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維道
一、「敬拜讚美」的特殊意義
敬拜與讚美本來是兩個普通的名詞及動詞而已,敬拜是做禮拜,讚美是禮拜中對上帝的稱讚。但是今日很多人把敬拜與讚美之兩詞合一而變成一個專有名詞「敬拜讚美」,即指禮拜前長時間唱「短歌」暖身,然後進入禮拜的意思。依筆者所了解與接觸到「敬拜讚美」的歌都是較短,很多是采用聖經節為歌詞,而其音樂大多數是屬於流行的或是十九世紀以後的福音詩歌之類的曲調,且99%以上來自西洋或是東方人模仿西方風格所寫的歌,偶而也可聽到一兩首屬於以色列的民歌。唱「敬拜讚美」的歌還常帶有動作,有拍手、跳舞、鈴鼓,還有大的音響器材伴奏,如電子合成器、電子吉他、爵士鼓等,且台上主要歌手每人都有一支麥克風,這些都是「敬拜讚美」特殊的現象。聽到這種音樂,有時會令人懷疑身在什麽地方。許多年前曾讀過一篇文章寫到:有一個主日,一位老太太要去教會禮拜,當走到教會門口時忽然聽到裏麵傳出大聲的音樂,好像去到歌廳,她心想是否走錯了,再仔細一看,沒錯,這確是她的教會,但怎會台上有一群年青人在大聲唱歌、跳舞並以重金屬樂器伴奏,這位老太太想「我來錯教會了,我的教會不是這個樣子!」不錯,這個教會正在「敬拜讚美」。年青人要用適合於自己的方式禮拜本無可厚非,隻是不可不考慮到教會中還有其他不同的人及不同的需要,這是今日許多做「敬拜讚美」的教會應當考慮的。教會的領導人當負起輔導這些青年及領唱人之責任,讓他們了解敬拜讚美不隻是在唱歌,而是在敬拜上帝、在培養、見證我們的信仰。
今日的題目本來限製我隻能從音樂的立場來看「敬拜讚美」,但是我覺得這個問題無法隻從音樂的立場來探討。因為唱詩不隻包含音樂的部份,它還牽涉到許多層麵:音樂與禮拜無法分開,音樂與歌詞、神學無法分開,音樂與藝術無法分開,教會內外以及我們的文化也無法分開。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所以地方教會與全世界的教會也無法分開。因此我們在做「敬拜讚美」時,不隻是簡單的一個動作而已,裏麵所包含的意義非常重大。為了更進一步地了解,我們試站在禮拜學的立場、神學的眼光、藝術的價值與台灣教會及全世界基督徒的關係來分析「敬拜讚美」這件事。
二、教會流行音樂風格的由來及其對教會的影響
「敬拜讚美」所唱的歌很多是屬於流行音樂風格及十九世紀末的福音詩歌型。我們知道十九世紀以後一些西洋的教會開始俗化,人們不喜歡來教會,覺得禮拜無意義,教會為了要吸引外麵的人,就開始寫一般與歌廳類似的歌,即以當時所流行的歌風創作聖詩,也就是現今我們所唱的福音詩歌(如聖詩452至491首),這類英、美教會流行歌風的聖詩較容易唱,旋律較活潑、和聲也很簡單,任何人都很快學會。所以這些聖詩跟著宣教運動變成世界教會音樂很強的主力。其實也不是全教會音樂的主流,因這隻是新教中很多教會在唱,天主教、聖公會、信義會多少仍保留歐美較早的傳統。我們接受了這些西洋流行樂風的聖詩,有些人且因喜愛這些音樂而成了基督徒。
到二十世紀下半另一種流行音樂產生了,現在教會所唱很多歌都被稱為「現代音樂」,其實是誤用了名詞。何謂現代音樂(contemporary music)?現代音樂是指二十世紀德布西脫離西洋傳統(古典及浪漫時期)之和聲與調性觀念而創作的新音樂。也就是要能跳出西洋傳統和聲與審美觀,真正進入二十世紀後所表現的藝術才可稱為現代,所以台灣教會一般所說的「現代音樂」其實屬於十八~十九世紀共曉時期(common practice period)的音樂風格,如John Peterson極度商業化、百老匯(Broadway)娛樂型的教會音樂便屬此類,其他如William and Gloria Gaither的許多歌也都屬此風格,隻是偶而多加了一些節奏與樂器或和聲的變化,而產生「現代」的錯覺。