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請賜予我平靜,去接受我無法改變的;給予我勇氣,去改變我能改變的;賜我智慧,分辨這兩者的區別。過好我每一天,享受你所賜的每一刻,把困苦當成通往平安的道路,像主耶穌那樣,接受這罪惡的世界,按其現實本相,而非如我所願。相信祂會使一切變得美好,隻要我順服祂的旨意;我可以在此生有合宜的歡樂,並在永生裏,與祂永享至福。——Reinhold Niebuhr
連寫了幾章嚴肅的話題,這一章打算寫點輕鬆的:八一八《最愛》的創作花絮。
在八之前,不能不提一下栗子姐私人印製的《最愛》,已於1月初下廠,而第一批贈書也已於1月18日發出,連日來,陸續接到大家的反饋,真是非常感動。
鼓勵的部分就不講了,講幾個對我震動最大的吧:
資深讀者波波豆兒在群裏說:“這是誰改的?怎麽改了這麽多?還是新浪那一版最好,一氣嗬成!一字不改印下來就好了嘛……”
我寫作圈的朋友滄眉(《緋聞女王傾城記》的作者)也很直率地指出:“開頭改得不是很好,過於戲劇化的開場,讓人物變得不可信……”
連栗子姐電話過來跟我討論讀者們的反應,也說:“其實我也覺得這一版沒有之前那一版好,因為開頭忙著故事的推進,節奏進展太快,把子沂的性格特點削弱了……”
說真的,那天下午,我很難過——畢竟這是我傾注了三個月心力修改的呀!我還一直以為這一版要好看很多呢!我可是紮紮實實地做到了結構上的完美,怎麽卻顧此失彼了嗎……
但十幾秒鍾後,我心裏忽然湧過一陣微小卻有力量的感動(注1):這不是我一直向神求的嗎?還有什麽比真相對我更有價值嗎?!我不是每天都在禱告,求神給我對自己最真實的看見和接納嗎?怎麽當別人說出我的問題,我卻會有受傷的感覺呢?
一念至此,我心便平了,當即跟栗子姐承認:“啊,看來是我刪得太過了,過於追求故事的結構,把閑筆刪得太多了,所以導致子沂這個人物不可信……如果正式出書的話,我可以再改一版,我相信會比這兩版都好。”
我最不好意思的是,因我知道這個珍藏版是空前絕後的,栗子姐的時間這麽寶貴,卻為《最愛》付出心血無數,珍藏版更是她親自設計,如果我的修改不能錦上添花,反而損失精髓的話,那實在太暴殄天物了。
孰料栗子姐卻反過來安慰我說:“已經很好了,我們也是受那些出版社影響太多……”
群裏的朋友和跟我們相熟的讀者都知道,這本書花了我和栗子姐一年半的時間寫完又修改,事實上到現在也還沒開始正式談出版社。送出去的書是栗子姐自己掏錢印的珍藏版,隻印了一千冊,非常精致,而且隻送不賣,是送資深讀者和朋友的。而我蒙栗子姐慷慨相贈了一百冊,我要送書的名單都開好了,但事實上也隻送出了七八本——因《最愛》印製得很像《聖經》,紅色的封套,皮革的封麵,上麵還烙印了一隻鴿子和一段聖經:“求你將我放在心上如印記,帶在你臂上如戳記。因為愛情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之殘忍。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是耶和華的烈焰。愛情,眾水不能息滅,大水也不能淹沒。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就全被藐視。”(雅歌8:6-7),海運公司一聽便說沒法運,恐怕海關那裏過不來(國內軍事、政治、宗教類書籍都屬禁書)。而《最愛》包括上下冊和番外冊,一套便重達1公斤多,栗子姐每次飛北京時也隻能帶個一二十本,所以大部分都還躺在她台北家裏呢!
