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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高興沒有為這麽一個國家戰死

(2011-04-22 13:11:14) 下一個

瑟穀德 . 馬歇爾與美國近代民權運動發展史 (28)



   所謂亂世出英雄,是之謂也。每一個時代,都有其獨特的曆史背景,亦有其獨特的價值取向。耶穌基督如果是活在一個法治而文明的國家裏,他會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嗎?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耶穌基督如果活在現在的美國社會裏,當然他會有其道德層次上的價值,但是他絕對不會是現代世人心目中的那位耶穌基督。

   瑟穀德.馬歇爾也是如此,是他所處的那個時代,賦與他功成名就的機會和際遇。當然,人類不可折服於宿命論,但必須要承認人的運氣和際遇,是注定其一生成敗的重要因素。

      1930年秋天,瑟穀德.馬歇爾進入華盛頓霍華德大學法學院時,遇到了影響他一生的兩位人物,一位是霍華德大學法學院院長查爾.漢密爾.休斯頓(Professor Charles Hamilton Houston),另一位是霍華德大學法學院教授,後來出任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官的威廉.赫斯特。       

      查爾.休斯頓是美國一位有遠見卓識而胸有抱負的劃時代思想家和教育家。這位哈佛法學院的非洲裔美國人高材生,不但為非洲裔美國人的民權運動奠定了紮實的基礎,也為《美國聯邦憲法》理清了法理上的依據。

      查爾.休斯頓的法學理論,影響著後幾代非洲裔美國人的思維方式,他那位青出於藍而勝於藍的學生瑟穀德.馬歇爾就是其中最為突出的例子。查爾.休斯頓曾經七次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辯論民權案件,從1930年開始,幾乎在美國法院裏發生的每一件有關民權的案件,都可以看到他的影子。

      利用美國現成而完整的司法體係與憲法原則,要將橫行無忌美國半世紀不仁不義的《.烏鴉法律》釘死在了曆史的羞辱柱上,就是來自查爾.休斯頓的宏偉戰略思想。   

      查爾.休斯頓於189593日在美國首都華盛頓出生,一生與華盛頓有緣,他於1950422日亦是死在華盛頓。他的母親瑪麗.漢密爾.休斯頓(Mary Hamilton Houston)是一位技術一流的發型設計師,在華府大有名氣,許多高官貴爵的夫人,都是她的長期客戶。   

      查爾.休斯頓的父親威廉.休斯頓是一位律師,從小就對查爾.休斯頓寄以厚望,用盡全家之力來栽培他,希望他有朝一日,能出人頭地。為了達到這個目標,威廉.休斯頓將查理士.休斯頓安排進全美國第一所也是全美國最好的黑人中學−−−−華盛頓M街中學。    

   查爾.休斯頓個性溫和而執著,對於學習,特別的認真,總是持之以恒,直到將事務完全弄清楚之前,絕不停止。你給他幾本書,他會變成個書蟲,你給他一部鋼琴,他就日夜地彈個不停。查爾.休斯頓勤奮好學,自求上進。1911913日,在中學畢業後,他如願以償地搭上了前往馬薩諸塞州的火車,到自己心儀已久的安赫斯特大學(Amherst College)讀書。在1915年度的課室裏,查爾.休斯頓是全班唯一的有色人種學生,他從不與任何白人學生交往,也沒有朋友。    

   從安赫斯特大學畢業後,正逢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他父親為了不讓查爾.休斯頓像其他的青年黑人一樣地被送到前線當炮灰,於是透過關係,將他安排到美國陸軍駐愛荷華州的德梅恩斯堡(Fort Des Moines)新兵訓練營,官拜美國陸軍少尉,作為美國陸軍駐該地區有曆史以來的第一位黑人軍官。     

      查爾.休斯頓被調到法國服役,擔任美國陸軍軍事檢察官(U.S.Army judge-advocate)職位,處理一些軍中法律的事物,在這段期間,他親身感受到了種族歧視在軍隊裏的嚴重情況,已經到了使人沒法忍受的地步。

      有一次,他的白人頂頭上司要他以〝行為不儉〞的罪名,起訴兩名黑人士兵。查爾.休斯頓稍一調查,就發現根本沒有那回事,完全是一種種族歧視的偏見結果,因而秉公執法,該兩名黑人士兵無罪釋放。回到辦公室後,他的白人頂頭上司將他當麵斥之曰:〝沒有用的東西!    