我們可說這些歌都是現代世界流行的音樂而已,不是真正的現代音樂。真正的現代音樂是指Daniel Pinkham及John Rutter等的作品,如今年6月19日南北神學院詩班在國家音樂廳所演唱Rutter的Gloria。現在年青人所喜愛唱富有節奏及輕快旋律的歌並不是現代音樂,而是十九世紀流行樂風的延伸,在此希望大家能知道這個差別。
在二十世紀60年代以後,教會又多了一種流行音樂,最多的是Rock(搖滾樂風),是模仿教會外「世俗」的音樂所寫的。1960年代在美國有很多青年以搖滾樂作為反抗傳統、反社會、反越戰、反教條、反教會、反古典等等的工具,很多嘻皮開始過髒亂的生活、吸毒、流浪、穿破衣、留長發……西洋的社會、教會因著搖滾樂的到來大受影響,甚至整個社會的價值觀開始崩潰。曾有一些搖滾樂的作詞、作曲者後來成為基督徒,他們知道這種歌不理想,也同意基督徒所唱的聖詩應有差別,但是他們所做出來的聖歌還是一樣屬於搖滾型,甚至在音樂的質上並沒有比搖滾樂更好(參閱Jonhansson 1993:56),因此教會使用這些次等的Rock音樂,從藝術上看來並無甚大價值。我現在所指的不單是Rock音樂本身,也是指部份Rock music的演唱者給予我們的印象與感受。我們要將這種反抗基督教信仰及價值觀的搖滾音樂「聖化」成為禮拜的媒介,獻給上帝是否有困難?二十世紀之 Marshall McLuhan有一句名言:「媒體本身即是訊息」(The medium is the message.)我們如果用流行樂或搖滾樂這類的媒介來表達福音或禮拜時,其所表現的信息及態度是什麽?我們所看到聽到的若是傳遞這種反體製、反道德、吸毒等等不良訊息時,我們怎能以這種媒介傳達與此訊息完全相反的基督教的信仰與信息呢?所以教會反對用這種音樂來做禮拜是當然的。我在此須聲明的是我並不是絕對反對使用「敬拜讚美」與流行音樂風的聖歌,是強調使用的方法與精神。為了吸引對教會沒興趣的新新人類,這些流行樂風的聖歌可能有幫助,但我們教會中有受過高深的音樂教育的,也有連音都唱不準的,有喜歡流行樂的,也有討厭的,在這許多不同的音樂文化之中,我們應當如何選擇或協調?「敬拜讚美」的歌有它們的優點:因旋律簡單、節奏活潑、令人興奮、滿足情緒、容易帶入禮拜中或進入屬靈的境界。「敬拜讚美」的歌也有很多缺點:歌曲沒有深度、缺乏美感或無藝術感,有時在敬拜中唱奏得太大聲導致耳朵受不了。一首歌常重覆太多次變成麻痹。華神康來昌教授說得好:『「新、速、浮、簡」是今日敬拜讚美的特點:有聲音無內容(參林前14:11),幾個字(如「我愛你」「哈利路亞」)的歌唱十來遍,真是罰站、罰唱、罰聽、疲勞轟炸。這如何叫人生命成長,認識真理?』(新使者十七期,1993:p.17)。又有一個缺點就是這類的歌不管從那裏來,他們的風格、伴奏法,幾乎完全一樣,根本談不上有何多樣性。世界的教會有許多不同的歌,為何我們在曆史上直的關係中隻取十九世紀的流行樂做為我們教會的主流音樂?為什麽橫的關係隻包含美國或英國?我們似乎沒有活在台灣或亞洲。我們若相信上帝是全世界每個人的上帝,也是台灣人的上帝,則台灣與世界其他國家的基督徒所表現的信仰也可以幫助我們成長。難道我們不曾想過這類的問題,隻願藏在西洋傳統的溫床,不想成長?我們信耶穌基督的真理是可以得到釋放、得到自由的,不過我們若隻被西洋十九世紀音樂傳統所捆綁住,我們的信仰會進步嗎?我們在台灣的見證會有力嗎?
