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的創造主

主啊!讓我看到我周遭的人,賜我以你的眼光把他們看待, 讓我把智慧和力量付諸於行,使人看到你海洋般寬深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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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生活 (上)

(2009-04-16 08:29:08) 下一個




作者:彼得.狄森(Peter Deison)
出處:RBC Ministries Asia, Ltd.


你可知道有哪一位敬虔的弟兄姐妹沒有固定的靈修時間?我們之中誰敢說禱告和讀經不該是我們生活中的首要之事?我們是否從不相信把他人的事告訴神,比把神的事告訴他人還要重要?既然我們確實相信靈修是有價值的,並能使我們得到滿足,為何我們當中有許多人還讓靈修生活淹沒在匆忙的生活當中呢?

作者狄森(Peter Deison)了解我們的這些困惑。在這本摘錄自《認識神的優先級》(The Priority of Knowing God)的小冊子裏,狄森給予我們一些實際的忠告,我相信他的這些忠告會幫助許多人再度發現,與那位一直耐心等候我們的神相處時的喜樂。

馬汀.丁韓二世(Martin R. De Haan II)

維持靈修的質量

一則來自美聯社(Associated Press Wire Service)的報導提到一個納稅人對國稅局的真實懺悔。這位納稅人寫道:"我已經有兩年沒睡好覺了,這裏是一張美金1,200元的支票,用來償還我過去未繳的稅。"他甚至在信末簽了名。然後他又加了一句:"如果一個星期後我還是無法睡好覺,我會再寄上一張1,200元的支票。"他必須做一些事來除去他的罪惡感,但他又不願做得太多。

柯南.道爾爵士(Sir Arthur Conan Doyle)是"福爾摩斯"偵探小說的作者,他說他曾拍了一份電報給他的十二位朋友,這十二個人都有良好的品德和聲譽,這封電報上簡短地寫著:"馬上搭機離開,事跡敗露了!"結果在二十四小時之內,這十二個人都飛離了他們的國家。

我們每個人的心中都有內疚感。我不是指那種明顯的罪惡感--我們知道如何處理它。當我們知道神願意饒恕人的時候,刻意隱藏那些明顯的罪就太痛苦了。然而,我們心底的內疚感卻使我們質疑自己是否為神做得夠多,是否向神奉獻了該給的時間。

你有過多少次這樣的感覺?"我的生活節奏太快了,實在沒辦法將我所願奉獻的時間給神,我覺得不好,但我又不知道該怎麽做。我不知道有多少次嚐試每天有一段靈修的時間,但卻無法做到。我該怎麽做才好呢?我真感到愧疚。"

沒有任何東西比內疚感更容易摧毀我們和神相聚的喜悅,然而這種情形卻經常發生。無論我們把和神相聚的時間稱為"安靜時間"、"靈修"、"讀經"或是"默想",我們總是為這時間不夠長或不夠好而內疚。大多數人對此不是感到苦惱,就是覺得缺少了什麽,再不就是迷惑不解。隻有少數的基督徒能在靈修生活中不斷地成長。

在一個為基督教教牧同工所召開的國際研討會中,做了一項調查,其中問了幾個問題:"當你上天堂的時候,你覺得最慚愧的事是什麽?""你希望你有什麽地方被改變?"絕大多數的答案是:"我個人的靈修生活"。

你是否曾為沒有規律的靈修生活而內心掙紮?你這邊做一點,那邊做一點,但是都無濟於事。這種挫折感是普遍的。然而隻要了解兩個簡單而有效的原則"選擇時間"和"記錄",這種情形便可迎刃而解。

1. 選擇時間的原則
選擇時間的原則其實非常簡單,但是有許多靈修的痛苦卻是從這裏開始。你曾否聽過有人說:"如果你在早上不靈修,那天他就不會與你同在。"覺得內疚嗎?與你有同感的人多得很!或者你曾聽某人說:"今天早上我花了兩個小時在神的麵前禱告,這真的很棒!",而我們則再一次被沮喪和內疚感所籠罩。我們知道我們的禱告生活還不合格。

內疚感的產生有許多原因。有一些原因是有根據的,但有一些則可能是由於我們對靈修時間的原則有所誤解。不必內疚,要記住靈修生活的目的是為了建立你和神的關係而將時間奉獻給神。這段時間也是用來把神當成一個人,一位朋友,甚至更親近的人來愛。神會思想、選擇、和感覺,他把我們也造成像他一樣。雖然我們看不見他,但是我們仍然可以愛他。

我們靈修的時間,是我們奉獻給神的時間。我們不可能隻是與一個人在某個早上聊聊天,就和這個人建立起深厚的友誼。如果我們不和神在某個特定的早上相聚,神就不與我們同在。這完全是不正確的,這是對神的一種錯誤觀念。我們與神的關係深淺,並不僅取決於相聚的時間長短,相處的質量也同樣重要。因此,所花的時間固然重要,但是如何善用每天的空閑時間則更重要。

