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隨風

歲月如流,往事隨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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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讓不自愛的人見鬼去吧”

(2010-12-06 16:45:26) 下一個

和蜜瓜這兩日切磋過,對這位才女的思維有了解,所以我得拉上名言給自己的帖子打氣。見笑了。


1。本人以為,在一個不愛或不再愛的男人眼裏,任你千嬌百媚,詩書滿腹,精明強幹,還是賢慧溫柔,通通是沒什麽用的。他的心裏隻是希望你趕緊離開他的世界,好有他自己的生活。同理,在不喜歡自己的女人眼前,男人的攻勢也不一定總是奏效。


所以呢,優點要在愛自己的人麵前展現,而且這也是一種自愛。


2.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一個有自食其力的能力的女子,才可能持久地追求愛情這種奢侈品。 如果在經濟上依附男人,就勢必失去某種程度的獨立性和一定的選擇勇氣。


這樣不是說家庭主婦沒有愛情,尤其不包括那種選擇作家庭婦女的同胞。我說的是如果一個女子,如果隻能做家庭主婦,而丈夫又不愛的情況下,許多人會以放棄愛情追求來保持長期飯票的。


這個不完全是女人的怯懦。而是這個社會讓女人麵臨更加殘酷的現實。比如女人找工作,提升方麵比男人的機會就是少。離異後的女人也比離異後的男人機會少很多。這種社會現實,讓更多的女人在選擇時瞻前顧後,而且很多時候放棄不能當飯吃的愛情。


3.尊重理性選擇


我是不勸遭受家暴的女人離婚的。因為如果她們覺得受到的家暴傷害超過離婚丟麵子,自己弄孩子的辛苦,經濟上的不穩定等等的負麵總和,不用勸,她們自然會離。如果不離,她們就是做出了在現有條件下最讓自己感到幸福的選擇。這也是一種自愛。


另外,畢竟不是所有人,都去追求愛情這種東西的。


人年紀日長,就要知道感恩吧。如果有個幸福的家庭,還能感到愛情,那就是福氣了。不是所有人都有,更不是所有人都有條件一切重頭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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