好。不是嗎?
有幾個人年輕時沒有幾次遇人不淑呢
這樣想想,其實成熟真好
希望多寫多發
把那些不懂裝懂,毀人不倦的偽專家的文章頂下去
樓主自己的樹枝也不低。這不才是“1”麽?不急。。。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1110&postID=13661
我贏了~吼吼
遊妹寫的真實感人,以親身經曆“反家暴”~感動你我他~
抱抱遊妹~
問好樓下的姐妹們~
期待博主在以後的續文中,對“被家暴不是因為受虐者的錯!他們受虐,隻因他她們遇到了施虐者配偶! 愚蠢的施虐者讓家暴發生!”多加闡述。很多網友在這些方麵有誤解。
謝謝好文!
華人家庭對於家暴的認識可真是能天差地別的。普及識別走出家暴識反家暴組的宗指。
我沒被家暴過,也沒家暴過別人(看來這輩子我和老公都不會那天發神經打人的)。但對聰慧女人不會受家暴的說法實在不同意。
網上有人對反家暴組反感,惡言相象,多半是被戳了痛處。
順便提醒一下,城裏頗有些小人,很會說些“家暴固然不對,但是。。。”的便宜話。 譴責家暴者就一句,還是為了撇清關係,然後連篇累牘地在受害者傷口上踐踏,樓主小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