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隨風

歲月如流,往事隨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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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如何下得了手?

(2011-02-17 14:17:55) 下一個

 


首先假定對李天樂的指控為真。


 


李天樂的事情這幾天一直在我腦海縈繞,因為我的愚笨腦瓜難以理解這件事情,而又因為同是中年女人,心有戚戚,便執拗地要找出答案。


 


我不僅追蹤網友的觀點,而且還在圖書館借了心理學的書來看。


 


象網上分析的婆媳關係,丈夫外遇,養育壓力,名校問題,中年危機等等,全部加起來都不能解釋這件事情。這些事情是普遍現象,但是這個事件屬於個例。憂鬱症更不是答案。憂鬱症是患者本人有厭世棄世的心理傾向,但是對他人並無攻擊毀壞的心理導向。至於精神病,那是和憂鬱症完全不同的概念,患者已經不能參與社會和社交的正常活動,不適用此例。


 


那麽是什麽呢?我在腦海中搜索自己的和朋友的經曆,看看能不能找來更為自己認可的解釋。


 


我忽然想到我的朋友的一段話,有了啟發。我的這個女友,懷孕時為外遇的丈夫拋棄,成為單身母親。這個男人多年不和她們母女聯係,也不曾在經濟上給過孩子任何幫助。現在孩子已經長大。我的女友也有自己的生活。但是我的女友現在談起來,還是有些糾結。那就是這個不負責的男人,怎麽沒有受到懲罰?


 


許多受到傷害的人,不管對於憎惡的對象如何咬牙切齒,真正下得了手的很少。因為人類發展的文明程度,已經將同類相殘視為獸性。無需信仰何種宗教,隻要對頭上三尺的神明有一點點模糊的敬畏,斷不敢犯這一等一的殺人大罪。何況自古以來殺人償命的觀念深入人心。這個冰冷的後果就可以扼殺不少蠢蠢欲動的殺意。


 


但是有幾種例外,其中一個就是認為憎惡對象的存在已無天理,但是現實中的司法和道義不會或者無法懲罰此人或此種人,也或許即使懲罰,也被認為量刑過輕,那麽某些人就會在心理上扮演替天行道的角色,以激烈手段除去憎惡對象。這種尋求所謂公正的心理,在某些方麵,把個人的標準和意誌,淩駕在社會現有的標準和群體意誌之上。


 


所以在網友的觀點中,我最認可的是某位基督徒的“不要論斷”說法,如果做到,也許能少點偏執,至少把人的生死決定權交給上天。可惜,在這個事件上,沒有這個如果。也沒有其他的如果。


 


我為她感到心痛的是,無論她的選擇和判斷多麽的不合常理或者偏執,這個人的心理路程有那麽長的一段黑暗,連一點點光都沒有。


 


每個人都需要為自己的錯誤的選擇和行為負責的。這一點和性別,年齡,學曆,國籍,社會角色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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