      有一個深夜,在法國軍營外,查爾.休斯頓與幾名美國黑人士兵為了一名法國女人,與數位美國白人士兵起了衝突,雙方口角不已。那數位白人士兵一言不發,轉身就走。沒多久,居然拉來了兩大車的白人士兵,帶著繩子和武器,群情洶湧,大聲吼呼著要私刑處他們,如果不是憲兵部隊來得及時,難免已經出事。    

      查爾.休斯頓憤恨之餘,寫信給他父親說出了自己三點肺腑之言:第一,軍隊中白人的做法,〝嚴重地違反了陸軍的法律和規則〞。第二,從白人的軍事領導人對黑人軍人的仇恨和歧視態度中,他可以得出的結論,在這些白人統治下,根本不值得為他們而戰死。第三,他如果能夠活著從法國回來,一定要去讀法律,當個好律師,改良這些不人道不公義軍隊製度中的《.烏鴉法律》!   

      1919年,查爾.休斯頓坐船從法國服役歸來,在費城登岸後,轉乘火車前往狄克斯堡(Fort Dix)軍營報到。他與另外一名黑人軍官同行,晚飯時,前往火車上的餐廳吃飯。在稀稀落落的車廂裏,兩人找了一張緊臨著一個中年白人桌子的空位坐下來,準備用餐。兩人尚未坐穩,就聽到身邊的那個中年白人,陰陽怪氣地朝著火車上的服務員叫道:〝立即給這兩個黑人安排一張離我遠一點的桌子!

   查爾.休斯頓見此,壓住一肚子的反感,就對著他說:〝我們是剛從歐州戰場回來的軍官。閣下要我們離開你的桌子遠點,是否因為我們是黑人的原故?

   那個中年白人見查爾.休斯頓二人,根本就不會讓桌子,為了避免再自討沒趣,自己幹脆另搬它處,他一邊走路一邊說道:〝沒辦法,我是南方來的。〞查爾.休斯頓在用餐時,對著友人說:〝我真他媽的高興,沒有在法國為這麽一個國家戰死。現在我的戰場,不再是在法國,而是在美國!

  1919年秋天,查爾.休斯頓全力以赴地在哈佛法學院讀書,他以幾乎是全A的成績畢業,成為哈佛法學院有曆史以來第一位非洲裔美國人哈佛法學院院士(Harvard Law Review)。哈佛畢業後,查爾.休斯頓一方麵在母校替法學院院長羅斯.龐恩德(Roscoe Pound),和後來出任美國最高法院常務大法官的費力克.弗蘭克富爾教授(Professor Felix Frankfurter)為行政助理,一方麵替全國有色人種進步協會辦理種族歧視的案件。

   1935年,查爾.休斯頓開始研究如何摧毀美國種族歧視的《.烏鴉法律》。查爾.休斯頓將他的打倒《.烏鴉法律》的首選目標,定在馬裏蘭州大學(University of Maryland)和密蘇裏州大學(University of Missouri)

   他一邊計劃著如何收拾這兩家最為種族歧視的封建學府,一邊決定到華盛頓霍華德大學法學院去培訓更多的非洲裔美國人法律人才。查爾.休斯頓在哈佛法學院取得了法學博士學位後,返回自己出生的老家華府,他一邊在他父親開辦的律師事務所工作,一邊到華盛頓霍華德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課程。那時的霍華德大學法學院,隻是霍華德大學的一間夜間部,既無經費,也沒教材,而且默默無名。

      經過了數年的艱難歲月,也經過了整體性的調查和研究,查爾.休斯頓發現了全美國隻有一千名非洲裔美國人律師,而白人律師,則已經超過了十六萬名。整個美國南方,正在全職攻讀法律的非洲裔美國人學生,尚且不到一百人。 

   有的南方州,黑白律師的比例,居然高達二十萬比一之巨。哈佛法學院在這個潮流中的表現,可圈可點,獨自培訓出了其中三份之二的非洲裔美國人律師。非洲裔美國人法律人才的嚴重短缺,可以從這些數字裏看得出來,而霍華德大學法學院的適時興起,正可填補了這個非洲裔美國人律師的法律斷層。  

      在查爾.休斯頓升任為霍華德大學法學院院長時,他終於說服了霍華德大學董事局,將夜間部的霍華德大學法學院,改革為正式的全天製法學院,並且聘請了十一位法學教授,其中五位是白人,六位是非洲裔美國人。瑟穀德.馬歇爾就是霍華德大學法學院改製後的第一批學生。        

      查爾.休斯頓終於有了一個自己的舞台,他深知責任重大,他也知道萬事起頭難,他對著這個得來不易的舞台發誓說,他一定要出盡全力,將這間毫不起眼的霍華德法學院,建設成為全美國非洲裔美國人的司法西點!   

