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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富爸爸窮爸爸》的破產
如山
(2012年10月15日,星期一)
最近,《富爸爸,窮爸爸》作者Robert Kiyosaki 旗下的一間公司“Rich Global LLC”申請破產保護。原於經濟糾紛,被Learning Annex告,並且後者贏了官司。法庭要求Rich Global LLC賠償2,400萬。因此,Rich Global LLC申請破產。
有讀者看到這條消息就大聲嚷嚷:我早就看出這小子是個騙子!
有些國人還是帶著經濟沒開發地方的觀念來看關於破產。首先,“富爸爸”file的是公司破產,不是個人破產;其次,申請公司破產常常是一種商業策略或手段,並非等於“丟人”或“騙人”。沒什麽值得大驚小怪的。美國地產首富Donald Trump 就File過公司破產幾次。
對於Robert Kiyosaki的書,我一直對《富爸爸,窮爸爸》很推崇。因為它給我很大的啟示。但是,我並非讚同書裏麵的所有觀點。而對Robert Kiyosaki的其它書,我買過很多,翻過很多,大部分都沒法讀下去。因為大部分書的廣告味太濃,沒有很有意義的觀點、更談不上具體操作的啟示。尤其是他那廣告滿天飛的房產訓練班,我敢肯定,“忽悠”賺錢多於傳授知識或者技能。但是,他有一本給咱們有啟示也就“功德完滿”了。俺很感激那本書對我的啟示和警醒作用,就是《富爸爸,窮爸爸》。
再回到“破產”這個話題。我們不必用書呆子的觀點去看商業行為,更不要用所謂高尚道德去判斷本來就是正常的商業行為。我們需要的是,處理大糾紛要合法,處理小糾紛應該合理(當然合法是前提)。讀書出來的國人或者從未經曆過商業活動的人,在北美常有的錯誤觀念是:不借錢,也不能放款。這兩者都是因為不懂相關法律、相關保護方式。毫無疑問,借錢與放款都有風險。借錢有財務杠杆過度使用而變成“負資產”甚至被迫破產的風險,而放款,有變成“爛帳”收不回來的風險。借錢對生活在發達國家的大部分國人都有經曆,隻是處理方法。例如,有錢就趕緊還貸款。而放款對大部分國人而言,變成風險非常大的事。以為要是對方欠款不還,隻能拿刀拿槍上門討債。當然,要是你放的是無抵押的款,或者不明白也不請專門人員去協助完成抵押付款手續,那是大風險的。但要是完善的手續、有足夠價值的抵押品,其實風險是非常小的。因為這些發達國家抵押手續都已經非常完善。像房產的抵押,貸款人超過一定時間(各個國、州都不一樣)不還,就可以拿去拍賣(當然拍賣的程序每個地方也可能不一樣)。這些過程都不需要你熟悉,隻有請律師去做就成了。
總的來說,國人需要改變自己一些固有觀念,“與時俱進”。
在商言商,沒有道德可言。隻要合法,都可以去做。他的公司申請破產保護,正是書中所說的LLC避險方法之一。這是法律範疇的事,合法但在一些人看來不合理,那你就想辦法修法。否則,你也去利用這個法為自己服務。正如很多人逃了債,幾年後又是一條好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