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話題,讓我寫幾個例子說明吧。
我同事的同學,是個不折不扣的富婆。她單身,有兩個已經成年的孩子。她住的豪宅,曾經是某位港台巨星的產業。那個豪宅的位置,我不用問價錢,就知道差不多在五百萬上下。她的生活,那叫豐富多彩。滑雪,跳舞,美容,按摩,購物,旅遊,等等。她的男朋友們都是帥哥美男,白人。隻要一個男朋友提出結婚,她就馬上變臉,將他踢出門,再找下一個男人。她的身邊,從不缺男人。
我公司關聯公司的總裁,單媽,有個成年的女兒。這是個女強人,但是難得的還是個美人。離婚的原因很簡單,她的薪水,是前夫的百倍。她成為單媽後,一直沒有再走入婚姻。我看她有歌有笑,一點沒有失去婚姻的痛楚。
我的大學同班同學,離婚多年,沒有孩子。離婚後也有數任男友。她自己很要強,在加拿大有房有車,還有獨立的事業。她目前在國內,被一土豪狂追。快要重披婚紗了。
結論一,與其嫁個有錢的,不如自己是個有錢的。
我在寫“見好就收”時,寫了一個讓我欽佩的原住民女子。這個女子出身酋長家庭,為部落盡心盡力,深受部落愛戴。我見過她的丈夫。小夥子長得很精神,也有想法。但是,他在妻子的光彩麵前,就黯然失色了。上周,我和這個女子,為了一起慶祝新年,也為了探討一個有原住民圖案的設計,在一起吃個飯。飯後很意外地知道,他們分居了。做出這個決定的當然是這個女子。我寫郵件去私下安慰她。她告訴我,在過去的十年裏,都是她在獨立養家。但是去年她生病住院的時候,發現自己的丈夫,不知道去照顧她,隻知道找她要錢。憤怒之下,她和丈夫恩斷情絕。
結論二,有經濟能力,有選擇權。否則就是被選擇。
我在寫“窮孩子,富孩子”(三)的時候,寫了一句“繁華後的灰燼”。這句話是有故事的。因為工作關係,我認識一些富豪或者富二代。他們出手大方,身邊總是不缺女人。
我知道一個女孩,她的父親和我是校友。我認識她的富二代男友,要早於她。這個女孩,長相清秀,是那種小家碧玉型的。家境也不錯,父母為她在溫哥華買了一套公寓。她本人,不是女強人的類型,工作也很普通。當她和男友成雙結對地出入時,我就知道傷心的時候在後麵。因為她的男友,親事早就定下,就等合適的時候成親。其實男友對她還是有一點感情,畢竟這個女孩在他之前,沒有過男朋友。後來這個女孩頻頻催促定下關係,兩個人至此鬧翻。
結論三,沒有離婚史,沒有孩子,甚至沒有戀愛史,也保證不了嫁個有錢的。
總之,這個世界需要實力說話,不管是對於婚姻,還是對於男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