從《最愛》還在連載階段的時候,就陸續有讀者問什麽時候能出書。坦白講,這真是個讓作者既高興又無法回答的問題,因為我們還一直沒把這事提上日程呢。隻在中部剛開始VIP的時候,把上部丟給過兩家出版社,一個是我原先寫雜誌的時候跟的編輯,恰巧在那時去了出版社,來問我手頭有沒有長篇;另一個是栗子姐的一個作家朋友介紹的一個出版社,所以那個主編算是朋友的朋友,非常給麵子。
在講這兩家出版社的審稿意見之前,我想花開兩朵,各表一枝,講一下我和栗子姐對於出書的不同態度。
一路跟讀下來的讀者大概都還記得,《最愛》上部結束後,我們曾有一段時間的停更,當時栗子姐已經在讀EMBA,同時在備考博士,還有家庭和偌大的事業要兼顧,而對於寫作而言純屬好玩也已玩得盡興的她雖編好了整個故事,但因實在沒有時間,所以一早便對讀者們言明,想要抽身而退了。是我和她的一個大學好友聽了她後麵的整個構思,覺得不寫出來實在太可惜了,以及讀者們的千般不舍,這才促成了後麵的中部和下部。但其時我們都清楚,要照這個進度,全文沒有一百萬字是收不了尾的,這對於無論身兼數職的栗子姐,還是身為小白領、朝八晚五,已經相當吃重的我而言,選擇繼續都是一個巨大的挑戰。在這種壓力下,能不能順利的寫完都是未知數,更遑論是去考慮下一步了。更何況,我們也都不是吃這行飯的,對於這一行的規矩,坦白講也是所知有限。
所以,一直到開始寫中部的時候,我們都還沒有過出書的打算——對於栗子姐而言,她是純屬好玩,是自己跟自己玩的一個鬥智遊戲,當然是閉著眼晴踩劃板——溜到哪兒算哪兒(注2);而對於我而言,我已經出過一本書了,但純屬運氣好:當時是碰巧我的紅袖文集(注3)被首頁推薦,碰巧一個出版社的編輯看到了,覺得我的短篇文字很有靈氣,就留言問我有沒有長篇,碰巧我當時認識了幾個做編劇的朋友,剛剛開始學寫劇本,就按照浪漫輕喜劇的架構寫了一個十幾萬字的小說,然後被那個編輯大加讚賞,很順利就出版了——說出來是挺天方夜譚的(汗,所以我一般很少講),但事實就是這樣,簡而言之就是上帝很愛我,一步一步幫我實現我的文字夢想。但是因為水平的緣故,我的第一本小說既不紅,也很少人知道,更談不上有什麽了不得的人脈,是誤打誤撞就進了這行,算是一隻業餘的小菜鳥。所以我對於出書的態度是:《最愛》比我上一本小說好看這麽多,出版是肯定沒問題的!也就是個時間的早晚吧,所以我可以邊寫邊禱告,等上帝來按祂的心意成就就好了。
這中間還發生了幾個有趣的小插曲,我來八卦兩個好了:一個是某次跟栗子姐去參加她的一個私人餐敘,請客的是一個台灣的名媛,也是栗子姐的一個好友,萬萬沒想到到場的卻是幾個投資圈的大佬,其中一個是專投影視和遊戲的,另外一個的太太則是明星,席間不免談起栗子姐在寫的《最愛》,那兩個人就很有興趣——要知道,他們肯定清楚由栗子姐來寫的豪門故事意味著什麽,那一定是相當的有料!但是互留了聯係方式之後,栗子姐卻沒有專門去碰他們的時間,這事就算暫且擱下了。這時候我就觀察到栗子姐待人處事的態度是絕對不會越過一個名媛去碰她的私人關係,這時候我就明白有教養的名媛們做事都是極其謹慎而且講究禮數的。
另一個插曲是時隔不久,我跟栗子姐去參加她的另一個私人餐敘,請客的是栗子姐,邀集方是香港的一位律師,也是投資圈的,被邀的是新浪的CEO曹國偉,請客的地點是北京香港馬會會所——這個細節我曾寫進《最愛》的中部,並且還寫了一篇博客,沒多久發現有人抄襲,卻抄得牛頭不對馬嘴,就很無語地把整個博客都刪空了。當然,這並不是重點,重點是栗子姐一進會所她的香港朋友就問她:你的小說寫得怎樣了?栗子姐當時就傻住了,有一兩秒鍾完全不曉得該怎麽反應。原來是栗子姐的大哥很為她小妹能寫小說而驕傲,一時口快就告訴了好友。
後來曹總到了之後聊的都是業界的事,聊到中間栗子姐一時興起說道:“曹總,你有所不知,我還是你新浪原創的小寫手呢。”曹總大感驚訝,立即饒有興致地追問:“你寫的什麽?”栗子姐卻隻一笑賣個關子,便把話題岔開,從始至終也沒提起我們小說的名字。
