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會不會消亡? 就是說將來某個時刻,世界上會不會沒有了婚姻?
我在多年前寫過一篇小文,未婚同居將越來越變為常態 。那個時候我也說過,婚姻是不會消亡的。
很多人想望和正在未婚同居,但是並不一定會導致婚姻的消亡,即便是在很高級社會的將來。
為了說明這個問題,首先要定義什麽是婚姻。按照現在流行的觀點,婚姻是在政府登記或注冊的二人生活在一起的,具有法律連帶性的關係。也有的國家和地區認為婚姻可以是政府認可的,具有某種連帶法律責任的二人關係(不一定要登記)。政府認可的意思是,婚姻的一方,不能說走就走,甩手不管不顧另一方,如果另一方有某種要求。
人們的需求無非是精神和物質。有人認為婚姻會消亡的一個假說是,當物質極大豐富的時候,婚姻(的依賴)會成為沒有必要。也有人認為婚姻消亡的原因是,人們需要自由,精神上需要獨立。還有一個假說是,人們對於過去那種“傳種接代”的婚姻不再需要,或者認為有無子女不再成為必需。
如果財富是婚姻的重點考慮,那麽是不是很多有錢人都不需要結婚,或者不想結婚? 固然,有些有錢人是真的不想結婚。據傳,有一位互聯網的老大說,不結婚是怕自己的財產受到損失。但是大部分,甚至絕大部分有錢人,還是向往婚姻的,甚至不惜冒著財產損失的巨大風險。所以財富的極大豐富,本身並不構成對婚姻存在的威脅。有錢人想結婚肯定有其它原因(企圖財富以外的原因)。
第二,說說婚姻導致人們的“不自由”。 應該說,自由是相對的,並且人們也不會,不想追求完全的“自由”。男女感情的產生,本是就是對自由的束縛。因為愛上一個人,就在感情上有了依賴,依附和羈絆。感情本身就是從自由狀態轉變為受束縛狀態。可是這種不自由卻是自願的,不自覺的,經常發生的,誰也難以阻擋的。因為人的天性,人們需要這種“不自由”。因此,從人們需要“自由”而推斷婚姻會消失,是不符合邏輯的,除非人類會變種,不再分泌荷爾蒙。
第三,人們不再看重傳種接代,因此,結婚成為沒有必要。應該說,很多人的結婚並不一定是為了後代。很多黃昏戀,很多丁克婚姻,他們都沒有考慮到“生兒育女”,但是他們都進入了正式婚姻。為什麽?他們肯定有考慮所謂“後代”以外的其它想法。所以用人們看淡了傳種接代,而預測婚姻的消失是不全麵的。
將來的社會肯定還有男人和女人。而男女關係之間最重要,最有吸引力,最普遍的,最持久的,和最聖潔的關係,就是男女之間的那種感情,或者叫做愛情。有人說有了感情又何必結婚。這話很對,對有些人來說,結婚成為“多此一舉”,甚至有無一場婚禮也無足輕重。但是同樣,對於另外的一些人,他們說,有了感情,又何必拒絕結婚呢? 對他們來說,結婚,在感情之上再錦上添花,不是更好嗎,至少不會變差。一場終生難忘的婚禮,本身就是一種享受,一種終生回憶都會有萬分甜蜜的感受。既然可能,有何必拒絕呢,何必放棄呢?
