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青狐》裏頭有一些和性有關的敘述和描寫,這個和“身體寫作”是不一樣的,毋寧說是我對“身體寫作”的一種嘲弄和顛覆,是對身體寫作的穿透與戲弄,我寫這些東西是對人的性的要求、性的苦悶、性的生活的表現,但是也有對人不能做自己欲望的主人的惋惜和嘲笑。讀者認真看完以後,很多地方會看到我對“身體寫作”和現在性泛濫描寫的鞭撻。當然關於性描寫也不能一概而論。
針對舊作《廢都》,賈平凹說道:
在當時,寫到了性,為什麽寫性,一是塑造人物的需要,莊之蝶為了解脫自己,他要尋找女人。二是從寫法上考慮,全書四十多萬字都是日常生活,寫到吃飯可以寫四五頁,寫喝茶可以寫三四頁,白天的煩事都寫了,晚上的事總不能一筆不寫呀,這就必然牽涉到了性。在寫性的過程中,實寫一部分後,就沒有再寫了,因為我也得考慮國情嘛,隻是覺得稍微多寫一點罷了。而將未寫出的一部分以框框替代。後來稿子給了出版社,他們又刪了一部分。實際上,現在書上括號內的刪去多少多少字數已不準確了。十年來,好多人都問這個問題,今天就如實交待了。
關於《沙床》葛紅兵說道:
關於《沙床》是“情色小說”的說法完全是出於誤解,是這個世界對我最大的誤解。如果要我說《沙床》的主題的話,它有兩個:情色和死亡。從這個意義上說《沙床》是一本情色小說,但更是一本關於“死亡”的小說。而它的核心是身體,存在就是身體。20世紀中國思想史的失敗是背叛人的身體,試圖從“文化”上“立人”的失敗。“文革”就是一個極端,可惜,“文革”後,我們還沒有醒悟,新時期中國知識分子追求“大寫的人”,其實路子還是一樣。我想做的就是放逐那個“人”,我願意我的筆觸始源於身體,也回到身體,它永遠也不要離開身體半步。五四文化首先就從情、性開始,鬱達夫、丁玲都曾為此孜孜以求過。其實我已經有所妥協,在任何場合,我都不用“性解放”這個詞,我避免用這種在大眾心目中帶有道德傾向的詞,我會用“性實驗”。
關於《成都,今夜請將我遺忘》,慕容雪村說道:
我的小說貼近生活,但這生活不是我的生活,小說表達的是我麵對生活的感受——對人生、對生活的質疑。生活中,我是一個很本色的人。目前,我沒有女友,處在“零感情生活”狀態。對感情,我看穿了。我經常一個人呆在家裏讀書、上網。我喜歡宗教尤其是佛學,喜歡“紅粉骷髏”、“千紅為灰”之類的禪語和感覺。試想,把時空拉近,最美的容顏也終將成骷髏。情愛之後,終究也不是人的終極之樂。
對色情,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見解。性解放也不是性泛濫。在文學的維多利亞時期,色情小說成為反傳統、反禁忌的重要力量。我的小說,從來不描寫性器官、性現場。遇到“性”,我總會用幽默的語言,例如比喻成比賽現場進行轉移。不管話劇還是文學,都不能靠“性”吸引人,文學的力量來自對讀者心靈的碰撞。
看完以上幾位名作家為“用身體寫作”做的辯解,你覺得應該給個什麽說法呢?是同意還是反對?
本人剛開博客不久,之前從未發表過任何文章,當然算不上什麽作家。但說到這個問題時,雖然我也同意九丹的說法“性是現實生活的一部分,是無法回避的。”但不同意賈平凹說的“寫到吃飯可以寫四五頁,寫喝茶可以寫三四頁,白天的煩事都寫了,晚上的事總不能一筆不寫呀。”照他的邏輯,生活中的點滴都要寫進書裏,那是不是屙屎放屁也要一並寫進去了?
其實,關於文學作品中性的描寫,不是不可以。但我更加同意慕容雪村說的“不管話劇還是文學,都不能靠“性”吸引人,文學的力量來自對讀者心靈的碰撞。”這才應該是寫作的真諦。無論是否作家,我們寫出來的東西都要對社會負責,要引導人們積極向上,而不能隻是以揭露社會陰暗麵和生活寫實為目的。
不知有多少人同意我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