我從旁邊觀察,就很清楚栗子姐對於《最愛》的態度是完全不想用自己真實的身份來炒作,她在意的是自己作為一個普通人在寫作中所得到的樂趣,而不是別人和她做利益與利益的交換。
後來曹總臨走的時候,眼看栗子姐是不打算揭曉謎底了,還特意又回頭追加了一句:“希望你能在我們新浪一直寫下去!”這才一笑而別。
我們的小說在新浪連載一年多,栗子姐從未用個人身份去要求過推薦,這是我非常佩服栗子姐的一個地方:做人公私分明,言行如一,而且挾勢而不用,大合我這種清高小文青的脾氣——就好似有一個人飽讀詩書,滿腹經綸,行文卻一典不用,返璞歸真,這才是做人與行文最舒服的境界。
所以,在另外一次栗子姐跟我混跡我的一個私人餐敘,大為傾倒了我一個編劇朋友後,我那個既寫電視劇也寫電影,另外還自己做項目的朋友就私下問我:為什麽不勸栗子姐自己投資把《最愛》排成電視劇?這樣的題材和故事絕對是有的賺的。我就很坦白地講:“寫書對栗子姐是純屬好玩,和投資畢竟是兩回事。影視又不是栗子姐的本行,別說任何人進入一個新行業都是要繳學費的,就我自己來看,無論我自己覺得這個故事有多好,和它最終搬上電視能不能獲得大眾的肯定及收回投資也還是兩回事。更何況對於栗子姐而言,最大的成本還有她的時間成本,在我們看來對於她易如反掌的事,從她的角度看來卻可能是投入產出比完全不合理。我從朋友的立場,也不可能勸她做這種事。”
我那個朋友也老靈的,立刻就明白我的意思,說:“唉,人和人看問題的角度真是不同啊!如果說這個項目能賺個一兩千萬沒問題,對我們來說已經是很大的一筆錢了,可能我們寫一輩子劇本都賺不到,對於人家來說,相同的時間卻能做更多事!而且還是在人家本行裏。”
八卦完畢,再說回那兩家出版社的態度,我朋友做編輯的那家很快就給了意見,說他們老板認為寫的太夢幻太不寫實了,和他們主打做都市小說的定位不太符。當時我和栗子姐都覺得好好笑哦,若是因為別的原因退貨也倒罷了,居然是因為“不夠寫實”:)
我那個做編輯的朋友自己是非常喜歡這部小說的,當下又透過她自己的關係給了另外一家出版社送審,不過遺憾的是這家出版社是做輕小說的,受眾定位是20歲以下的小女生,所以他們給的意見是小說太成熟了,不太符合他們的定位。
我有點鬱悶地向滄眉美女征求建議,滄眉已經出書好幾本了,都是青春類的暢銷書,她對圈裏的事是蠻了解的,當下很坦白地跟我講:“如你所說,你的小說至少七八十萬字,那就隻能分為上中下三本,你現在才隻寫完一部,恐怕會不太好跟出版社談哦。因為都市題材的小說很少有超過三十萬字的,而且現在圖書市場不是很景氣,如果出版社一簽三本,光是稿費預算也是很大的一筆……”
我自己心裏其實也清楚,像我和栗子姐這樣的菜鳥作者,又沒有過往小說的人氣墊底,且無論是小說的點擊率還是話題度都不突出,如果栗子姐不暴露自己真實身份的話,談起來其實毫無勝算……
此時栗子姐的一個作家朋友也介紹了另外一家出版社,這位作家出版的書更多,有近十本,所以她是直接推薦了主編跟栗子姐談的,這個主編也很給麵子,看了一部分電子版便拍板說簽,但是字數太多了,所以她的建議是讓我們刪掉一條輔線,我和栗子姐當然很舍不得,隻說我們把線索收攏一下隨後再給她一個修正版,這時我們的中部也已連載的七七八八了,主編說她實在很喜歡這個中部,所以她打算先出中部,如果銷路好的話再把上部當作前傳來出……我和栗子姐麵麵相覷,表示不曉得這樣出的話不曉得讀者能不能看明白?主編說那就把上部的線索融一部分到中部裏好了,上部+中部加起來控製在30萬字之內,故事讀起來也會很好看……
我和栗子姐當然都不希望這樣大動自己的小說,但是知道對方也是一片好意,因為就《最愛》的結構而言,當然是中部比上部更為緊湊豐滿,對於現在這個小言的主力購買群組都是年輕人的市場而言,自然是出版方會更看重故事性。因為我和栗子姐都不太能接受這樣的修改意見,這件事就被拖了下來。之後因為精力有限,就沒再談出版社,而是打算先全力寫完,修改一遍再說。