      查爾.休斯頓的第一次婚姻並沒有孩子,這是導致他離婚的主要原因。1937年,查爾.休斯頓與他父親的秘書亨麗埃.威廉斯(Henrietta Williams)結婚。1944320日,亨麗埃.威廉斯為查爾.休斯頓產下一個使他歡喜得幾近瘋狂的兒子,名之曰查爾.小休斯頓(Charles Hamilton Houston,Jr.),小名為寶(Bo),從此以後,查爾.休斯頓的整個世界,隻有兒子和教育。        

      查爾.休斯頓晚年,終於想通了一個殘酷的事實,那就是美國政府行之多年的所謂〝隔離但公平〞政策,完全是一種欺世盜名的勾當,因為種族隔離政策本身,就是製造不公平的真正來源,所以他對著學生們宣布,一定要摧毀掉這種罪惡的〝隔離但公平〞的《.烏鴉法律》陋規。   

   查爾.休斯頓正要全力以赴地向著《.烏鴉法律》進攻時,天不假年,時不與我,查爾.休斯頓的健康亮起了紅燈,肺癆病的周期性發作,使他的壯誌淩雲,付諸於流水。

   1950422日下午二時,查爾.休斯頓躺在醫院的病床上休息,當他看見幾位好友前來探望自己時,突然興奮起來,用力舉起雙手招呼,這一樂,引發了心髒病,隻見他雙手一垂,閉目含笑而逝,享年五十五歲。   

      查爾.休斯頓在霍華德大學法學院培養了許多法律人才,其中有兩位特別傑出的學生,一位是羅伯..卡特,另一位就是瑟穀德.馬歇爾。二人都是美國當代的民權健將,都是林肯大學的校友,都是霍華德大學法學院的同班同學,都是在全國有色人種進步協會的民權律師,而且後來都被美國總統提名為美國聯邦法官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

   查爾.休斯頓謝世後,霍華德大學法學院為了紀念這位非洲裔美國人的司法先鋒,將學校的大堂易名為〝查爾.漢密爾.休斯頓大堂(Charles Hamiltom Houston Hall)〞。 

  威廉.赫斯特有著兩個第一名:他是第一位出任美國領土維京群島(United State Virgin Islands)的非洲裔美國人州長,也是第一位出任美國聯邦上訴法院法官的非洲裔美國人。

      威廉.赫斯特於1904117日在田納西州的諾克斯維爾市(Knoxville,Tennessee)出生,從小就聰明好學,總是名列前茅,小學與中學都是以第一名的成績畢業,在馬薩諸塞州安赫斯特大學畢業後,進哈佛大學法學院修法律,並取得哈佛法學博士學位。    

     1930年,威廉.赫斯特返回華府,一邊與查爾.休斯頓的父親威廉.休斯頓合開律師事務所,一邊在霍華德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律課程。他在霍華德大學法學院有兩位得意高足,一位是萬古流芳的瑟穀德.馬歇爾,一位是成為了當代民權大律師的奧利.懷特.老希爾(Oliver White Hill,Sr.)       

      威廉.赫斯特的教學方式,非常特殊,結合著理論與實際,他經常將課室當為法庭,把學生分成兩批,假設為原告與被告,互相辯難,而課程就是他自己正在辦理的案件。等到時機成熟後,就帶著學生們到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旁聽,讓他們親眼目睹,親自聽聞和親自感受自己在最高法院裏,與全國最拔尖的律師們交手的實際情況。  

      1937年,美國弗蘭克林.羅斯福總統提名威廉.赫斯特出任美國領土維京群島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法官,這是美國曆史上,美國總統第一次提名一位非洲裔美國人出任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法官的創舉,其意義特別重大。

      這個提名,當然會惹來美國封建主義與美國三K黨的反感和憤怒,時任美國聯邦國會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來自猶(Utah)的聯邦參議員威廉..金恩(Senator William Henry King),就公開批評弗蘭克林.羅斯福總統的這個提名為一個〝愚蠢的錯誤(blunder)〞。     

      1939年至1946年,正逢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威廉.赫斯特出任美國戰爭部長亨利.斯廷(Henry Stimson,Secretay of War)的法律顧問。由於工作的關係,威廉.赫斯特第一次有機會親眼看到了美國軍隊中的種種黑暗,與隨著黑暗同來的醜陋可恥的種族歧視。

      威廉.赫斯特不停地向亨利.斯廷提出有關更正空軍從培訓到調差,各種錯誤政策的建議,但不得要領,1943年,在服務了三年後,他憤而上書辭職,以表抗議。1937年至1939年,威廉.赫斯特出任首都華盛頓霍華德大學法學院院長。  

      政治遊戲的原則就是永遠都是說不準。威廉.赫斯特辭職後,當所有的人都認為他的政治生命已經結束了,最少也是在弗蘭克林.羅斯政權之內是如此,1946,威廉.赫斯特卻被美國第三十三任總統哈.杜魯門委任為維京群島的州長,是為美國曆史上第一位非洲裔美國人州長。

   1949年三年任滿後,威廉.赫斯特又被哈.杜魯門總統提名為美國聯邦第三巡回上訴法院法官,是為美國司法史上第一位非洲裔美國人出任此職,威廉.赫斯特在這個位置上長達二十二年之久。

      1968年,威廉.赫斯特更上一層樓,出任美國聯邦第三上訴法院的院長。威廉.赫斯特幹了三年的院長後,經不起來自四方八麵的政治壓力,於是辭去了院長的職位,再度的當其美國上訴法院回鍋法官。      

   1962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常務大法官查爾.埃文.惠特克(Justice Charles Evans Whittaker)宣布退休,美國約翰.肯尼迪總統有意提名威廉.赫斯特出任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常務大法官.

