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李天樂是嫌犯,不是罪犯
在定罪前,請不要以談論罪犯的口氣談論她。
2.此事和北大清華的牌子無關
想必看過我寫的帖子的人知道,李天樂大一是在南開上的,後來轉學到北大。隻是北大的牌子亮鋥鋥的,把它和某個特別事件聯係在一起,更滿足某些人的心理。有必要嗎?
3.清官難斷家務事
網上猜測夫妻之間何種仇怨,導致如此人間悲劇。根據八卦的消息,以及自己的人生體驗,可以選擇更被自己理解的解釋方式。但是自己的理解,和事實終究是兩回事。把它們當事實來說,終究不是負責的態度。
換句話說,我們身邊的朋友,有多少人遇上外遇的婚姻危機?網上轉轉,就可以看到婆媳不和的比比皆是。至於生活的艱辛,不論在國外還是國內,表現形式可能有差異,本質是一樣的。這些七七八八的東西,根本不是一個絕對的理由,來解釋這個事件。
4.看看我們如何援手
因為李天樂和我老公曾是同學,我們對她的態度非常同情。不去說別的,這樣的骨肉分離,無論對於母親還是孩子,都是淒慘。
李天樂做了什麽,做沒做,那是她自己的事情。不是我們的選擇。但是我們可以選擇如何對待她。
可能不是每個人都知道孩子在寄養家庭是什麽樣子吧。不會有人傻到認為寄養家庭和正常家庭一樣溫暖吧。
我跟老公提出可以把李天樂的孩子寄養在我家,等李天樂釋放出獄,和他母親團聚。但是我們不知道怎樣去做,是不是要經過特別的手續。因為我們沒有美國的身份,不知道我們有沒有資格成為寄養家庭。
如果網友有這方麵的信息。提前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