話說《最愛》於2010年10月寫完,改完已是2011年1月初,這三個月我花了很大的精力調整《最愛》的結構,並且重寫了上部的1/3(主要是我當初接棒續寫過渡不太自然的部分),全本由最初的74萬字壓縮到最終的59萬字,調整為上下兩冊,很大程度上就是基於後續談出版社方便的考慮。
所以,現在能跟廣大讀者交代的就是,出版尚需一定的時日,但11年我們會提上日程去談。
另外需要交代一下的是,我個人非常慚愧的一件事是,因我從私心裏很喜歡《最愛》,覺得在這個寫作的過程中能學到很多我過去根本窺不到堂奧的知識,對我自己的寫作極有幫助,所以在被栗子姐邀請合寫《最愛》的時候,我有把一部已經跟出版社簽約的小說押後——這部小說簽的是香港一家出版社,是半福音性質的,構思有點類似於毛姆的《麵紗》,就是我在流水五道裏提到的那個編劇朋友S介紹的香港出版社。香港人的誠信真是讓人佩服無限,報完大綱,合同簽完之後,我很快就收到了20%的預付款,感覺還有點像做夢一樣不真實:因為以我這點知名度,能在大綱階段就賣掉小說簡直是不可思議的事——圈裏屈指數數,大概也就韓寒、郭敬明、麥家、王海鴒、六六等有數的幾個人有這種福利吧?當然稿酬絕對沒法同日而語,但我說的是我當時那種備受震撼的感覺,覺得上帝可真是愛我,一次次地在我意想不到的事上幫我鋪路。
但人實在是最不容易知足、最喜歡過高估計自己的族類,像我自己,跳槽之後要熟悉一個新的行業和新的公司,本身就蠻多事務不說,這福音小說還沒寫多少,我又開始連載《最愛》,這個壓力就別提多大了。《最愛》這邊因為有讀者和栗子姐盯著,想偷懶也不太容易,所以福音小說那邊我就進度很慢,最後不得已跟出版社那邊說:這個截稿期我實在趕不出來,不如我先把預付款退回去,等我什麽時候寫完什麽時候再談出版的事吧?
我萬萬沒想到對方竟然堅持不肯,說他們可以配合我的時間,把截稿期押後一年。
結果我就很汗地老著臉皮把截稿期押後了,並且掩耳盜鈴地跟神禱告說:“神啊不是我不想交稿,是實在分身乏術,我知道我不該接這麽多活,貪多嚼不爛,但一部分原因也是這個福音小說我實在不曉得能不能寫好……”
我知道我真實的光景是根本不想寫,當時我還跟神慪氣未消呢,又哪想寫什麽福音小說?如果不是覺得能在香港出版一套書是很有麵子的事,及對方出版社一再堅持,我肯定早就打了退堂鼓了。
但神實在是太幽默了,知道我把這個八萬字的福音小說拖了下來是存的什麽心思,卻透過栗子姐的編劇讓我寫了一個近八十萬字的福音小說,最終把《最愛》引到了神的智慧上,唉,以後再想跟神博弈可真是要小心些……
箴言 3:5 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
詩127:1 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警醒。
所以我要很老實地跟大家說,本來承諾春節開始連載的新豪門小說我預備在2月14日開始連載,並且在我的福音小說完稿之前我恐怕隻能一周五更啦。請大家見諒!
PS. 祝所有的讀者新春愉快,心想事成!願神的愛傾倒在你麵前,給你恩上加力,福杯滿溢!
我的新小說開始連載的當天我會在這裏發公告給地址的。
注1:我一向都覺得,這種微小卻有力量的感恩是神通常安慰我的方式。祂常透過這種溫柔的安慰讓我得以重新支取到力量,回複到空杯的自己,即時地剔除掉我自己的預設立場——這給我的人際關係帶來了極大的祝福。
注2:語出栗子姐2010年5月28日寫的《寫在最愛上架日》:http://vip.book.sina.com.cn/book/chapter_102101_88591.html
注3:我的紅袖文集:http://www.hongxiu.com/my.asp?id=53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