   一來由於美國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來自密西西比州的詹姆斯.伊斯特蘭德聯邦參議員,乃一舉世皆知聞名遐邇的種族歧視者,他是不會同意讓威廉.赫斯特在美國參議院過關的,二來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院長艾爾.沃倫也公開表態威廉.赫斯特為人處事,過於保守,並不適合出任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常務大法官一職,約翰.肯尼迪總統見此隻好臨時作罷。

      1976414,威廉.赫斯特在與朋友們打高爾夫球時,揮出了一杆好球,也揮出了心髒病,突然昏倒不起,搶救不及,魂歸離恨天,享年七十二歲,遺下了一段使人敬仰和懷念的傳奇。   

      瑟穀德.馬歇爾住在馬裏蘭州巴爾的摩市,而在華盛頓市區內的霍華德法學院讀書,事實上的確是不切實際的。但瑟穀德.馬歇爾沒有辦法,他在全家的幫助下交出了學費後,已經身無分文,他在不可能另在華盛頓找一個住宿的情況下,隻得每天早上五點鍾出門,夾帶著書本步行半個小時到車站,乘搭第一班火車進城,晚上再摸著黑回家,以節省開支。

      瑟穀德.馬歇爾每天在乘火車來回的路上,就是他讀書和思考的時間,瑟穀德.馬歇爾習慣性地在火車上寫筆記,回家後用打字機打好,就是一篇完整的作業。  

      瑟穀德.馬歇爾的法學教授查爾.休斯頓的教學,是出了名的拘謹和嚴厲。開學的第一天,查爾.休斯頓走進了課室,既不客套,也不自我介紹,甚至於連招呼都不打一個,他拉長著臉,不拘言笑地告訴新進來的同學們說:      

 〝霍華德大學法學院現在隻接受全心全意讀書用功的學生,不論你在大學裏是狀元,還是高材生,對我來說,都不算什麽,因為我照樣會將你毫不客氣地踢出去。請你看一看你的右邊,再請你看一看你的左邊,明年開學時,你們三人中,其中有二位同學將不再坐在我的課室上課。〞   

  查爾.休斯頓把話說完了,用眼睛冷冷地橫掃了被嚇得愕愕然然的新生一遍,然後掉頭就走,由於查爾.休斯頓教學的認真和嚴格,學生們雖然背後給他起了個〝鐵靴子〞和〝水泥盤景〞的外號,但沒有一個學生的內心,不把查爾.休斯頓作為他們的學習偶像與榜樣。

      查爾.休斯頓的教學,是以實用與理論並駕齊驅,他不但用書本來做教材,還親自帶領著學生到監獄,去警察局,去司法部,和去法庭旁聽,甚至於與學生們親自參與實戰,辦理案件。 

      三個人中會有兩個在明年離開的說法,將瑟穀德.馬歇爾驚嚇住了,他暗自下定決心,自己絕對不是那兩個人,這間簡陋的法學院,就是自己人生的起點,一定要在這裏成功。

      何況靠著妻子的工作,母親的犧牲,才換來得之不易的機會,林肯大學時代的胡鬧與荒唐,在瑟穀德.馬歇爾來說,已經是一段一去不複返的荒唐歲月了。

   在霍華德大學法學院的期間,瑟穀德.馬歇爾除了讀書,還是讀書,完全是在拚命。由於過度的拚命和苦讀,同學們在他背後,皆以〝火雞〞的外號稱之,意指其隻知一味讀書而其餘什麽都不知,由此可見其用功之深也。

      瑟穀德.馬歇爾的努力沒有白費,不出一年,由於他的好學不倦和才華橫溢,他不但是學校拔尖的學生領袖,還被查爾.休斯頓雇用為法律圖書館的助理。這個職位,一來有了部分的收入,可以減輕家庭日見維艱的經濟,二來使他有機會大量地讀到各類的法律書籍,三來更為重要,是使他有機會與查爾.休斯頓一齊工作,因而建立了深厚的個人關係和友誼。

