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邦不入,亂邦不居!
Wisewind
最近在美國發生了好幾起與華人有關的傷害案件,使人有理由懷疑,美國是否還是一個安全的,適合華人居住的地方?
先是王立山醫生槍殺他的印度裔同行。能把一向膽小怕事的華人知識分子激發出血性來,並持槍殺人,可以想象在這之前王立山醫生一定受了這個印度人的許多欺負!
接著在舊金山,接連發生了4,5起非洲裔公然在大街上襲擊華人的惡性事件,華人死的死,傷的傷。數百華人集會,抗議政府無能,治安不靖。
再接著就是在紐約的鬧市區,一位從中國大陸來到美國僅有兩個多月的女留學生遭到墨西哥裔的強暴毆打致腦死亡,數天後死在醫院。在事件發生過程中,女留學生呼喊求救,而來來往往的行人居然視若無睹,沒有一人出手阻止歹徒行凶。
我很多年前就聽人說,紐約人和其他地方的美國人是不一樣的,紐約人對人很冷漠,看來可能此言不虛!
如果一個地方的人對光天化日之下凶徒在鬧市殺人都冷漠到視若無睹,這個地方還是適合人住的地方嗎?
中國古話說:“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意思是說,身分尊貴的人,不應坐在房簷下麵,因為風可能把房頂的瓦片刮下來砸在頭上!
孔夫子他老人家2000多年前就諄諄告誡我們:“危邦不入,亂邦不居!”意思是說,可能會有生命危險的國家,不要進去!經常發生動亂的國家,不要居住!
美國現在已經成為恐怖分子襲擊的首要目標,同時美國國內經濟不景,種族矛盾加劇,而性格懦弱,身單力薄的華人更容易成為某些少數族裔及底層“Losers”的襲擊目標!
嗚呼,素來以“人權衛士”自居的美國,已淪落到連街上行人生命安全都不能保障的地步了嗎!這不就像是孔聖人說的“危邦”,“亂邦”了嗎?
孔聖人說:“危邦不入,亂邦不居!”,說的也許就是像美國這樣的國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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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聖人說:“危邦不入,亂邦不居!”,說的也許就是像美國這樣的國家呀!
美國有地方是安全,有的地方是根本不能去走的。您上麵的結論是片麵的。美國許多地方天天都有發生大大小小的案件,很多受害者是黑人和窮人因他們就住在被我們中國留學生稱為“淪陷區”的地方。而且這已有很長曆史了,並不是現在才成亂邦!中國人來到異國他鄉應該知道美國從來就不是處處安全,天堂是沒有的!!!!!要學會保護自己,要知道這個國家和家鄉是不一樣的。出門在外要安全第一!!!!
您真是一個博學的人!“博學”到連最起碼的同情心和正義感都沒有了!
連最無恥的懦夫都可以從您這兒獲得為自己辯護的冠冕堂皇的理由!
如果那個正被凶徒強暴毆打的女孩是你的姐妹,估計您也會袖手旁觀,等待“執法者”的到來!
就是因為您這樣的人太多了,這些地方才會成為“危邦”,“亂邦”啊!
是的,要說中華民族“勤勞、勇敢”,勤勞是真的,勇敢很欠缺!曆史上之所以有這麽些英雄流傳千古,就是因為物以稀為貴啊!
真難想象那麽些人能目睹一個小女子被惡漢拉扯而不去過問!
您說得對,確切地說,這個女孩應是“間接地死於紐約華人的冷漠”。
不管是在中國國內,還是在世界其他地方,華人“見死不救”的新聞屢見不鮮,實在太令人憤怒及汗顏!
我們中華民族,在古代曾經出現過聶政,荊軻那樣為一句口頭承諾就可赴湯蹈火的俠客義士。在近代也出現了無數殺身成仁的壯士和舍生取義的英雄。
可是今天,卻有那麽多人對他人尤其是弱者身處險境而冷漠以對,視若無睹,道德淪喪以至於斯,真是令人痛心疾首!
對不起!本人沒有看到你的道歉。如果你已經在什麽地方道歉了,而本人還揪著你不放,那麽本人向你道歉!
這裏都是就事論事,不是針對個人,所以除非傷害了對方的人格尊嚴,通常是不必道歉的。
不過,本人仍然堅持自己的觀念,即人的生命是最寶貴的,“生存權”就是最高的“人權”!
應該說是間接死於“紐約的華人”的冷漠。因為在那個地區華人占絕大多數,當時情況跟國內見死不救的情況完全一樣。
謝謝指教!閣下說的有道理!
這裏的“危邦,亂邦”確切地說應是指美國那些治安極差的大城市,而不應是指整個美國這個國家。
那個踏進美國國門才兩個多月的23歲獨生女孩就這樣走了,她直接死於泯滅人性的歹徒手下;她間接地死於紐約人的冷漠之下!
