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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權法案”的現狀及對華人的影響

(2015-05-23 01:04:00)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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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講:“平權法案”的現狀及對華人的影響
主講嘉賓:三 國

主要內容:
1.美國平權法案(Affirmative Action)的前世今生(概述)
2.平權法案的現狀
3.對華人的影響

講座時間:
美西時間:5/09/2015(周六), 20:00~20: 40

主  持 人: Lan 
活動策劃:尤其開心

文字部分整理:

“平權法案”的現狀及對華人的影響

    大家好! 
    首先,明天就是母親節了,祝所有的母親節日快樂。

    今天要講的是“平權法案”,英文是 Affirmative Action。

       這類法案,並非隻有美國才有,中國在高考的時候,給少數民族加分,就是“平權法案”的一種形式。之所以選這個題目,是因為我們華人特別地重視孩子的教育,這是直接影響到接受教育的機會的話題。另外呢,去年,由於一個叫SCA5的法案,華人裏的新移民,開始積極介入美國的政治。而SCA5和“平權法案”是直接相關的。

       美國的曆史,說起來其實有點不太光彩。一直到19世紀的中期,美國黑人,現在叫非洲裔美國人,還基本上是沒有人生自由的奴隸。後來,奴隸製的問題引發了1860 年代美國的內戰。內戰結束以後,在1868年,通過了憲法第14修正案。其中的第一款,就是“平等保護條款”,英文是Equal Protection Clause。說的是各州的政府必須平等地對待所有的居民。這一條款,是後來的“平權法案”的基礎。很有意思的是,這一條
同時也是反“平權法案”的基礎。雖然有了憲法第14修正案,真正的平等,卻沒有自動地馬上到來。

         美國雖然沒有奴隸了,可是種族還是被隔離的。黑白兩大種族,各上各的學校,公共汽車,餐館,都有分開的座位,叫做“隔離而平等”separate but equal。當時買房子的地契上麵,很多都會注明不許賣給除了白人基督徒以外的人,包括華人和猶太人等等。雖然許多總統都有過努力,最終關乎種族之間的真正平等的最重要的法律,要等到 1960 年代,在民權運動(Civil Rights Movements)的浪潮裏才出現。它就是1964年通過的民權法(Civil Rights Act)。提一下,這部法律雖說是在民主黨的總統約翰遜任期內,卻是兩黨合作通過的,兩黨的支持率都超過2/3。這部法律的第7章,和那前後幾年發布的一些總統行政命令,共同構成了我們現在知道的“平權法案” Affirmative Action。它的直接的翻譯是:積極的行動。它的主要宗旨就是,為了盡快地結束種族隔離的狀況,使各個種族達到實際上的平等,對落後的種族實行特別的照顧,讓他們更快
速地在教育和工作機會上得到提高。

         這在當時,確實是極大地幫助了少數族裔進入大學和獲得工作機會,主要是非洲裔。可是,這個政策,是以犧牲當時的優勢種族,即白人裏麵的許多個體的利益而實現的。對於很多個人來說,這就意味著不公平。很多人從資質上說,更為出色,更能勝任,卻不得不把機會讓給其他族裔。這種現象,被許多人稱為“逆向歧視”。

        這裏有非常容易搞混淆的地方。民權法,以及其他許多涉及到的總統行政令,要達到的終極目的都是不許對種族進行歧視,各種族一視同仁。而實際上,真正實行的,卻是特別照顧一些少數族裔的做法,不同族裔有不同標準,以臨時的歧視措施來達到多樣化的目的。後人提到的“平權法案”,指的是這一部分。並不是“民權法案”。

        “平權法案”出來以後,法律訴訟和各種爭議幾乎就沒有斷過。在政治人物發表的意見裏,非常有代表性的,是克林頓在1995年的講話。他認為“平權法案”隻是一個臨時措施,不過還沒有到取消的時候。

         現任首席大法官 Roberts 有一句名言:消除種族歧視的辦法,就是去除種族歧視(的政策)。The way to stop discrimination on the basis of race is to stop discriminating on the basis of race.

         打到最高法院的就有很多。按種族實行硬性配額和固定加分的措施,都被判定無效。可是,最高法院一直支持對種族實行區別對待,最有代表性的案例就是 Grutter v. Bollinger 案。

        1996年,加州發生了一件“平權法案”曆史上影響巨大的事件。這一年,加州在共和黨的主導下,特別是當時的州長Pete Wilson 和加大校董 Connerly(非洲裔)的支持下,通過了第209號提案。這個州憲法修正案,直接了當地規定了種族、性別等等因素不可以作為公立學校入學、政府雇用和政府合同的考慮因素。也就是說,用立法的形式,在加州公立係統禁止了“平權法案”。這個提案,是第一次在美國真正實現了各族
裔一律平等的終極目標。

         從此,沒有族裔可以僅僅因為族裔而享受特殊待遇。這一開曆史先河的創舉,隨後被其他七個州采納,通過了類似的法案。2014 年8月,最高法院判定密歇根州的法案合法。至此,實行和不實行“平權法案”,都是合法的,完全取決於各州自己的立法。

        從209 提案中獲益最大的就是亞裔。這個提案以法律的形式保護了公平的競爭過程,保護了對教育重視的亞裔子弟進入加州大學的權利。現在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了,通過 209 號提案的時候,華人的投票很有意思,居然超過60% 投的反對票。也不知道是沒想清楚,還是被忽悠了。我們現在很清楚了,像我們這樣的一個勤奮踏實的民族,基本的利益在於公平的競爭過程,而不是有人來強行將資源按種族進行分配。

