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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原上的地主(II):要靠共產黨

(2017-06-20 11:25:21) 下一個

 

白鹿原上的地主 (2):要靠共產黨

遍野

 

曾經發帖介紹了兩個1966年補定的兩家地主:馮老六和馮老七。 馮老六在鬥爭大會上被貧下中農狠毆,馮老七則得以幸免。

其實馮老六不是惡霸,也不是壞人。他有點像《白鹿原》中的白嘉軒。上一個帖子介紹了他的兩件事,一個是智鬥土匪,既不和土匪明著對陣,又能把土匪嚇跑。雖然過程不算驚險,卻體現了老六的智慧和膽量。二個是和他舅打官司,到了春節,還要去他舅家,給舅舅拜年。打官司,說明他不胡來,憑法說理爭取自己的權益,那是經濟賬。拜年,說明他仁義,並不因為打官司而影響他對舅舅的禮數,他是非分明,仁義禮智。

馮老六是個有情有義的人 (馮老七也一樣)。他姑家在我們村。他親姑姑去世早,後來他姑父又娶了第二個妻子。他仍然稱姑父的第二個妻子為姑姑。這很正常。令人感動的是他和這位沒有血緣的姑姑的關係。

白鹿原那兒,姑舅表親會常來往。重要的節日要帶著禮物去拜訪和回拜,這些節日包括春節,正月十五,端午,中秋節,九月九等。基本上是一來一往的。

馮老六在他親姑姑去世後四十多年之間,沒有中斷和他不是親姑姑的姑姑家來往,是個很重情義的人。

一次當他知道(新)姑姑有病時,馮老六帶著禮品來看望,這也正常。我親眼看到馮老六給這新姑姑端水喂藥。看到他在姑姑的病痛時,傷心地不斷流淚,那是真感情。也許是家教,他的兒子來看望姑婆時,也都傷心地眼紅哽咽。當然,也許這位新姑姑有著過人之處,雖非親緣,卻有親情。兩家感情融洽,溫情交往達四十多年。他的表兄弟(沒有血緣的)和下一代去他們家時,馮老六,馮老七都會傾心相待,即便是在人民公社那種家家都困難的時代,都是一樣的熱情大方。 新姑姑是小腳,有時候,老六或者老七的孩子會來接姑婆去“遨娘家”,用《白鹿原》上的那種小推車接送。

他的情義不僅局限於這位姑姑,還普及其他。解放前,有一次他新姑姑和村裏的幾個老太太去逛廟會,在廟會上遇到了馮老六。馮老六一看姑姑來逛廟會了,很高興。 老六很熱情的要給姑姑買吃的(廟會上的小吃)。在知道那幾個老太太是和姑姑一起來的,就大包大攬讓所有一同來的老太太吃飽喝足。當然那時候馮老六家境不錯。 據說,民國十八年的年饉,就是白鹿原上所演的那個饑荒年,馮老六家有餘糧,很自然的接濟他這位新姑姑家不少。同時,馮老六也接濟過他們村裏的很多人,當然可能是同姓同宗的。

馮老六也主持家族裏的公平正義。說兩件事。

他們一大家族有一片墳園,墳園有一塊“官地”,屬全族所有。有一年,族裏的一位堂兄,在大家沒有同意的情況下,私自種了那塊地,收入歸己。他們族裏很多人不高興,但是沒有人出麵追究,大家都裝聾作啞,包括馮老七這位老好人。 馮老六認為這事不公,可是他在族裏的地位不高(因為年輕),他們族裏那時候又沒有正式選舉的族長。馮老六除了在家族裏和人議論這事以外,在一次族裏的議事會上,直接提出了,這件大家都不舒心又不願開口的“侵占”事情。經過說理,最後那位堂兄答應大家,給族裏置辦一套祭祖用的樂器(無非是鑼鼓磬鈸等)算作補償。

另一次是為路。有一條管路,從他們村通到各家的地裏。這條路可以通車,就是白鹿原上的那種馬拉車。這條路經過一家算是窮人的地麵。窮人的地不大,就在路上想辦法,把路挖掘得窄了,地麵則擴大了。到了農忙時節,要用路,問題就來了。其他人就都指望馮老六出頭,因為畢竟會得罪人。結果馮老六還真幹。先是交涉,不成,老六就動手平地修路,結果為這事還打了一架,不過總算是把路恢複到原來的樣子。(是不是打人不對?)

這樣一個“能行”人,在1966年被補定為地主,為啥被毆打? 簡單來說,一是因為他的性格,二是在早期合作化時,因為他算村裏的“能行人”,而被選為生產隊的隊長,管了幾年生產隊的事。

在農村管理幾十戶人家的生產隊,肯定會傷害一些人的利益,而且他的個性又是剛正不阿,忌惡如仇。加之手法粗暴,肯定會得罪很多人。具體的事就不多說了,大家都明白。 這樣當他被補劃為地主的時候,在台上被鬥,被得罪的人,就會有了階級仇,什麽什麽恨。

後來,文革後,鄧小平主政,馮老六馮老七(和其他的)的地主都算是平反了。不是地主了,可是被分了的房產,浮財,又不想退回,當然有很多錯綜複雜的因素和關係。馮老七認了,其他的地主都認了, 以馮老六的性格,絕對不會答應。 為了討回被分的財產,老六到各級上訪,講理,不知道有多少次。大概比秋菊打官司跑的路還多。

老六在上訪中見到各級政府官員,常掛到嘴邊,一句理直氣壯的話是,“你們還是不是共產黨,還聽不聽黨中央鄧副主席的話?”

那當然,有共產黨, 有鄧副主席作主,他又正義在手,依著我們老六的性格,怕誰呀?

那是後話,也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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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野無塵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我愛丁二酸鈉' 的評論 : 我說的是真事。人的感情不僅僅局限於血緣
我愛丁二酸鈉 回複 悄悄話 您談到馮老六和沒有血緣關係的“新姑姑”之間的關係,過去有可能就是這樣相處的。您這是在八百裏秦川邊緣,而地處冀東地區我的老家也是這樣的。
我爺爺的堂伯父有一個女兒嫁到了3裏地遠的一個村子,我爺爺後來過繼給了這個堂伯父當“過房兒子”。我爺爺是天津出生北京匯文中學畢業的海歸人員的小少爺,可是畢業那年是1937年,北京的家是家敗人亡了,隻好回到老家當起了農民。當然了,不缺吃穿的農民,家裏有人幫忙幹農活、有人給跑腿、有人給做飯伺候他的堂伯父伯母。
這時候那個姐姐(實際上的二代堂姐姐)去世了,那個姐夫(堂姐夫)續弦又娶了一個新媳婦。
這個姐夫居然每年帶著新媳婦趕著馬車來給老老丈人拜年。堂伯父堂伯母在1945年前去世,而這種拜年一直持續到1945年。
兩家人保持著親戚關係,一直到1958年,我爸爸姑姑他們去逛廟會(每年四月十八開始,一共三天),還是要吃在住在這個所謂的姑姑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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