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把孩子當成客人一樣對待 2009 年1月15日
開始,我把孩子當作我的私有財產,因為她是從我肚子裏被拽出來的。她是我生命中的第一位,因為她是我的希望,我對她有最高的責任。
她三歲時,我隻身來美。為了讓她有個美好的未來,我決定留下;為了讓她將來來美時有一個美好的生活,從小嬌生慣養的我拚命工作Save錢;為了讓她有一個完整的家,我決定不離婚。
我懷著不能給她母愛的負疚感拚命的打工掙錢。直到有一天,查經班的一位資深的弟兄(我不是基督徒,但聖經裏的無窮智慧和教會裏的愛深深地吸引我)說:“孩子不是我們的私有財產。孩子是上帝賜給我們的禮物。我們的職位是他們的經理。”
從那時起,我換了一個角度看待母女關係。負疚感少了很多。能用一種積極的態度等待她的來美。
六年後,她九歲,來了美。我把她當上帝恭著。她把我當丫鬟使著。我還是心甘情願地還母親債。
又過了四年,我進了一家擁有一千倆百多家的大公司做了分店經理。學了許多Leadership和Management的Skills。我試著活學活用,現學現賣。
我上班Motivate員工,下班Motivate她;我上班時Begin with end in mind, 下班後也試著教她;我Respect 員工,我也Respect她;我跟員工Think Win-Win, 我跟她也一樣;我上班時Be a good listener, 下班後跟她也試著做;我上班時Be a role model, 下班後在她麵前也一樣;我上班時Seek to understand first, then to be understood, 下班後也試著跟她練習。。。。。。
漸漸地,我贏得了她的尊重和信任。她和我的Team都讓我真正懂得:尊重和信任不是靠母親和經理的頭銜而獲得的。I must earn it.
我不是個好母親,謝謝樓主的文章,我今後試著:In my heart, 我把她當成客人一樣對待;In my mind, 我把她當作上蒼賜給我的禮物去L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