而這裏的某些網友,所表現出來的漠不關心和冷漠,也同樣令人震驚!這就是本人寫這篇短文的直接原因!
這個“危邦”與“亂邦” 不是美國而是紐約!美國大城市都是治安差的平民窟。有錢的中產階級多在郊區.華人新移民住在大城市中心,自然危險性高些。
希望大家看問題要實事求是,不要以偏概全。
我都說對不起,給你道歉了。幹嗎還揪著我不放啊。
你用那麽重的詞句。而我隻是覺得一個是政治概念(民事/罰款),但侵害人身是刑事(監獄)範疇。簡單的common sense罷了。
當然從國內的角度沒有區別。我承認文化意識差異造成的。
生活中有些東西我們無償的享用著,很可能覺得“也是分文不值”,可一旦失去,還是會有艱辛的。站著說話的,感不到跪著的腰疼,也是常理。
謝謝指教!
可是,本人並沒有說紐約發生刑事殺人案很奇怪。本人隻是說,歹徒公然在大街上殺人,受害者呼喊求救,而行人們居然視若無睹!這種冷漠的態度很奇怪!如果這種現象持續下去而不加改善,那麽這真不是適合居住的地方!
難道你認為我說得不對嗎?難道你認為,行人們對歹徒在大街上殺人視若無睹,這種冷漠態度是正常的嗎?是可以容忍的嗎?難道你認為,即使經常發生這樣的冷血殺人事件,這樣的地方也是適合居住的嗎?
如果你真地這麽認為,那麽我們之間真的無話可說---道不同,不相與謀!
至少,你總不能說,“紐約法拉盛的行人們對歹徒在大街上殺人視若無睹,這種冷漠態度,紐約以外別的地方的人無權置評”吧?畢竟,被殺的女孩是中國人,任何中國人都有權評論!不管他(她)居於何處!
至於本人住在何處,其實與我們在這裏討論的主題完全無關!與你更沒有任何關係!
但至少,我住的地方,雖然大多數人和紐約人一樣是白人,但都很樸實友善,絕不像紐約人這麽冷漠!而且,很慶幸,這裏沒有那麽多黑人,墨西哥人什麽的......。
顯然你是一位是非分明,嫉惡如仇的女孩子!
在這件事上,我和你的看法是一樣的:在有那麽多行人的大街上,把這個女孩從歹徒手中救出來,並不需要救人者冒多大風險!也許幾個人高喊幾聲就把歹徒嚇跑了。而這麽簡單的事竟然沒有一個人肯做,這樣的冷漠,真是太可怕了!
看新聞,說那裏正在組織巡邏隊,希望治安狀況會有所改善!
對於閣下這一套關於“人權”的“高深”理論,本人敬謝不敏!
難道還有比人的生命更寶貴的東西嗎?難道還有比人的“生存權”更高,更重要的“人權”嗎?
如果連人的生命安全都不能保障,任憑你口若懸河,舌燦蓮花,你那個“人權”也是分文不值!
閣下說的非常有道理!可能全世界的華人社區情況都相似,有些人就在“中國城(Chinatown)”的廚房打工,可能一輩子都學不會英語,這些人與主流社會溝通以及自我保護的能力就會比較差。
您的看法很有啟發性,謝謝!
閣下說的有一定道理!
據說此事發生在華人社區,對於這些路過的人中多數人,很可能您說的這三條中某一條,某兩條適用,甚至三條全適用!
這倒是本人沒有想到的!
本人數十年工作在西人公司,部門裏就我一個華人。除了偶而打電話,上班8個多小時都說不上一句中國話,不知不覺中,真地忘記了周圍還有不少英語不太好,甚至連合法居留身份都沒有的華人!
再次謝謝指教!使我考慮問題的思路開闊了許多!
1. 有些人不懂英文,不懂如何去叫警察。
2. 有些人身體弱小,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
3. 有些人是非法移民,怕被警察做記錄。
邏輯不通:第一,保證你政治上基本人權就等同於保障你日常生活中的生命安全嗎?你不是小孩?這麽幼稚的邏輯概念混淆?起碼清楚民事或刑事之別吧?個人的生命安全,除了社會治安,你自個也還要小心謹慎。畢竟爹媽授之,丟了,就回不來了。
第二,即便推崇維護“人權”再好,也不等同於(不可能)各個麵麵俱到。每年都會有許多侵犯“人權”案例發生。你所舉出的具體案例,實際上是非常個別的(相對而言)。比侵犯“人權”案例要少多了。但侵犯人權是要罰款的,而不是去蹲監獄。
為什麽總是襲擊華人?不襲擊其他人呢?華人有錢,性格懦弱,不懂英文,是主要原因。頻繁發生案件的地方往往就是那種華人多的地方,那些地方的華人看中文電視,還沒搞清楚美國的法律,很多人仍習慣於國內的立場和傾向。所以,他們容易成為凶徒的襲擊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