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女兒五歲時的事情。
我們公司時不時有同事帶點點心給大家吃,以聯絡革命情誼。我是不吃這麽甜的東西的,便拿一兩塊帶給女兒。女兒在幼兒園總是興高采烈地拿著點心,然後視心情而定,分給小朋友一起吃。
一次我帶了一塊點心到幼兒園,正好看到女兒和最好的朋友傑西卡在一起。便說:“對不起,今天我隻帶了一塊點心。你們分吧。”女兒很聽話地把點心一分為二。在她正把小的那一塊遞出的時候,我搶上去說:“不行。你是分點心的,應該讓傑西卡挑選。”傑西卡挑了大的那一半。
出了幼兒園,女兒很不開心, 對我說:“我就知道傑西卡一定會選大的那一塊。”
我說:“孩子,在一個比較公平的機製下,負責分配的人最後挑選。這樣能夠迫使分配趨向公平。”
女兒說:“下次,我要讓老師分。”
我說:“這塊點心是媽媽帶給你的。老師對它沒有所以權。她不能分不屬於她的東西。”
女兒說:“那麽下次你來分。”
我說:“如果我來分,我肯定給傑西卡大的。因為她不是我的孩子,我要對她客氣些。”
女兒說:“那麽下次我讓傑西卡分,我來挑。”
我說:“還是那個道理。不是傑西卡的東西,怎麽讓她分?”
女兒說:“媽媽,下次你帶點心來,不要在幼兒園拿出來。拿回家我吃。”
我說:“這樣好。你能吃到全部的點心,也沒有人會不開心。”我接著歎口氣說:“這塊點心在媽媽眼裏什麽都不是。你把它和朋友分享,會有更多的小朋友喜歡你,願意和你玩。那豈不是比一塊點心更重要?難道你和最好的朋友的友誼還抵不上一塊點心嗎?”
我聽取孩子的意見。以後再帶一兩塊點心的時候,就拿回家給她吃。如果我給幼兒園小朋友們帶點心,就拿一盒去。
事後想起這件事,總會想到一桃殺三士的故事。心下總是有一點淒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