      瑟穀德.馬歇爾在霍華德大學法學院跟著查爾.休斯頓實際辦理的第一件刑事案件,是發生在弗吉尼州的種族歧視謀殺案,那是一件發生在瑟穀德.馬歇爾畢業前一年的一宗刑事凶殺案。 

   事情發生在1932113日,住在弗吉尼州東部小鎮米度堡(Middleburg,Virginia),富有寡婦艾格尼.博瑛.伊爾斯(Agnes Boeing Ilsley),被人用刀子殺死在她自己的豪宅內的睡床上,另外一位死者為她的白人女管家.布克納(Mina Buckner),亦同時被刺斃在自己的房間裏。

      查案的警察發現死者家中並沒有掉失任何的東西,顯然與入屋行劫導致殺人滅口無關,由愛格妮.艾斯麗的生前好友威廉.米切爾陸軍準將(Brigadier General William Mitchell)為主的左鄰右舍們,憤怒地將嫌疑犯的箭頭,指向了一位叫做喬治.克勞福(George Crawford)的非洲裔美國人。      

  喬治.克勞福是在凶殺案發生一年前,艾格尼.伊爾斯聘請的駕駛司機,當她發現自己家中的藏酒無故被偷後,立即將嫌疑最大的喬治.克勞福解雇。喬治.克勞福有多次犯罪案底的紀錄,曾因接受賊贓而被弗吉尼州法庭判處過五年的苦力勞動,他也曾在米度堡因盜竊罪而被拘捕過,但因證據不足而撤銷控訴。   

      弗吉尼州大陪審團批準了檢察官對喬治.克勞福的雙料謀殺罪名的起訴,弗吉尼州法庭接著下達全州通緝令,逮捕喬治.克勞福歸案受審。威廉.米切與一大幫子以前是追捕狐狸的白人們,帶著獵狗、鳥槍和吊繩,群體出動,四出搜捕喬治.克勞福。如果在那種情況下逮到了喬治.克勞福的話,那肯定的會將他立即私刑處死。    

      大陪審團(Grand Jury)和陪審團(Jury)二者是有分別的。這是美國司法體係的一個特點,為了平衡與節製美國政府檢察官的權力,司法先賢們嚴格要求,沒有得到由美國普通公民組成的大陪審團的多數投票批準,任何檢察官不得任意用刑事罪名起訴任何人。

  大陪審團在聽取政府檢察官提出的初步證據時,並不需要被起訴的當事人在場,甚至連通知當事人的義務都沒有,然而當事人有權在大陪審團做聽證時,有權出席做自我辯護,但美國法律不允許當事人的律師代為出席,或者協助申辯。

     大陪審團並沒有將案件定罪與否的權利,隻有〝允許〞或〝不允許〞美國政府將案件提出公訴的權利。如果一件刑事案件得不到大陪審團的批準,那麽隻能壽終正寢,就此結束。陪審團的作用剛好相反,它是所有文明司法製度的必須程序,多數國家都將這種司法製度明列在其憲法之內,做為其公民的不可遞奪的基本權利和保障。

   陪審團是在開庭審判時,由與案件俱無利益衝突的公民組而成之。在主審法官的引導下,作出被告罪名〝成立〞或〝不成立〞的裁決,陪審團也有向法庭提出特別建議刑期的權力。這個決定與建議,往往就是主審法官裁決案情的主要依據。

   喬治.克勞福因為害怕在弗吉尼州被私刑處死而逃跑到了馬薩諸塞州,找了個鄉下躲了起來。一年後,喬治.克勞福見到風聲已經過去了,於是又在波士頓犯起案來,在一次的因偷盜事件而落網中,馬薩諸塞州的警察認出了他就是來自弗吉尼州的殺人嫌疑通緝逃犯喬治.克勞福        

      但是喬治.克勞福堅決地否認他與弗吉尼州米度堡屍命案有任何關聯,因為在米度堡命案前的幾個月,他就已經離開了那裏。全國有色人種進步協會立即插手這件撲朔迷離的雙屍命案,並且將這件案件移交給了查爾.休斯頓。查爾.休斯頓接手後,就用霍華德大學法學院的課室,作為操作辦理案件的總部,並且發動了全體師生,準備與封建而種族歧視極深的弗吉尼亞州法庭打上一場硬仗。     

  瑟穀德.馬歇爾在這案件中,最為賣力,也最為認真,使查爾.休斯頓對他刮目相看。他們首先遞狀馬薩諸塞州法院,以弗吉尼州是種族歧視非常嚴重的一州,他們的客戶喬治.克勞福不可能得到公平審判為理由,要求阻擋引渡。

  馬薩諸塞州開庭審判,研究是否必須將將喬治.克勞福引渡回弗吉尼州受審的法律程序,和如此這樣的話,有否違反了《美國聯邦憲法》所賦予的人身保護權利。來自波士頓的人證,指出了事發時喬治.克勞福已經在馬薩諸塞州的事實,但是來自弗吉尼州的人證,卻指出在事發時,親眼見到喬治.克勞福在米度堡出現過。  

