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己的愛
美國牧師葉光明曾說:“當今美國最大的問題是男人沒有擔當。我不敢說其他的國家也是這樣,但我想應該也八九不離十。”
我覺得他對東方國家真是客氣。
作為一個基督徒,我想從《聖經》的價值觀來詮釋一下《最愛》。
聖經第一章即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結合,二人成為一體。”(創2:24)
這包含了幾個概念:一是人要離開父母,完成人格獨立及財務獨立;二是人要與妻子結合,二人成為一體。三是神喜悅的是一夫一妻: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絕對不能有第三個。
所以在美國人的概念裏,小孩一過了十八歲就要被踢出家門,學習獨立,而相應的,父母對孩子的愛情及結婚選擇也都會無條件地接納並給予祝福。
神可並不是說人可以不孝敬父母哦,在十誡中的第五誡即是:“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20:12)。這也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神是很清晰地借著他的話訂立了原則,就是在孝順和自由意誌的這個度中間,男人是和妻子成為一體的,而不是和父母。換言之,父母若要強加自己的意誌到兒女身上,這就是轄製,是得罪神。
神亦很清晰地顯明他的心意是一夫一妻,絕不能有第三者。創世記記載信心之父亞伯拉罕在妻子撒拉無所出的情況下,順從當地風俗及撒拉的勸說娶了她的使女夏甲,因而引發矛盾,後來撒拉苦待夏甲,夏甲逃走,生下一個兒子以實瑪利,就是阿拉伯人的祖先;而撒拉後來生的兒子以撒則是以色列人的祖先。阿拉伯人跟以色列人成為世仇難解,就是亞伯拉罕沒處理好他家務事的緣故。
東方人則剛好相反。東方人講究“三綱五倫”,認為“百善孝為先”。“三綱”即是:“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認為為臣、為子、為妻的必須絕對服從於君、父、夫的權柄。而何為孝呢?《論語》裏有說:“孟武伯問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憂。”孔子說:使父母隻為兒女的疾病擔憂,這樣就是孝。也即:一個人要盡力把所有事做好,以讓父母放心。隻除了生老病死,這種不是人力可控製的事,讓父母擔憂也是沒辦法。這才是孝。
換言之,你要是因為擇偶的問題讓父母生氣,這就是得罪父母,就是不孝。
因為忠孝的觀念,在東方是男人與父母(家族)成為一體,而妻子則要滿足整個家族的要求。也即在東方人的觀念裏,妻子的犧牲是天經地義的。而一夫一妻製更是中國人近半個世紀才有的概念。在古代,男人可以因“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而多娶姬妾為家族添丁,也可因無法在父母跟前盡孝而把妻子放在家裏,服侍父母,而自己則帶著侍妾在外做官或做生意。這都是孝道的美談。
中西文化的不同及價值觀導向可見一斑。
在子沂的前兩位追求者中,翰辰是典型的跟自己的母親聯合,和家族的利益成為一體。所以他之前的選擇一點都不奇怪,因為隻有沛津的表現滿足他的最大化利益:不會令他承擔不孝的名聲,又會伏低做小,討好卓母,又對他的美女環伺視而不見;而其後沛津因為懷了唐氏症小孩而失愛與卓母亦不奇怪,當她無法滿足這個家族對於一個妻子的要求時,自然會被踢出局去。
(關於沛津,我想插一句嘴,我曾見過一個活生生的例子,遭遇比沛津還慘……)
至於其後的梅桫欏,亦是滿足了翰辰的利益需要,他才投入這段感情,可是即便如此,他都沒有意願要娶她。因怕母親發現逼婚,他甚至將戀情雪藏,絕不讓梅桫欏出現在香港。
但是在東方的主流價值觀裏,翰辰這樣也不算什麽,甚至可以被稱為孝子。
Brian雖相對於翰辰而言自由度要大一些,沒有承擔家族企業的重任,但他所帶給母親的榮耀不言而喻,在未認識子沂之前也是孝子一名,對母親言聽計從,即使沒有公司的財務問題,他在婚後能和子沂成為一體的可能性也基本為零。且不說在楊母的觀念裏,無論兒子媳婦出現什麽問題,都一定是媳婦的問題,單說楊母對兒子左右逢源,逢場作戲的態度——認為成功男人莫不如此,即伏下了日後的矛盾衝突。而在兒子財務危機的時候,她又第一時間希望嚴家能幫手解決。這也是典型的中國家庭對正妻的要求。
所以若幹千年來,最符合中國男人最大利益的做法就是娶一個能政治結盟的正妻,加固家族勢力,然後再娶幾個可人意的侍妾。在一夫多妻製不複存在的今天,則娶一個符合父母及家族利益要求的妻子,私下再包二奶,蓄小三,嫖妓或泡良,以滿足下半身及心靈需求。
在一個家庭中,倘若做父母的緊緊抓住兒女不放,可能會出現什麽問題?尤其是當他認為這是為兒女好的時候,便理所當然會要求兒女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事。就小說裏最為民主的嚴家父母而言,也隻是對小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對兒媳婦進門的要求一點都不讓。雅妍因為不符合身家清白這一條,直接被拒絕進門,而孫知琳要進嚴家,則要先行退出娛樂圈,否則也沒商量。
