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朝栗子的博客

隨心所欲不愈矩,自得其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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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時評:我見我思

(2010-08-17 04:13:35) 下一個
司法最重要的基礎在於“人民信賴”。民眾對司法公證有期待,掌有生殺大權的司法官是否比一般人清廉卻不盡然。有個說法認為:“10%絕對不貪,10%必貪,80%的則在觀望”。即使司法界也脫不了這個窠臼。如今又因台灣高等法院三名法官及一名檢察官為前立委何智輝脫罪,涉嫌收賄等判決爭議,令人對司法公正產生懷疑。

有人說“女人心乃海底針,能變、易變,而且多變,讓人摸不著”,中華民國的司法比女人心更讓人摸不著。司法這玩意還挺有意思的,有人說司法是公正的,所以很多人說過“司法還我清白”——這句話馬英九說過,何智輝也說過。好玩的地方就是一個現在當總統,一個現在當逃犯。法律好玩就在這裏,永遠讓你猜不透,就像看推理小說一樣,不到最後還真不知道結局。

    現今社會強調法製,但是否要執行嚴刑峻法很有爭議,合理的司法應是“適法”,並無所謂“嚴辦、重判”,但是司法已淪落到要“取得人民的信賴”,而不是依法論法,這好像是中世紀歐洲火燒女巫的場景,又像中國打土豪劣紳時期的人民公審,反正都不是依法論法,而是由人民爽不爽來決定,這叫司法改革嗎?還是司法倒退?再來,這種司法也被視為“皇後的貞操”,清白不容置疑。如今出現司法官知法犯法事件,而且行徑大膽,已撼動司法界的整體信譽,還要人民相信司法——這種司法,簡直連鬼都會懷疑,更何況是人。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這句話流傳已久,也不是這兩天才出現的。我一直認為法律隻是一種遊戲規則,既不是真理,也不是正義,說改就改,說變就變,法律之前沒有平等,隻看運氣好不好。因為在台灣生活,不是靠公平正義,而是靠運氣,再加上有沒有錢可以買通法官而已。多年以後,民眾對涉嫌收賄案印象模糊,最後的結果如同民間說法:“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豬腳麵線”,除了失去司法的惕勵作用,也容易造成一個大多民眾不守法的動亂社會,或是出現一個失去人民信任的單位。

    “民無信不立”,不肖的司法官已講司法公正形象徹底摧毀,被認為是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司法基礎已經動搖;司法今後在人民的心目中還能不能懲治惡人,保護好人,就看法律對於貪贓枉法的人是如何判決了。

 

注:本文轉載自一個13歲小朋友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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