  雙方堅持不下,法庭難做取舍,案情一下子卡死在這裏。馬薩諸塞州的警察,將喬治.克勞福拘留在當地的監獄裏,等待著下一步的司法認可程序。

      弗吉尼州州長約翰.蘭德.波利亞德(Governor John Garland Pollard),親自寫信給馬薩諸塞州州長約翰夫.比爾.(Joseph Buell Ely),要求將喬治.克勞福引渡回弗吉尼亞州受審。約翰夫.比爾.萊州長允之,案情急轉直下。      

   查爾.休斯頓為了阻擋馬薩諸塞州將喬治.克勞福引渡回弗吉尼州受審,立即將案件移向美國聯邦法院,為喬治.克勞福申請人身保護令。由於新聞界的渲染報道,一夜之間,喬治.克勞福成了全美國最出名的黑人殺人嫌疑通緝犯。     

     美國波士頓地區聯邦法院的詹姆.阿諾.洛厄法官(Judge James Arnold Lowell),認可了查爾.休斯頓的推理:喬治.克勞福不可能在弗吉尼亞州得到公平、公開而公正的審判,因而批準了喬治.克勞福的人身保護令。   

  他在判決書中簡單地指出,因為弗吉尼亞州州法庭,不允許非洲裔美國人擔任陪審團,這是違反了《美國聯邦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賦予美國人民公平待遇的原則基於此任何弗吉尼州法庭對喬治.克勞福的裁決,最終將會被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所推翻。  

    詹姆.洛厄法官在判決書中又寫道:〝整件案情是一件絕對的錯誤。這完全違反了我們美國人的基本常識。我寧可說錯了我的法律,也不願對這些亂七八糟的司法亂而判之。他們說司法是盲目的,但並不應該像蝙蝠那樣的瞎眼。〞

   詹姆.洛厄法官的判決,並沒有為喬治.克勞福帶來任何的自由,因為馬薩諸塞州檢察官立即對他的裁決,提出非常上訴而在上訴期間,喬治.克勞福並沒有能力支付高達兩萬五千美元的保釋金,所以依然被扣押在馬薩諸塞州的監獄裏。    

   這位有十一年聯邦法官經驗的美國聯邦詹姆.洛厄法官,並沒有想到自己這次充滿了正義感的判決,已經為自己惹來像搗了馬蜂窩一樣的麻煩!詹姆.洛厄法官的判決,惹怒了一大幫子的種族歧視的封建家夥,在弗吉尼州,他們公開揚言說,隻要詹姆.洛厄法官的判決被執行的話,則立即將喬治.克勞福私刑處死!      

   詹姆.洛厄法官的判決出來不到兩天,代表弗吉尼州米度堡地區的美國聯邦國會眾議院議員霍華.史密斯(House of Representative Congressman Howard Smith),在美國聯邦眾議院議會上拍桌叫囂後群情洶湧,一片怒氣,全朝著詹姆.洛厄法官撒去:堅決要彈劾這位聯邦法官!  

      霍華.史密斯正式以七大罪為理由,要求全院投票彈劾詹姆.洛厄法官那七大罪的總結點是:〝剛愎地、故意地、邪惡地企圖催毀掉弗吉尼亞州懲罰罪犯的法律。〞    

      霍華.史密斯向他的同僚們解釋說:〝我對於一位法官無心的過失是不會藐視和提議將之彈劾的,但是我對於罪惡昭彰地藐視法律,釋放一個明知已經自我招供認罪的邪惡罪犯,是一種無法忍受的行為。〞

   詹姆.洛厄法官對於霍華.史密斯的這些政治小動作,根本不加理會,一點也不生氣,他說:〝我不在乎霍華.史密斯在說什麽,我不知道他說了些什麽,我也不想知道。〞      

      美國聯邦上訴法院最後還是推翻了詹姆.洛厄法官的判決。他們在法理上認為,喬治.克勞福能否在弗吉尼州得到公平與否的審判,是弗吉尼州法院本身的事務,除非被告將弗吉尼州法院的裁決上訴至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否則美國聯邦法最高院無權過問。    

      查爾.休斯頓又將美國聯邦上訴法院抗拒引渡案件所做的裁決,上訴至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但被美國最高法院排擋於門外,拒絕受理。於是,美國聯邦上訴法院的裁決,就是喬治.克勞福引渡案件最後的定議。   

      經過了風風雨雨,經過了奔奔波波,喬治.羅福特還是被從馬薩諸塞州引渡回弗吉尼州受審。在充滿了種族歧視意識和封建保守心態的弗吉尼亞州,由全是十二位白人組成的陪審團來決定一件黑人謀殺白人的案件,是一件任何人都不會寄以希望和樂觀的事情。在弗吉尼亞州法庭審理此案,意味著喬治.克勞福將有因為罪名成立而有被吊死的可能。     

