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在文學城上逛,看到兩位想離婚的網友寫的想法,不禁搖頭。
帖子裏的說法,完全是一邊倒地站在自己的角度,聲討配偶。聽起來理直氣壯。但總有點象不成熟的孩子在抱怨發脾氣的感覺。這不是一個要離婚的人的心境。
正如結婚不需要理由,離婚也不需要。過日子在哪裏都有磕磕碰碰,縫縫補補。但是傷害多了,情感損傷麵大了,曾經相愛的人麵對分道揚鑣,心裏總是有說不盡的疲憊和淒涼。到了那緣分已盡之時,可謂萬千滋味在心頭,“卻道天涼好個秋”,又哪裏有那精神做檄文?
我看“性與城市”這部電影,忘了第幾集,有一段故事很有意思。女律師的丈夫對性生活不滿意,覺得老婆完全是例行公事地敷衍,有了一夜情。女律師得知後十分惱火,覺得受了很大的傷害,兩人便商討離異事宜。但是因為有感情基礎,分手的決定對於雙方都很痛苦。所以兩人一起見婚姻專家,看看是不是還能維持這段婚姻。
婚姻專家對女律師說了一句話:“你不是律師嗎?有時為被告做辯護,有時為原告做辯護。現在你就把你的婚姻當成一個案例,把離和合當成原告被告,做一個辯護分析,然後看看你需不需要給你丈夫一個機會。”同時婚姻專家給兩方建議,如果女方願意給他一個機會,他們就於某日某時在兩人初遇的地方見麵。
聽了婚姻專家的建議,女律師就去做功課,離的原因下列了十幾點,不離的原因下她發現有同樣的十幾點,甚至更多。寫著寫著列單,她就明白了,去初遇的地方等著。到了時間見到丈夫,兩個人舊情重燃,當晚有富有激情的性生活,於是和好如初。
回到這兩位網友的帖子上。我的建議也是這樣。不要隻糾結在配偶讓自己難以容忍的事情上。而是全麵綜合客觀地看待對方和兩人的婚姻。這是分手前應該做的一件事。做完後無論什麽決定,都不會是倉促和不成熟的。
在這個城裏還是有很多的熱心人,針對一個貼子坦率自己的看法。我看了跟貼,有的是貼主的正方,有的是貼主的反方。這就幫助貼主做了功課。列了部分那個單子。有些東西,信息不在貼子裏,所以並不在單子上,還需要貼主自己列。如果一個人能夠真實地對待自己的內心,這個思考的過程會幫助做出正確的決定。
多數人的婚姻生活大同小異,總是有這有那不足,但在夫妻倆的協調和妥協下,大多時候可以有驚無險地度過。可是一旦有外遇,無性婚姻和婆媳矛盾這樣大的打擊,就很難說。心結的大小因每個人的觀念和胸襟有不同。 如果心裏有了大的糾結,在婚姻裏難以愉悅,兩人的關係就會走向解體。
我個人比較欣賞西方人對婚姻的一種態度,就是一旦決定,就把過去丟開。這是我對貼主的另一個建議。如果單子列完後決定維持婚姻,就要真正包容配偶的不足。把精力放在解決問題,而不是解決人上。否則,這次離婚的心勁過去了,不定哪個時候又跑了出來。
想到分手,一定是婚姻中的許多問題讓人難受。不過婚姻本來就是這個樣子。如果結束這次婚姻,走到另一個婚姻,人換了,問題還會有,隻是可能是不同的問題。根本上還是要增強解決問題的能力。配偶不是衣裳,哪裏可以總在換呢?
祝福因為婚姻困擾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