三、福音與流行文化的比較
附有歌詞的音樂可以很明顯地傳達明確的信息,也可作為見證福音的工具。音樂與歌詞可互補、相輔相成,音樂的風格與性質可傳達福音之真理與神學的思想。依前述「媒體本身即是訊息」的理論,若音樂的媒體與福音的信息衝突,則會破壞傳達福音的宗旨。Calvin Jonansson曾就福音與流行文化的精神、內涵與目的作些比較,以下簡述之。(參閱Calvin Johansson:Music and Ministry:A Biblical Counterpoint, Hendrickson Publishers,1993:pp.42-55.)福音是什麽?流行文化是什麽?福音是關心個人,每個人都是上帝特有的創造,故有完整性,也強調重質、全人全心投入、獨創性的創作;但流行文化是求標準化、大量生產、重量而不重質,是使人易見、易欣賞的。
福音不是為物質的;而流行文化則是追求利益與報酬的。
福音是創造性的,我們有上帝的形像,所以要有創造性、有藝術的表現;而流行文化是標新立異而不是為藝術,是以迎合人的喜好為中心。
福音是主張犧牲,耶穌為達到拯救而犧牲自己,付出生命的代價;但流行的文化是要得到回報,以賺錢為目的。
福音是關心人的恩賜如何培養,如何做忠實的門徒、管家,發揮才能;但流行文化隻是考慮消費的容易度,不鼓勵思考與義務。
福音是重喜樂由內發出的見證;而流行文化則為娛樂,讓人獲得一時的快感,且有逃避現實的效果。
福音是追求高水準,鼓勵向上;而流行文化則重標準公式,質的好壞不重要,隻要人喜歡就可,不必求長進。
福音是超越成功的原則,乃為傳達真理;但流行文化則是以能達到成功為優先,以賺錢、迎合人的興趣為重。
福音是純真麵對實存的精神,腳踏實地的表現;流行文化則是較浪漫、自我安慰、虛偽的感覺。
福音是鼓勵人達到最高的標準,有如天父的完全;但流行文化則隻在討人喜歡,是滿足於廉價的、二流的。
福音是強調從心底發出的謙卑;而流行文化則是求刺激、感官的滿足。
福音是追求永久的價值;而流行文化則是短暫的、過度性的。
以上Johansson之分析讓我們明了,福音所追求的與流行文化所標榜的是完全相反的,我們雖很難完全百分之百地遵照福音的方法行事,但我們絕不可盲從而被導至流行文化所追求的目標。否則,我們不是忠實的管家,沒有將上帝賜給我們的才能好好地發揮。
四、方法論的神學檢討
從上麵福音與流行文化之比較,我們不難看出我們對教會音樂的質、內涵與風格的堅持及其所傳達之信仰見證,絕非一般流行文化所能勝任的。因此對於今日有些教會偏重以流行文化的媒介做禮拜及傳達基督教信息的方法須做一些神學的檢討。
有些教會主張隻要能引人信主,帶領人敬拜上帝,用任何方法都沒關係。因為「敬拜讚美」的方式很多人喜歡,參加的人也多,容易受感動而成為基督徒,可達到宣教的目的,所以毫無顧忌地使用。然而,我們不認為隻要能引人信主,任何方法都可用,因錯誤的方法也有可能達到一些結果。摩西帶領以色列百姓出埃及時,在米利巴因無水可喝而埋怨,上帝叫摩西用杖指磐石讓水出來,但摩西似乎不太情願而以杖擊打磐石二下(民數記20:11),雖然水出來了,百姓也止了渴,但結果怎樣?耶穌的學生猶大看耶穌所走的路不是他所期待的,所以出賣耶穌,似乎達到了耶穌拯救世人的目的,然而,猶大若沒有出賣耶穌,上帝就無法讓耶穌完成十字架的救贖嗎?上帝有主權,可以 自己的方法達成 所想成全的事,人為的方法不一定是對的,且當付出代價。摩西所付出的代價著實太高了,雖然他的功勞非常大,帶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進入迦南地,但結果摩西自己無法進入,猶大最後也自己吊死。上帝依其主權可令任何事件發生,以達到 的旨意,這並不是意謂著人可以做不合上帝旨意的事(參閱Johansson 1993:58f)。保羅不鼓勵羅馬人多犯罪,上帝的恩典就會更多。人對所做的事要負責,聖經教訓我們要達到上帝所期待的標準,人的作為必須誠實方能傳達福音的精神及內容,人須順服上帝,方能作公義的事。教會音樂不與這世界之流行音樂相同,為的是要改換民心、傳達福音的精神,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方法論是在人的手中,人要向上帝負責,其結果也是在上帝的手中。我們無論如何做都無法逃避上帝的審判,所以我們在教會若隻用「敬拜讚美」而摒棄所有其他的方法,我們也將麵對上帝的審判。
