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什麽都是一時興起。如果有得罪之處,請包涵。
我自己是不會走家庭婦女的路,也不主張女兒走這條路。這個想法,和我嫁給誰,或者希望女兒嫁給誰,沒有什麽關係。我的這個想法,是和一些家庭主婦的接觸後確定的。
我們不去談那些無奈地因為身份沒有拿下來,經濟上劃不來,孩子的健康需要特別關照等等原因,當媽的迫於形勢而選擇放棄自己的職業或者事業追求,而成為家庭主婦。我的觀點的前提是,在有選擇的情況下,是否去選擇留在家裏這條路。
我是親眼看見我曾經的室友,作為家庭主婦後的慘痛教訓而堅定不做家庭婦女的想法的。
我的這個室友叫Heather,西方白人。年輕的時候嫁給一個富商。多年輕呢?她19歲時有了第一個, 也是唯一一個孩子。44歲時做了奶奶。今年她45歲。
當年她家如何有錢,我是不知道的。但是可以猜想出來。我那時和她做臨時的室友,她沒有工作,靠家人朋友接濟,變賣家產為生。她廳裏家具,有許多是古董。裏頭是重重疊疊的昂貴餐具,在一點點地變賣。雖然她沒有收入,但是冰箱總是滿滿的,每一頓飯,都有好幾個碟子,菜式繁複。她請我吃過飯,她有高超的廚藝,令人讚歎。
廳裏還有許多油畫。那是她曾經的生活重心。她二三十歲時的照片,真是美貌絕倫,神采奕奕。除了做賢妻良母,她畫畫,賣畫,結交藝術圈裏的人物。這樣的生活,在她離婚後改變。離婚後,她付不出展出費,也沒有錢打廣告。自己的畫,隻能堆積在家裏。
她離婚的原因,就是因為前夫有了外遇。而且不止一次。最後一次,她把前夫和女友堵在了臥室。她跟我說,那時心灰地連死了的心都有。再不離,她覺得做人已經完全沒有尊嚴。所以她一改以前的容忍,堅決離婚。那時就40歲。她當年的態度可想而知,和前夫是撕破了臉的,而孩子也成人工作,前夫隻付給她贍養費。那點錢,隻能維持基本生存。
她離婚後開始找工作。由於沒有職場的積累,她隻能找到賣菜的活。由於多年的養尊處優,她無法長時間地站立,不久便不做了。辭去那個體力工後,她發現自己再找工作,變得特別困難。隻能在家呆著,依仗前夫給的贍養費生活。這時的她,已經是個肥胖臃腫,滿臉愁容的怨婦了。
由於她跟朋友們傾訴自己的不幸,而前夫和她有過共同的生活圈子,前夫惱恨她離婚的絕情和離開後對他聲名的影響,在付了贍養費9個月後便在財務上做了手腳,宣稱個人破產,拒絕支付贍養費。她隻好上訴,要求前夫支付贍養費。法官雖然同情她,但是錢是不會從政府掏的。而她前夫,聘請律師,一次次地拒絕贍養費。從一個區的法庭,轉戰到另一個法庭。
我知道這個詳情,隻不過因為她請不起律師,讓我幫著向法院寫這些申訴信。她很羞愧地告訴我,因為年紀輕就不上學了,寫正式的信件對她來講非常困難。對於我的幫忙,她會不時給我做些飯菜。反正我上班後,她沒有事情,就用我自己買的菜,幫我做好,表達對我援手的謝意。
我是親眼地看見,這個年輕時就沒有獨立的女人,在被迫獨立下而無法獨立時的痛苦。不光是傾訴這些痛苦時的淚水,還有她日漸損害的健康。她在離婚後染上了煙癮。再也不去關注自己的形象。她過著晨昏顛倒的生活。因為隻有晚上,她才能找到人說話,電視節目也好看一些。一接到她前夫的上訴信,她就給最好的朋友打電話,在電話裏控製不了自己情緒地一遍遍呻吟和咆哮:“這個混蛋,他寧可把錢給律師,都不給我!”
她不止一次地告訴我,她為我驕傲,因為我能夠生活自立。她羨慕那些有工作的女人。然後,她歎著氣說,“可是我能怎麽辦呢?”然後就抽噎了起來。
另外補充一點,Heather 本人,是“官二代”。父親是政府高官,在豪宅裏長大。豪宅具體麵積我不清楚,隻知道有23個房間。
做媽媽的,為自己的孩子,尤其是女兒設計將來時,有誰去賭孩子可以有福氣地由一個男人衣食無憂地從年輕時支持到老呢?
隻要近距離地見過這個案例,我想會有不少人同意我的觀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