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及另外一篇Lundy Bancroft的文章均由小泥山網友翻譯和提供。多謝!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php?blogID=38589
提問:我怎樣才能幫助受到虐待的女兒,姐妹或朋友?
如果您想為一個您所關心的受到虐待的婦女提供切實的幫助,請注意以下幾條原則:
您的目的是要和施虐者完全相反
1. 施虐者:給她巨大的壓力;而您應該:耐心。
請記住一個受虐者,她需要時間來理清她的思路來應付她的處境。不要讓她依照您的時間表來決定何時對施虐者說不,離開他,給警察打電話,或其它任何您要她采取的對策。您要做的是,對於她何時采取行動的問題,尊重她自己的判斷 – 這是施虐者從來不會做的事情。
2. 施虐者:貶低她;而您應該:平等對她。
避免居高臨下,好為人師。專業人員,一樣需要注意這一點,甚至更要小心。對一個受虐婦女,如果您表現得比她更聰明,更有智慧,她所經曆的一切根本就不會發生在你自己身上,那您無意中就表明您比她高一等,而這恰好就是施虐者對她說的。請記住,行動比語言更有說服力。
3. 施虐者:認為他比她自己更加懂得什麽是她的需要;而您應該:把她當作她自己生活的主宰。
不要以為你比她更清楚她需要做的事情。我曾經給過一些受虐婦女我以為正確的建議,後來卻被證明在當時的情況下,其實非常糟糕。您要問她怎麽樣做最好,在不施加壓力的情況下,提供建議,如果她認為有些行動不合適,尊重她的解釋。不要命令她去做這做那。
4. 施虐者:控製談話;而您應該:多聽少說。
您可能很想向她證明他就是個垃圾,想分析他的動機,想把這本書的整章的內容都講給她聽聽。但你要是說得太多,無意之中就顯得你的想法比她的重要,而施虐者就是這樣對待她的。如果您想讓她知道,她的情感和觀點是值得尊重的,那您就必須證明您尊重它們。
5. 施虐者:認為他有權控製她的生活;而您應該:尊重她自主的權利。
她有權作出和你的建議不同的決定,包括繼續同施虐的伴侶生活,或分居之後回到他身邊。對受虐婦女,如果你的行為顯得好像她的生活屬於你,那你就不能讓她相信她的生活屬於她自己。哪怕你不同意她的選擇,你也要支持她。
6. 施虐者:以為他比她更懂得她的孩子和他們的需要;而您應該:把她看作是一個合格的,有愛心的母親。
請記住,對受虐母親的孩子,沒有一個簡單的辦法來決定對孩子最好的選擇。即使她離開施虐者,孩子的問題不見得就結束了。分居之後,施虐者有時會把孩子的問題弄得更加糟糕。除非您對她麵臨的各種複雜選擇有一個切實深入的了解,否則您無法幫她選擇如何做對孩子最好。
7. 施虐者:替她思考;而您應該:同她一起思考。
不要把自己當作教師和救世主。您要做的,是和她組成平等的相互尊重的團隊。
請注意,和施虐者相反,並不表示處處和他說相反的話。如果他乞求她:“不要離開我,不要離開我,”而你在另一麵一再強求:“離開他,離開他”,她就會覺得你和他一樣,你們都在強迫她接受你們的選擇。你們都沒有問她那個把權力交還給她的問題:“你想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