我不是完全反對「敬拜讚美」,而是要大家思考如何選擇短歌,如何適當地運用在禮拜中,達到敬拜與靈命成長、成熟的效果。基於曆史與神學的觀點,經剛才所作的比較,我們已知道流行音樂在教會音樂中的地位甚低,甚至有害,且影響基督徒信仰人格的成長。所以我們應再進一步思考,感情和理性平衡的問題,「敬拜讚美」或是流行性的詩歌可能很有感性,讓人快樂、感動,有時也可感受平安、滿足。但人還有理性的一麵。一個人不能完全隻有感情或完全隻有理性,這兩方麵要互相平衡。如果「敬拜讚美」的教會過於感情化,缺乏理性,而傳統長老教會的禮拜過於理性化,完全沒有感情,兩個都有問題。為了滿足感情而犧牲理性,或相反的做法都是須要謹慎處理的。因為人本來就具有兩方麵的特質,如何配合則是藝術技巧的問題,也是信仰表達的層次問題,所以作樂歌唱是用到人的創造力及藝術的本能,技巧的表現慢慢地培養、訓練就會愈有想像力,我們若隻唱短歌,不去學唱更長更艱難的歌,或隻唱十九世紀的歌,不唱其他時代教會的歌,會變成營養不良,若隻追求簡單,則永遠無法進步。
記得好幾年前,北京兒童合唱團來台灣演出時,一些台南兒童合唱團的家長們反應,北京兒童合唱團唱得很好、很美,好像是天使的聲音,而台南兒童合唱團唱我所作的「龜笑鱉無尾」很難聽……。作為一個台灣人,我要表現出台灣的特色,所以,我不用西洋方法作曲,和聲也不照西洋的傳統,那些孩子為了唱這首歌,費了很多的功夫,唱的效果也很現代、很台灣,但北京兒童合唱團所唱的全部是屬於黃自時代的作品風格,是十九世紀西洋歌曲的型態,所以他們根本沒有將中國現代的音樂表現出來,隻有表現以前不中不西(或中西合璧)的型態而已。我並不是說以前的不好,我向那些兒童的家長們說明,「你們的孩子已開始訓練在吃牛肉乾,而北京兒童合唱團隻在吃糖果,那一種較有營養?那一種較有價值?」。今日台灣的教會,是不是隻有在吃糖果,很甜、很好吃,不用嚼也會溶化,會眾在享受很簡單、甜蜜的音樂,就好像一下子就進入天堂,真容易,真好。但這是不夠的,對音樂的品嚐能力若不提升,理性若沒發揮功用,完全被感情控製,我們無法成長。禮拜中若隻唱這類簡單的歌,會變成在娛樂,但我們的禮拜絕不是在娛樂。禮拜時因看見上帝的榮耀而發現自己的罪性,遂向上帝求赦(以賽亞6:5),也因上帝的恩典而向他獻上感謝與讚美,但我們的禮拜可以停留在感謝和讚美嗎?我們聆聽上帝的話語、宣揚上帝的公義與審判之後,決誌要關懷社會事工,繼續行公義、憐憫,為上帝國努力,這都是禮拜的一部份,這似乎是注重「敬拜讚美」的禮拜方式較弱的一部份。我將這些優缺點提出來讓大家思考,如何使感情和理性平衡,讚美與行公義配合,才能使敬拜更有意義,人的信仰更能進步。
五、從音樂立場批判音樂之價值
音樂是民族與地區性的語言,每一個民族文化的音樂審美觀都不同,一個文化認為好聽的,另一個文化可能認為醜陋。在台灣我們大致隻懂得一種音樂語言,即西洋音樂,而不懂得世界其他許多不同的音樂。其實世界上有五大音樂係統:1.中東係統,2.印度係統,3.中國係統,包括東亞各國,4.印尼係統及5.希臘、羅馬西洋係統。我們若相信音樂才能是上帝的恩賜,為什麽我們放棄其他四個係統,隻取其中之一種(西洋的)來成為我們唯一的係統呢?很高興台灣的社會已較為開放,音樂廳裏已開始有不同民族的音樂在增廣我們的聽野,不過我們教會中所用的詩很少台灣人作的歌,有的話也很多是穿上西裝的歌。