孫知琳與其說是怕日後失愛於子浩,不如說是不願意對嚴家服軟低頭,放棄演藝事業,這才導致了後來和蘭姐擦槍走火。
在孫知琳的選擇範圍內,如果她要選有錢男人,那麽必然會麵臨和子浩同樣的問題,而她亦麵臨自己母親的壓力,無法不在足夠有錢有勢的男人裏選。因為孫媽媽還有個不爭氣的兒子,希圖仰賴女婿的助力,所以等閑的男人都入不了她眼,她才會對和女兒傳緋聞的黎俊岩那麽惱火,認為自己女兒是犯傻,說到底,也還是因為這個男人不符合她和兒子的最大利益。
而子浩在這段幾乎毀滅他自尊的經曆之後,才慢慢成熟起來,改變他原先任意妄為,任性自大的脾氣,對Allison從最初的沒那麽愛,到被她的智慧人格吸引,到被小妹將軍,賭氣拜見了徐家父母,自尊心再次受挫,本已無意結婚,如果不是接連曝出小妹癌症大哥隱婚,他為了讓父母開心也不會趕鴨子上架,這麽快就結婚。
對子浩而言,這是他第一次嚐試把自己變成關進籠子裏的獅子,想要成為一個有擔當的男人,這是他的生命藉由婚姻的祝福從小男孩變成大丈夫的過程,但是因為在這個過程中他有一半是被情勢追著走,並沒有想得那麽明白,所以才會有後麵的再受試探。
讓我們再來看回《聖經》的價值觀。聖經對男人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就是男人要做頭:“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祂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以弗所書5:22)
不了解這一節經文意思的男人可能會偷笑,我就遇到過好幾次分享這段聖經時當丈夫的立刻咧著嘴笑,說要讓妻子信主,按照聖經來順服他。但殊不知聖經中的“男人要做頭”是指要像耶穌愛教會那樣為愛而舍己,“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弗5:25)要知道耶穌是愛教會到了一個地步,甘願為了教會而死。是仆人式的服侍。
換言之,在神所設立的婚姻裏,神對女人的要求是順服,而是對男人的要求是舍己。
我曾聽不止一個牧者這樣作見證:“我從未見過任何一個弟兄愛妻子愛到一個地步,甘願為了她而舍己,這個姐妹會不順服的。”
這真是關於婚姻最大的奧秘。
這也是何亦傑會打動子沂的原因所在。因他真的愛子沂愛到一個地步,甘願為了她而舍己,把她的需求放在第一位,如同疼惜自己的身體那樣疼惜她。
但在今日的華人世界,是女人爭著做頭,男人爭著不負責任,所以才有各種各樣的怨偶。
在西方傳統的基督教家庭中,是夫妻關係越久越甜蜜,男人都負起家庭的責任,很會做家事,並且心甘情願、自得其樂。就如同我們《大結局》那一章裏所描寫的何亦傑和子沂。
當然,要做合神心意的女子也不容易。
在這部小說快結束的時候,我曾看到不止一個女讀者叫說:我希望能有個何亦傑那樣的愛侶。我真想說:那你知道神為什麽會把子沂配給何亦傑嗎?你知道該為自己的婚姻做怎樣的準備嗎?
才德的婦人誰能得著呢?她的價值遠勝過珍珠。
她丈夫心裏倚靠她,必不缺少利益,
她一生使丈夫有益無損。
……
她開口就發智慧,她舌上有仁慈的法則。
她觀察家務,並不吃閑飯。
她的女兒起來稱她有福,她的丈夫也稱讚她,
說:“才德的女子很多,惟獨你超過一切!”
豔麗是虛假的,美容是虛浮的,惟敬畏耶和華的婦女必得稱讚。
願她享受操作所得的;願她的工作,在城門口榮耀她。
(箴言31)
其實子淵對雅妍的愛也絲毫不亞於何亦傑對子沂,他的能力也絕不遜色於何亦傑,那為什麽他會過得那樣疲憊呢?最主要的原因便是他背起的十字架沒有救贖,不懂得如何向神支取幫助。他把所有的擔子都扛上身,希望以一己之力去滿足妻、子及繼女的需求,這個擔子又是遠過於他能承擔的,自然他就疲憊不堪,感覺難以為繼。而何亦傑卻懂得隨時向上帝禱告,支取信心和幫助,且願意降服於主的呼召,先求神的國再求神的義,盡自己所能照顧育幼院,相信神的法則是舍的律:施比受更有福。神自然樂於把一切加給他,且遠超過他的所求所想。所以不是何亦傑有多好,而是全能神與他同在,藉著因信稱義的何亦傑來顯明祂自己的榮耀——因世人看到發生在何亦傑身上的事,便明白這不是何亦傑的能耐,乃是神的手在背後推動。
親愛的弟兄姐妹,在舉目紅海的職場上,你是否感到疲憊、茫然,不知該何去何從?在感情的路上,你是否因受傷累累,而不敢再願意付出,用自己的真心去換取別人的真心?在家庭裏,你是否為為人父母而忙亂焦慮,不曉得該怎樣跟孩子相處,從小即為他樹立起正確的價值觀?
但不要緊,好消息是:主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11:28)主又說:“不要怕,隻要信!”(路 8:50)
當你一旦願意接受神,並且按照神的呼召來安排生命的次序:1、愛神2、愛人如己,自然就會有神在前麵替你開路。
願那賜平安喜樂的神,流水的神,栗子的神,何亦傑的神,子沂的神,亞伯拉罕的神,早日臨到每一位看到這篇分享的人。
注:葉光明牧師的講道參考《夫職與父職》
有感而發吧,但卻改變不了東方女性祟尚豪門中意小開而不先求自食其力獨立自主的性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