      查爾.休斯頓和他的學生們,決定入狀弗吉尼州法庭,挑戰由全是十二位恨不得立即喬治.克勞福立即吊死的白人來充當陪審團的公平性,並且鄭重地指出這種安排,是嚴重地違反了弗吉尼州的法律精神與原則。  

      但是這個挑戰又被弗吉尼亞州法庭否決掉法律原則與程序手段都已經失效後,查爾.休斯頓師生們隻有加強案情的準備工作,在法庭上,為了喬治.克勞福的生死存亡,全力以赴地與之斡旋了。   

      喬治.克勞福的謀殺案,在弗吉尼州的裏斯堡(Leesburg,Virginia)開庭。裏斯堡是離開華府五十英裏的鄉間小鎮,居民全是白人。

   裏斯堡是一個頗有名氣的曆史小鎮,在中國國共和談時充當魯仲連的美國代表喬治.馬歇爾將軍(General George Marshall),就是來自這裏。當年蔣介石的老婆宋美齡為了拉攏喬治.馬歇爾,曾經不辭勞苦,累得大汗淋漓地來訪問過他的農莊,一時傳為美談。  

   在裏斯堡的刑事法庭上,查爾.休斯頓擔任被告人的主要辯護律師,由霍華大學法學院的另外一位非洲裔美國人法學教授利.蘭塞(Professor Leon Ransom)為第二辯護律師,而瑟穀德.馬歇爾為他們二人的法律助理,主控方為弗吉尼州州政府司法部。 

      這是弗吉尼州司法史上,第一次由全是黑人組成的律師團,來替黑人謀殺嫌疑犯進行抗告辯護,因而格外地引人注目。查爾.休斯頓開門見山地就告訴全是由十二位白人組成的陪審團,這不是一件公平公正的審判,何況,至今為止,控方並沒有提出有效的人證,甚至於連最為關鍵性的凶器都提供不出來,在法律上來說,既然人證物證俱無,所謂的謀殺罪名,是無法成立的。   

  弗吉尼州政府檢察官反駁說,被告人喬治.克勞福已經簽字承認了案發時在場的宣誓書,承認了他當時在場的原因是想行劫事主,被告人聲稱他並沒有動手殺人,而是他的〝朋友〞動手殺死事主和其管家的。

      但是一直到現今,被告人尚且沒法提出或說明誰是他的所謂〝朋友〞,喬治.克勞福的所謂〝朋友〞,沒名沒姓沒有特征也沒有來曆,因為根本就沒有這個虛擬的人物,而凶手就是喬治.克勞福他自己。    

  審判的結果當然是罪名成立,由於這是一件受到高度關注的案件,喬治.克勞福被法官宣判為終身監禁,不得保釋,但也撿回了一條命,沒有被吊死。在事後的慶功宴上,查爾.休斯頓對著大家說:

   〝其實這已經是勝利了,在弗吉尼州的法院,一個黑人謀殺了兩個白人而不被判吊死,本身就已經是一個奇跡。通常來說,這種案件在弗吉尼亞州的法庭裏,是死路一條的。〞 

      瑟穀德.馬歇爾在這件案件中的熱情和執著,那種日以繼夜地幹勁,使兩位與他一齊工作的法學教授對他刮目相,利.蘭塞教授事後回憶瑟穀德.馬歇爾說:

      〝那個瘦長而急性子的法學院年青學生,每一次開會都在場,從不缺席,他在挑戰對方法律觀點時的那種果斷和執著精神,直追其師,用不了多久,我就知道了他的優良價值了,你要他做的事,必定會如期完成,從搜集案例,到名不經傳的法律意見,到大家的咖啡和三文治,他總是毫無疑義地熱情參與。〞 

      這是瑟穀德.馬歇爾第一次親眼目睹了他老師如何為了挽救一條性命,在學校裏力盡不知疲地研究案情,發掘案例,查閱法典,製定策略,在法庭緊追舍地艱苦奮鬥。這使瑟穀德.馬歇爾明白了人生更深一層的道理:牧師、記者、議員、或者是商人,他們可以坐以論道,可以說天論地,但當在法庭上的生死存亡之際,唯有律師才能起死回生,才能救人於存亡。      

      1933年六月,瑟穀德.馬歇爾在霍華德大學法學院以第一名的高等優良成績畢業。瑟穀德.馬歇爾拿著霍華德大學法學院的畢業證書,回首前塵,百感交集,入學時的三十六位同學,經過了嚴峻考驗和無情淘汰,到畢業時隻剩下了六位,而自己又是這僅存中六位的第一名,自己曆經千辛萬苦,終於沒有辜負母親的迫切期望,沒有浪費妻子的辛酸勞動。      