決不要用別人的靈修經驗當作自我判斷的準則。你可從別人的經驗中獲益,但你和神的關係才是最重要的。

設定明確的時間。

你一旦決定要將與神發展友誼當作最優先的事情,就要安排一個明確的時間來發展這個友誼。你所安排的時間便成了你的準則。隻有在安排好時間並開始實施後,你才可以根據需要做一些靈活的調整。你要安排一個明確的靈修時間,不管這個時間是早上、中午、或晚上都可以。

我們所應避免的錯誤。設定一個明確的時間,可以讓我們避免下列幾種誘惑。

懶惰和墨守成規。安排明確的時間時,可使我們避免懶惰和墨守成規。人會很容易陷入兩個極端。一個極端是:我知道神很愛我,無論我做了什麽,神都會接受我。換句話來說,我可以在我所做的事情上偷點懶;另一個極端是有些人仍不太肯定神對我們的愛,以為晝夜不停的靈修才可確保神會持續地愛我們。他們已經變成教條主義者。如果我們為一天沒有靈修而感到極度內疚時,我們便知道自己已經走上了這個極端。

神說:"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傑裏邁亞書31章3節)。他對我們的愛始終如一。他對我們堅定不移的愛是唯一可以使我們克服懶惰和教條主義的動力。建立一個規律而明確的時間表,可以大大增強這個動力。

斷斷續續。建立一個明確的時間,可以幫助我們避免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毛病。斷斷續續大概是我們最常見的問題。在我們的計劃表中設定一個時間,並努力達成,可以幫助我們持之以恒。如果我們不這樣做的話,不久就會產生這樣的態度--"這禮拜我已經靈修過兩、三次了,下個禮拜我會再靈修個兩、三次。"不知不覺中我們就會錯過整個禮拜,因而冷卻了我們和神之間的溫暖關係。

幹擾。設定明確的時間,可以幫助我們避免幹擾。如果我們設定了一個合適的時間,就不會陷入那些幹擾裏麵,以至於破壞我們靈修的快樂時光。有多少次我們開始讀經和禱告時,有人在外麵敲門?小錢寧進來說:"爸爸!看看我捉到的這隻蟲",或是"爸爸!你可不可以過來幫我開燈?"墨菲法則(Murphy's Law)也適用於靈性生活上。如果有任何事情會打擾你的靈修時間,它必會出現。但是,如果我們設定了適當的時間和地點,就可以避免許多這類的幹擾。

不僅有外在的幹擾,也有內在的幹擾。例如:最大的內在幹擾之一就是我們忍不住要清理雜亂的書桌,及擺在書桌上未完成的工作。有多少次當我們已坐下來讀經禱告,卻注意到我們還有一封未寫完的信、未讀完的報紙、雜誌或一個未完成的計劃?接下來,僅僅因為我們認為應該先完成一件小事,就把原先計劃作為靈修的所有時間用完了。我太太麵對雜亂的書桌時非常實際。她拿一條大浴巾進入書房,並覆蓋在書桌上。如此她就不會為麵對那些"應做之事"的清單或未完成的計劃而分心。

我們需要選擇一個自己最不可能分心的地點和時間。要常有心理準備麵對幹擾,因為幹擾會衝淡並破壞我們的靈修生活。

主耶穌會尋求單獨與神相聚的時間,在馬可福音1章35節告訴我們:"次日早晨,天未亮的時候,耶穌起來,到曠野地方去,在那裏禱告"。主耶穌時常外出尋求獨處的機會,但是對他而言要獨自一個人是很困難的。有時他不得不比其它人早起許多,因為平常他總是被人們和他們的需要所環繞。

大衛就設定了時間與神相聚(詩篇5篇3節;59篇16節)。他還規定了特定的時間在聖殿讚美和感謝神(曆代誌上23章28-32節)。

切合實際。

當我們設定一個明確的時間與神相聚時,我們必須切合自己的工作日程及睡眠時間的實際。然後我們必須自己決定與神相聚的最佳時間,並根據實際的情形來製定日程表。我這麽說有兩個原因。我們所設定的時間,不隻對我們而言是最佳的時間,同時也是我們能夠給神的最佳時間。這是我們奉獻給神的時間,我們樂意將自己最好的給他。

當我們受到幹擾,例如重要的約會、完成工作的最後期限、孩子生病、與醫生的預約等,神都知道。如果我們隻能給神十分鍾,大部分的人會說:"隻有十分鍾我做不了什麽",所以我們就連一分鍾也不花了。這就是問題的根源:我們寧願把靈修看成是一段為自己完成某些事的時間,而不是與朋友相聚的片刻。我們需要將這些零碎的時間給神,而不應說在短短的時間中我做不了什麽。

如果我們有這樣的態度,就會因為看重靈修生活而願意花更多的時間與神相聚。我愈愛我太太,就願意與她共度更多的時光。你愈愛神,並藉由你所擁有的許多短暫片刻來表達你對神的愛,你靈修的時間也就會增加。你會渴望有更多的時間靈修,而不隻是覺得有義務這麽做。

