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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其實並不一定是件壞事
(2012-01-28 19: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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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世紀五六十年代,或者更早一些的時候,“離婚”不啻於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那時候的中國人,是戴著有色眼鏡看待離婚,也是人言可畏地評說離婚。
所以,徐誌摩和陸小曼的雙雙離婚,成為民國街頭巷尾人們津津樂道,而最為驚世駭俗的一樁風花雪月的故事;名門淑女章含之意與外交部長喬冠華相伴一生而“冒天下之大不韙”的勇敢之舉,因了毛主席的親自過問和鼓勵,而成為新中國倍受矚目的離婚案;張學良與趙四小姐的一見鍾情,也為世俗所不容卻真情寫就半個世紀的伉儷情深。而於鳳至的大義成全,更讓自己留下優雅轉身的華麗背影,並由此贏得人前的尊重與好評。
“婚姻如鞋”,一直認為這是最好的比喻。其實一樁婚姻的形成,太多都有著當時特定環境的標記,而並非一定都與“愛”有關。也許是視野的局限,生活圈子的狹小,而使得當初根本不可能於茫茫人海中去細細選擇或比較;也許是“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的觀念作祟,而容不得太多思量便匆匆步入圍城;也許是年輕時根本不懂得愛情。總之,在時間的磨礪中,走進婚姻裏的個中感受,就如同鞋子穿在自己的腳上,究竟合適與否,隻有自己明了。離婚,並不是一件值得推崇或效仿的舉動。但如果時間證明這是一樁錯誤的婚姻,而婚姻中人甚至已經感受到了一份無法言說的如同枷鎖勒在脖子上的窒息感時,是選擇繼續這種委曲求全,無異於慢性自殺的日子呢?還是選擇新的生活,去激活沉睡的靈魂,去感受自己應該享有的美好與幸福呢?
當然,太多味同嚼蠟的婚姻,之所以采取瓦全的態度,很多人都會說是為了孩子。其實,不和睦的家庭與不幸福的婚姻對孩子的傷害更大。他們在一天天長大,逐漸擁有自己的思想與情感,並日益形成自己的世界觀與人生觀。不管大人偽裝得有多麽好,那份來自心底而在空氣中流動的漠然與隔閡終究還是逃不過一個孩子敏銳的眼睛與敏感的心理。在這種環境下成長的孩子,感受不到真正的溫馨與快樂,他們的心靈極易缺乏安全感並容易滋生出對人、對社會的不信任感。至於一個孩子將來會成為一個怎樣的人,或走出一條怎樣的人生道路,我覺得還是取決於他所接受的教育以及個人的秉性素養,而與父母離婚與否並無直接關聯。
人,其實是一個脆弱的動物。我們常常呼喚人文關懷,並將之視為社會文明進步的標誌和人類自覺意識的提高。那麽,我們就應該知錯能改,去修正一段錯誤的婚姻,而使自己重新看到生命中,藍藍的、白雲天。不要偏激地給離婚扣上道德的大帽子。沒有愛情的婚姻才是不道德的!如果兩個人根本無法思想交流,靈魂相通,甚至相對無言,心生厭煩,我不知道,那一紙證書究竟還有何存在的意義?像魯迅與朱安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人們常慨歎現今社會離婚率是越來越高了。其實,這並不是一件壞事。這反而說明我們的國人已經開始真正的改變觀念,逐漸撕下那層包裹著殘酷真相的偽道德外衣,真正懂得去尊重感情,尊重人性,懂得去提高婚姻的質量和生活的品味!這樣的態度無疑是積極的、健康的,也是我們所應該去追求的幸福人生!
(摘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