      查爾.休斯頓對瑟穀德.馬歇爾的影響,是無以複加的,在瑟穀德.馬歇爾來說,查爾.休斯頓不光是自己的良師益友,也是自己人生的照明燈,他使自己找到了人生奮鬥的目標。隻要稍為清靜下來,瑟穀德.馬歇爾就會想起恩師查爾.休斯頓的名言:〝我在霍華德大學法學院所培訓出來的司法人才,不光是律師,還是改造社會的工程師。〞           

  從霍華德大學法學院畢業後,瑟穀德.馬歇爾又麵臨著如何生存下去的現實環境考驗。由於霍華德大學法學院是培養非洲裔美國人司法人才的學府,全美國沒有一間白人的律師事務所願意向它提供哪怕是實習生的機會,而由非洲裔美國人開設的律師事務所,大多數都是些單打獨鬥的夫妻店,都在裏為了生存而苦苦掙紮,即使願意為新畢業的非洲裔律師提供學習的機會,也都是心有餘而力不足。為了生存,瑟穀德.馬歇爾毫不猶疑地返回吉布島俱樂部,充當了一夏天的餐廳服務員。

      1934年,查爾.休斯頓出任全國有色人種進步協會特別法律顧問,領導著一批優秀的年輕民權律師如詹姆納布裏(James Nabrit)斯波茨伍.威廉.魯賓遜三世(Spottswood William Robinson III)、艾錄伊蘇斯..希金博特(Aloyisus Leon Higginbotham,Jr.)羅伯..卡特(Robert Lee Carter)、威廉.赫斯特、喬治.愛德.查爾默.哈耶(George Edward Chalmers Hayes)傑克.格林伯(Jack Greenberg)奧利.懷特.老希爾等,全力在美國各地法庭上攻打《.烏鴉法律》。

      這批年輕民權律師後來都在美國近代民權運動發展史上留名史冊,都有非凡的功勳,而且大部分都成為了美國聯邦法官。1940年,因為健康的原因,查爾.休斯頓從全國有色人種進步協會特別法律顧問崗位上退休。

      秋天來了,瑟穀德.馬歇爾應他恩師查爾.休斯頓之邀,前往美國南方諸州,為全國有色人種進步協會做關於黑人學校實際情況的實地考察和研調,作為全麵挑戰.烏鴉法律》的前期作業。      
 

   瑟穀德
.馬歇爾和查爾.休斯頓開著休斯頓的老爺車,從華盛頓到了新奧爾良市,大部分的飲食,都靠他們自己帶著水果和麵包來解決。在那個年代的新奧爾良,由於《.烏鴉法律》的規定,任何黑人都不準進入白人專用的飯店,就算有錢,也得不到服務。

      兩人寄居在朋友家裏,吃著油膩而不健康的飯菜,但比這個更糟糕的,他們親眼看到了一間間環境是絕對無法適合人類使用,有如地獄一般環境的黑人小學。

      到了密西西比州,情況並沒有因為州政府的大力德政宣傳而有所不同。有一天,他們兩人來到了一間鄉下的所謂小學,那棟處處是用破木條支撐著幾乎要倒垮的破爛建築物裏,由於沒有自來水和洗手間的原因,導致整個後園全是排泄物,臭不可聞。

      兩人發現附近的非洲裔居民,每人的臉上,都寫著失敗、惘然和無奈的表情。在這家破落戶一般的公家小學校轉了幾圈後,瑟穀德.馬歇爾和查爾.休斯頓從背包裏取出水果,當作午飯。

   當瑟穀德.馬歇爾正要剝橘子時,忽然發現有一位一直跟著自己的黑人小孩子,用一種盼求和好奇的眼神盯住自己手中的橘子。瑟穀德.馬歇爾他是否想吃這個橘子,那位可愛的小黑孩子害羞地點了點頭。

      瑟穀德.馬歇爾就把自己手中的橘子給了他。小黑孩子帶著感激的眼神接過橘子後,連皮帶肉的咬著吃起來。瑟穀德.馬歇爾驚訝地發現,這個天真爛漫的孩子,居然連橘子都沒見過,甚至於連吃橘子要剝皮都不知道。 

      這趟南方之行,讓瑟穀德.馬歇爾覺得自己身為一個律師,是有責任來改造這個社會,至於如何去改造,從何處來入手,瑟穀德.馬歇爾一點都沒譜,但是他許諾自己,一定要做些什麽,他更向自己保證,絕對不會就此罷手,讓世間的不公不義的《.烏鴉法律》繼續橫行,繼續霸道。(待續)









2011422 高勝寒 在 美國華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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