當然,如果我們每天隻花十分鍾靈修,是不可能加深我們與神的關係的。我們需要較長的時間與神相聚,然而我們愈常把短而緊湊的時間給他,就愈容易把較長的時間給他。當我們保留一定的時間靈修,那個較長但卻不經常的時間才變得更有意義。但請不要誤會,你仍要善用所有可能與神相聚的時間,並要真心誠意地去做。

每天保持相同的時間。

選擇時間的第二個原則是一旦你設定了一個靈修時間,就要保持相同的時間。我們設定一個時間,並且每天固定在相同時間,比起在星期一安排一個時間,星期三是另一個時間,星期五又換個時間要好。除非有時你的時間無法如此安排,否則就應該安排每天的同一時間為標準時間。我們有很好的理由要這麽做。

我們的思想是在固定的方式和結構中運作。當我們每天在一個特定的時間開始做事,像是坐在書桌前,開始進行一項工作,我們的心思就象進入了一種狀態或是一個軌道,就會開始根據我們為那段時間所設定的心理時鍾來工作和活動。我們是習慣性的動物,因此保持一個固定的時間靈修,會促使我們進入屬靈的狀態。我們的思想在那段時間裏也會比較容易接受屬靈的事物。

對那些常常更換日程,或是經常改變工作時間的人來說,要安排一個固定的時間會比較困難。但是施恩的神知道他給了我們什麽樣的責任。他也了解我們所處的生活環境,他會幫助我們進行調整與適應。然而,隻要做得到,我們就應盡可能爭取有一段固定的時間模式,因為這可使我們的思想有最佳的表現。

花足夠的時間。

選擇時間的第三個原則是關於我們要用多少時間的問題。因為與神相聚是一種友誼,所以不應計較時間的長短。如果你愛上某個人,除了你不能和他或她在一起的時光以外,你是不會去計算時間的。然而關鍵是要用足夠的時間達成你的目標。達成你的目標。
如果我訂了婚正準備要結婚,但每天隻能與未婚妻相處五分鍾,我是無法與未婚妻建立起深厚的感情的。所以,我們必須確保我們花足夠的時間來達成設定的目標。每天十分鍾也許不足以實現任何有意義的目標。每天起碼要用二十到三十分鍾來讓我們的心進入接受狀態,仔細思想我們已獲得的,並在日常生活中發揮作用。

這個原理隻有一個例外,如果你是第一次開始靈修,可從每次十分鍾開始做起,逐漸養成習慣。然後盡快地將靈修時間延長至二十到三十分鍾。隻要將你所有的獻給神,努力爭取投入足夠的時間來達到你靈修的目標。

倍增你的時間。

另一個靈修時間的問題,是我們常認為自己沒法抽出時間。但事實正好相反,因為花時間與神相聚其實可以節省我們的時間。箴言10章27節說:"敬畏耶和華使人日子加多"。同樣的經文可以翻譯成:"敬畏神使人每天多出許多時間。"經驗證明了這一點。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曾說,他有很多事要做,所以每天他最起碼要花四小時禱告。他發現一個真理,那就是與神相聚從不會浪費時間,隻會使時間倍增。這是真的,因為神會使我們的思想敏銳、消除我們的恐懼、強化我們的記憶力,從而提高我們的工作效率。一個與神的關係和諧的人,他的工作總是很有效率。神在靈修時所賜的內心平安,使我們能夠做更多高質量的工作,而在每一天結束的時候能有更多剩餘的精力。靈修總會為你帶來更多的時間。你給神的愈多,你獲得的就愈多。

避免習慣成自然。

設定靈修的時間,有個好處就是可避免習慣成自然。這聽起來矛盾,但卻是可以理解的。靈修並不需要定為一半讀經一半禱告,或是四分之三讀經四分之一禱告。人是習慣性的動物,我們通常喜歡已經計劃好的事情。習慣可以是有益的,也可以是有害的。因為當我們開始按部就班地執行靈修計劃時,就可能會失去聖靈要我們具備的靈活性。

聖靈可能對你說:"多花點時間讀這個訊息,因為我要你學習其中的道理。"或者他會說:"今天你要把全部的時間用來讀聖經,因為你了解這個真理對我來說更重要,我希望你能很快就用上這個真理。"或說:"我要你心裏記念某人,不要因為現在是六點五十分就停止禱告。我要你用所有的時間來禱告,因為這個人需要你的代禱。"

我們需要有彈性,並願意在設定的時間內摒棄我們的習慣。如果我們發現自己每天都做相同的事情,就應該嚐試有所改變,並隨時準備按聖靈引導的去做。設定固定的時間,並持之以恒,能使我們對聖靈特別敏感。而零星的靈修時間則容易使我們原地踏步,因為當我們嚐試去接續上次所未完成的功課,往往卻發現我們一直在重複相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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