各地的人依上帝賜給他們文化所表達的信仰,難道沒有價值嗎?他們的信仰見證難道不能成為你我信仰表現的一部份嗎?難道一定要西洋的與西洋型態的歌才有價值,才能表達我們的信仰嗎?如果各位有機會去訪問歐美的一些教會,你會發現他們已經在唱亞洲的聖詩。二十多年來筆者曾參加國際性大型的禮拜不下數百次,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聖詩都是歐美之外世界各國包含台灣的聖詩,但對這些聖詩,台灣的教會似一無所知,也似無興趣使用。
在此我們也須檢討一個民族是否運用其藝術表達其信仰,是否將最好的獻給上帝?音樂質的高低乃依各民族特有的文法、價值與審美觀來判斷,非在此一言兩語所能了解的。但音樂素材巧妙的運用,詞曲優美的配合,曲式起、承、轉、合的結構,多聲部富有變化的處理,在不同的民族都會給人一種高度藝術的滿足感。既使是簡短的聖詩,隻要是信仰與藝術的結晶,就經得起時代的考驗,不會因趕不上流行而被淘汰的。音樂能表現信仰與藝術,如果音樂的質較差,水準較低,所表現出來的藝術性當然就低,若將這些較無藝術價值的音樂拿來表達我們的信仰,以此奉獻給上帝,我們怎能榮耀上帝?怎能感動對音樂、藝術較有素養的人來教會?怎能令他們向往、追求、進入較深的信仰層次呢?我們台灣的教會必須擴展我們對整個基督教曆史的優良教會音樂遺產及當代各民族(包含我們自己)教會音樂的研究與使用,不可隻停留、滿足於「敬拜讚美」與十九世紀福音詩歌的領域。
六、歌詞與音樂的關係
教會音樂與一般音樂不同之處就是一般音樂不太重視歌詞與內容,隻要音樂是喜歡的,歌詞聽得懂不懂都無所謂。但教會音樂尤其是禮拜的音樂是功能的音樂,她有特殊的目的:將歌詞的意義傳達出來。若我們所唱的歌無法傳達歌詞的意義,則音樂沒有發揮禮拜的功能。禮拜的音樂是為傳達上帝的話語,或我們對上帝的讚美、感謝、認罪或委身。「敬拜讚美」所唱的歌有些內容淺薄而無深入,神學不健全,常是以自我為中心,不斷地祈求上帝為「我」服務,讓我得到祝福、平安、常隻沉浸於讚美、感恩、離世、天堂屬靈的滿足,而沒有表達上帝對我們的挑戰。另一個最嚴重的問題是詞曲的不配合。「敬拜讚美」所唱的歌,絕大部份都是翻譯的,常看到的詩中,意思是譯出了,但缺乏詩的美,而且有許多旋律音與台語(或北京話)抑揚頓挫的變化相抵觸,以致產生笑話或誤解,更談不上美了。
以下信手舉幾個歌詞與音樂無法配合或醜陋難聽的歌與各位討論:1.「疼互咱聚集做一夥(2次),上帝的疼互咱…」詩(poem)與散文(prose) 或口語(slang)不同,作為聖詩其歌詞須有詩體之美。「做一夥」是口語,不是詩,唱起來有粗魯之感。還有「上帝的疼」中之「的」在強拍與「疼」相連變成「上帝會痛」,多可惜。這首已流行全台的歌,筆者建議可改成:疼互咱同聚集歡喜(2次)上帝痛疼互咱大家成為一體疼互咱同聚集歡喜如此歌詞較豐富。雖然第二行之「體」與「喜」不押韻,但有「轉」(aaba)的效果。
2.「基督是主」這是校園詩歌中青年人很喜歡唱的歌,但因為「主」都在較高音,唱起來都變成非常難聽的「基督是豬」,還有許多地方在強拍唱「的主」(ㄉㄧ ㄓㄨ)讓人不知是何意。
3.「上帝真愛你」這首短歌前麵二行中有四個完全不相幹的idea,在這麽短的詩內講得太多,重點模糊,而且第三行開始的音樂與歌詞忽然變成那麽快而複雜,連受過音樂訓練的人都很困難唱出,如何叫會眾來唱?4.「我的神,我的王啊」此歌將不重要的字「的」放在強拍,且有兩拍,非常難聽,唱出的效果變成「我矮身,我矮旺啊」。若改成「主上帝至大君王」不是較美嗎?這是音樂性與翻譯技巧的問題。
5.「榮耀啊」音樂雖然不錯,歌詞「Eng-iau A」聽起來不知何意,「阿爸」及「阿爸父」連續的反覆,都成「鴨霸」及「鴨霸爬」的怪語,再沒有比這個更奇怪更難聽的聖歌了!為什麽我們唱這種歌不會臉紅呢?