家庭可能消亡,並不等於婚姻會消亡。當社會生產力極大發展後,婚姻並不會成為追求愛情的羈絆。 相反,可能成為使其感情更加牢固的方式。因為那時候,財富金錢不再在婚姻的考慮範圍。那麽結婚,又會有什麽風險呢? 結婚,至少可以向社會,向其它潛在的競爭者,宣告感情的歸宿和領地。(當然如果有人結婚時還不滿意,還想高就,則另當別論。)
人,生而不同,人們的性情和喜好,千差萬別。有人可能不喜歡婚姻的束縛,因為他們向往“放任自流”,他們可以“隨心所欲”。但是肯定有些人,不喜歡那種生活方式。他們希望有種穩定的兩性關係,他們希望對感情專一。要知道大自然大多數過程,都在趨向於“穩定”。所以穩定也是有人的期望,特別在年老的時段。有人認為有很多性夥伴是一種享受,有人則認為專一於一偶是一種幸福。有些人可能在年輕的時候,喜歡花天酒,然而到了中老年時,則希望寧靜而致遠,希望能朝夕相伴。所以婚姻對有些人會是一種桎梏,但是對另外一些人,則是感情的避風港,和身心的歇息地。
為什麽有人會認為婚姻將來會消亡,因為他們很多是從財富方麵出發,考察婚姻的軌跡。因此認為婚姻的財富基礎變遷,會導致婚姻的消亡。這是一孔之見。恩格斯就犯了這樣的錯誤。 他老人家談論婚姻,隻從社會財富(分配)的角度考慮,幾乎沒有考慮到人的心理和天性。
有人認為,傳種接代是一種“陳腐庸俗”的觀念,因此推斷將來靠人工(孵育)可以生養下一代,或者讓社會管理人類的繁衍,因此婚姻成為沒有必要。 其實很多人生兒育女,並不是為了人類的繁衍,不是想到傳承血脈,而是人作為生物的天性,就象雞鴨孵蛋一樣是一種天性,人們喜愛光亮色彩一樣的自然,是一種精神需要。他們認為生養孩子的過程,才是一種人生快樂的源泉。當然,也許還有荷爾蒙的原因。雖然生養孩子,不一定要有婚姻,但是一般來說,有了婚姻,對生養孩子,沒有多少壞處,相反穩定的家庭婚姻生活,肯定對撫養孩子是有利得多,即便婚姻是暫時的。教育的公有製,所有的孩子由社會統一撫養,打消了在家庭中常作為撫養者的女性的後顧之憂。這一措施是為了瓦解男女平等的根源。但是同時,也就剝奪了人們享受生養的人生樂趣,扼殺了女性固有母性的天性,剝奪了她們無可替代的快樂。這可行嗎?
婚姻使得社會便於管理。有了婚姻關係,可以降價社會管理的成本,社會能更好的理順人們之間的關係。婚姻有助於人們之間的協作和交往。假如絕大多數同居而不去政府登記,而同居生活又可生養下一代,這自然並無不可。但是真到那個時候,同居兩人的法律連帶責任還是會有的,例如國家(社會)會規定,同居超過一年,就應當產生連帶的法律責任。在實質上,這種責任並不因為你是否在政府登記而有所不同。那麽登記還是不登記,並無實質的區別,因此可以把那種同居達到某種狀況的男女定義為“婚姻”。因為便於管理,有利於社會的穩定,至少當一個人失蹤時,會有一個人向政府報告吧?做父母如果對兒女有所擔心(安全),有(比較穩定關係的另一位),可以隨時了解一些狀況吧。這種狀況下,婚姻至少不會使得事情變差。
總之,交通再先進,人走路的功能不會被代替。通信再發達,說話總會是必要的。科技再先進,教堂的功能還是需要,因為人需要精神的寄托。社會再先進,婚姻的功能還是有益有利的,因此不會消失。當然婚姻的功能會減弱。但是對於一部分人來說,還是必要的,絕對有益的。婚姻是人的社會性和人的天性相結合的產物,並非單單是社會經濟活動的產物。因此隻要人的天性不變(荷爾蒙還有),人的社會性還存在(人與人之間的特殊關係),婚姻就會存在。
既然離婚並不難,結婚就不會造成人們恐懼和壓力,隻要利大於弊,結婚會經常發生。
婚姻不必白頭到老,如果感情不能地久天長。婚姻還會存在,因為人們的感情需要相對穩定,即便是暫時性。
倒是有一種可能,將來人們可以申請有限期的婚姻,例如五年,或十年,同時又有相當的連帶責任,如果到時候當事人不再renew,婚姻的某些預設的連帶責任會自然產生或者消失。但是婚姻,這種相對穩定的兩性關係,永遠不會而消失,除非政府強製。
附錄:
下圖可以看出1960-2010期間,33-44年齡段對婚姻的態度。
1. 離婚率增加但是變化越來越小,說明會有一個平衡程度(level),不會直線上升。
2。受過較高教育的提前達到某個level,並保持。如果文化程度較高代表將來的方向,那麽婚姻趨於穩定會是將來的趨勢(雖然其level可能會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