       舉兩個例子進行比較,一個是執行“平權法案”的紐約州,另一個是不執行的加州。紐約州的人口,有7.3% 是亞裔,而紐約州立大學(SUNY)係統裏隻有5.3% 的亞裔學生。而在加州,中日韓三個族裔有約6% 的人口,在加州大學係統裏,卻占到了18% 的學生。其中,華裔更是以 3.6% 的州人口比例,而占到近13% 的學生。從這些數據,可以很輕易地看到,為什麽華人在反 SCA5 的時候最為積極。

       可以說,209提案,也就是對“平權法案”的禁止,關乎華人的最核心利益和最核心的價值觀。

       209提案通過以後,反對的聲浪就沒有停止過。筆者1990年代末,在洛杉磯加州大學求學,就見識過這樣的遊行示威。動輒數千人,口號震天響。從1998 年開始,各類試圖逆轉曆史潮流的法案開始登台。

       不過我們華人都不太重視,也沒有多少人關心。這一立法機構的角逐,在 2012 年民主黨獲得州參眾兩院的超級多數以後,達到了最高潮。試圖在高校招生時重新引入種族作為參考因素的 SCA5 (州憲法修正案第5號提案)登台,並於 2014 年一月底以 27:9 通過州參議院,並進入州眾議院進行討論。到這時候,才引起華人的關注,不過是以悲 觀的態度為主。我清楚地記得,二月初,我通過一些關係去了解這個法案的情況的時候,傳過來的信息是:這個法案一定會通過的,沒法阻止了。包括我在內的很多朋友,拍案而起,開始到處組織串聯。再後來,大家就清楚了,SCA5 被參議院收回。

      大家有沒有注意到,“平權法案”到了這個階段,已經開始變味了。過去,是從白人這個絕對的強勢民族手中拿走資源,現在是從亞裔這個弱勢群體拿走資源,從社會正義的角度來說,已經失去它的正義性。
https://www.suny.edu/media/suny/content-assets/documents/FastFacts2014.pdf 
http://legacy-its.ucop.edu/uwnews/stat/statsum/fall2013/statsum

下麵是提問時間:    

LAN:SCA5已經被參議院收回,是否不會再來了?
三國:如果我們還像以前那樣不關心政治,如果民主黨還有機會再次成為沒有製衡力量的超級多數,SCA5完全有可能會回來。馬上在北加州就有一個州參議員的補選,其中的一個民主黨候選人,Susan Bonilla就明確表示對SCA5的支持。她說SCA5失敗的時候,許多議員情緒激動。而且,修改憲法,不一定非要經過立法機關。隻要收集到大約80萬個簽名,就可以繞過立法機關,而直接進入全民公投的程序。一旦進入公投,過關的機會就非常大,因為隻需要50% 的簡單多數。有人開玩笑,說加州的憲法是世界上最容易修改的憲法之一。修改的門檻太低。

LAN:如何阻止SCA5再次回來?
三國:我們必須要保持對政治的關心。積極參與,不斷地傳出聲音,告訴政治人物,這一類的法案毒性巨大,誰提出來,誰就會在選舉上吃大虧。隻有這樣,別無他路。

LAN:沒有了平權法案,是否就意味著按考試成績決定入學?
三國:當然不是。在209提案通過以後,加州大學的各個分校,普遍接受了“全麵評估”(holistic review)的辦法,考試成績隻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項。家庭的經濟地位也是一項重要的指標。這個我是支持的。對於那些家境貧寒的學生,政策向他們傾斜,也是應該的。隻要這些優惠政策對所有的族裔一視同仁。我們亞裔,並不都是家境良好的。有相當多的亞裔家庭在貧困線附近,居住在比較差的區裏。如果實行種族優先的政策的話,最倒黴的就是他們。

LAN: 明年的總統大選,會對“平權法案”有什麽影響?
三國:有巨大的,甚至可能是決定性的影響。一旦“平權法案”,或者其它的隱含的歧視政策法律通過的話,最終的解釋權在最高法院。傾向保守派的大法官,通常會反對“平權法案”,而傾向自由派的大法官,通常會支持“平權法案”。現在,有兩位反對“平權法案”的大法官,Scalia 和Kennedy 都已經快80歲了,退休在即。加上 Gingsburg 和Breyer。下任總統將可能有機會提名4名終身製的大法官,影響到今後幾十年的法律傾向。如果是民主黨做總統的話,一定是向“平權法案”一邊傾斜的。一個幾句話的司法解釋,說不定就可以讓我們多少年的心血白費。

LAN:你對現在起訴哈佛的案子有什麽看法?
三國:這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感謝趙宇空,李春燕,葉帆等等朋友的努力!光能夠提起訴訟,就已經是巨大的一步。1980 年代,UC Berkeley的亞裔學生數量突然減少。亞裔活動人士告狀以後,1988 年Berkeley 的校長還出來道歉。不過,我倒想潑點冷水。沒有任何人可以預測這一類的訴訟的結果。我希望有人能夠組織一些閉門的商討,看看在什麽情況下可能會輸官司。如果輸了,如何作後續的處理。我就拋磚引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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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勝 回複 悄悄話 加州西裔很快會成為最大族群,將來還會過半數。靠族裔間的爭持有出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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