6.「慈悲愛疼主上帝」
05│115535│764405│776535│6655│
是 何等慈悲愛疼 主上帝 的愛永不改變 到永遠
主 上帝永遠在我 的身邊 引導我的腳步 向前走
05│111123│216601│775532│1---│
是 何等尊貴耶穌 的愛疼 我 生命得著主拯 救
牽我扶持軟弱 的雙手 我 跌倒 來扶起 我
3311123│2166-│2277712│1155-│
和散那 我讚美 主上帝 和散那 我高舉 主耶穌
3311-│4411-│3-2-│1--│
和散那 和散那 和 散 那。
一、上主仁慈何等偉大無邊(pian)慈悲到永遠攏嶥改變耶穌愛痛何等甜蜜寶貴我生命得拯救安慰。
二、主上帝永遠嶡在我身邊導我腳步向前永無離牽我扶持我軟弱腳手我跌倒 扶起保守歌詞的內容與音樂都不錯,隻是全不押韻,且修詞不美,許多字匯重複多次,不重要的「的」又放在第一拍。筆者已試稍加修改,請細心唱,來比較兩個詞就可了解詞曲配合之重要性。
總之,歌詞的內容、神學與音樂感情是否相配合,詩的體裁與修詞,歌詞與音高之搭配都是創作者與翻譯者必須努力的目標。切勿把這些低劣品質的「聖歌」拿來破壞禮拜,降低音樂藝術。將這些劣質歌傳授給我們下一代的人有禍了!
七、音樂與禮拜的關係
「敬拜讚美」所使用的歌並不是完全不好,有的音樂與內容雖然不錯,但禮拜前唱了二、三十到五十分鍾,到講道時,有的人已覺得疲倦,無法專心,因已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唱歌裏。敬拜上帝有時也當安靜地與上帝交通,聽上帝自己要與我們談的話。所以安靜地思考可體驗與神交通的奧秘,連續不斷大聲地唱歌,剝奪了這與上帝交通的權利,這也是「敬拜讚美」的缺點。我們長老教會強調宣揚上帝的話語,藉著講道上帝要向我們啟示、提出挑戰,「敬拜讚美」很少有我們應當如何回應的歌。又禮拜儀式依所安排的程序可能有讚美、感謝、認罪、宣揚、奉獻、委身、聯誼、差遣等階段性的進行,聖詩或音樂本應配合這些階段適時唱頌,但「敬拜讚美」隻在開始不分項目或隻有 「讚美」唱三、四十分鍾,著實與禮拜的神學相違背。如何好好地運用音樂於禮拜中是一門高深的學問,願我教會及神學教育能負起此重任,在此不再贅述。
結 論
「敬拜讚美」的詩歌雖然滿足了一些人,尤其是年輕一輩的需要,也使一些禮拜更為感性,更感人,但是許多詩歌內容淺薄、範圍窄狹、與禮拜程序各階段之需要不能配合,又譯詞與音樂未能達到信、達、雅的意境,它們的音樂多停留在西方十九世紀福音詩歌及當代流行音樂的風格,與台灣本地音樂文化毫無關聯,與歐美以外之世界又隔離,更缺乏多樣性與普世性。如果台灣教會過度采用「敬拜讚美」且停留在這個層次裏,則教會音樂永遠不會進步,信仰表現將永遠隻是西方流行文化的附庸產物。尤有甚者,這類歌曲缺乏回應上帝行公義、施憐憫的授權(mandate),若我教會僅追求、滿足於「敬拜讚美」之音樂與神學,我們難逃上帝的棄絕與審判。正如先知阿摩司的警言(阿摩司五:23-24):我不喜歡你們那鬧哄哄的歌聲,也不愛聽你們彈奏的琴聲。
參考文獻Calvin M.Johansson: Music and Ministry, A Biblical Counterpoint. Peabody: Hendrickson Publishers ,1993.
康來昌:「敬拜讚美的今昔」,《新使者雜誌》,No.17, p.17,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1993。
駱維道:『讚美』乎?『獻詩』乎?《神學與教會》,Vol.21, No.1, pp.67-76.台南神學院,1996,元月。
駱維道:「神學院的音樂教育」,《神學與教會》,Vol.22, No.2, pp.47-50.台南神學院,1997,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