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稱義─通往天堂之路
劉繼傑
前些日子有個朋友跟我打聽怎麽才能去天堂,說不入教行嗎。於是我就做出了下麵的解釋。當時覺著沒寫完,還有幾個方麵沒有涉及,我答應他且聽下回分解。但後來一直沒得空兒。今天拿出來看看,覺得隻要把那沒寫完的部分去掉,也可以獨立成章。
我當時隻說因信稱義, 那副標題是今天加上的。
基督教裏有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叫做“因信稱義”,是使徒保羅在耶穌遇難又複活離去之後歸結出來的。
什麽叫因信稱義呢?簡單來說,就是隻要你信了,你就可以上天堂,不須任何附加條件。不管你以前幹過什麽壞事都沒關係,不管是說謊,作弊,偷竊,受賄,還是偷情,嫖妓,或包二奶,以至殺人,強奸,都不會防礙進天堂。你隻要今天信了,你死了就會進天堂。用通俗一點兒的話說,你信了神,就得到了一張免費的天堂入場卷。
美國曾經有個殺了七個人的殺人犯,先奸後殺,實屬十惡不赦。被判了死刑,在等死的期間皈依了,牧師還到監獄裏去為他祝福,他在監獄裏還做見證,勸人信奉耶穌。最後時間到了,他帶著笑容走向死亡,成了後人的楷模。
解釋一下,等死期間 (death row) 是美國司法製度之一。判了死刑之後沒有立即執行的,都要等上一段時間,少則兩三年,多則十幾二十年。而等待期間的長短,不是由法官判決的,而是跟據等死的人多少決定。多少時間才能殺一個人,是有規定的。等死的人多了,排隊的時間就長。
有等死期間的一個好處是減少誤殺。萬一錯判了,等死期間又找到了新的證據,就可以鳴冤翻案。這樣的情況很多。但如果沒有錯判,不能因為等死期間的表現好而減刑。所以哪個殺人犯,雖然變成了一個新人,但也難逃一死。
回過頭來接著剛才的話說。反過來,你如果不信神,即使你一輩子做好事,不做壞事,死後也進不了天堂。
做好事既不是上天堂的必要條件,也不是充分條件。說白了,能不能進天堂跟你做不做好事沒有關係。進天堂的條件隻有一個,那就是信。這既是必要條件,也是充分條件。而信本身是不需要任何條件的,隻要你願意信,什麽時候都歡迎。
實際上,基督教很反對別人把做好事和上天堂。聯係在一起。一再撇清跟做好事的關係。說那是佛教的說法。
有人會問,那麽為什麽基督徒大部分都做好事,不做壞事呢?那是由另一條單獨的因果鏈決定的。因為信了神,就要盡量按照神的意思去做。而神是善的象征,遠離一切惡的。神說,我就是道路,我就是真理,我就是光明。所以,按照神的意思去做,當然會好了。
那又有人說了,既然如此,我先信了再說,信了隻後,該幹什麽還信什麽。這樣我活著的時候得好處,死了還能進天堂,兩頭占便宜。
你如果抱著這樣的動機,教會是不會拒絕你的,因為教會隻負責接納,不負責審查的。教會不會跟你說:“對不起,我們不能接受 您的申請, 因為我們覺得您信的不夠真誠”。入教不須要候補審查期,隻要你絕誌了,下一批洗禮一定有你。
但你要注意了,教會接受了你並不等於神接受了你,因為你騙得了人但騙不了神。人心裏想的任何事,神知道得一清二楚。作弊是行不通的。
這就好比買保險,你買時他查得並不是特別嚴,你說什麽都行。但你要真出了事兒,要他出錢時,他就要認真了。一旦發現你撒謊,他可以拒付,而且以前交的保費不退。
那麽,是不是信了神的人都不能幹壞事了呢?不小心犯了錯誤怎麽辦?沒關係,神會饒恕你的。隻要你不是有意識犯的。比如說你昨晚兩口子吵了架,或生氣打了孩子,甚至與犯了奸淫罪,或殺了人,隻要你真心悔改,神都會接受你的。
一稿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二稿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
By the way, I am an athe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