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中的鳥兒在唱歌,溪水在流,我們會被感動,我們感謝大自然帶給我們和諧的美;常常,我們會為一首歌而感動,歌中所表達的抑或絕望抑或欣喜的感情,令我們的靈魂顫抖;我們更多地會為“人”而感動,他們的愛,他們的無私與奉獻,令我們為之動容;有時,我們也為自己所感動。當我們相信天上有天堂,靈魂有統帥,我們把虔誠獻給上帝,在為上蒼祈禱時,也感動了自己。
我們渴望被感動,如同感官渴望物質的豐盛,我們需要雨露滋潤我們的精神。感動並不會因為生活的艱辛而消失,也不應為我們日常的忙碌與喧囂而忽略,正是因為有了“感動”,我們的生活才有價值,這個世界才有意義。
然而,我們在感慨“感動”的同時,應該思考的是我們還能做些什麽------為那些令我們感動的人或物或事?
汶川大地震發生後,溫總理第一時間抵達現場,慰問災區民眾,我們仿佛又見到了邢台地震中的周總理。我們看到的是“感動”之後的“行動”。
影星李連傑於泰國布吉島海嘯後,在歎息生命與親情的寶貴之後,成立了眾所周知的“壹基金“,為需要救助的人們提供幫助。
著名歌星王菲在生下嘴有殘疾的女兒之後,感慨人生的無常之餘,以女兒的名字設立了慈善基金會-----“嫣基金“。
或許,您可以說以上所提到的都是大人物,我們這些“Small Patatoes”能做些什麽?
當然可以做,那怕再微小的事情,都會如同流星劃過天空,雖然不留痕跡,但是你會感到這個世界因而變得可愛很多。。。
例如,我們可以做到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瓜果皮屑,保護環境,以回饋大自然給我們帶來的美好家園;我們可以將歌聲帶給我們的感動,渲染給周圍的人,把好的情緒帶進每一天的生活裏;我們也可以用“人”帶給我們的感動,去感動其他的人,用愛心去對待身邊的每一個人;還有,我們在為上蒼祈禱的同時,也為家人祈禱,在感動自己的同時,也感動他人。
我們因著“感動”而感動,生命因著“感動”而精彩,世界也會因著“感動”而變得日益美好。但是“感動”之餘,不要忘記“行動”,不能隻“感”而不“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