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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固門徒的心,勸他們恒守所信的道......。(徒十四22)
又次日,耶穌想要往加利利去,遇見腓力,就對他說:“來跟從我吧。”(約一43)
西門和同伴追了他去。(可一36)
我們在屬靈的道路上,求得長進的秘訣有三點:
一、“堅守”(啟三11):恒守所信的道是站穩了我們的腳步,或說立場,這也就是前進的起點。守者,即是堅守、堅持、站穩、認定、持守真道。“守”就是認定了所信的道,承認主名,持守信仰,按例遵行,這樣信心才算穩固了。守道者就是持守不放,我們的談話、禱告、承認主名,不都是守道的具體表現嗎?“持守”也包括教義、禮儀、十一奉獻、守聚會、守主日、守婚姻等。
二、“緊跟”(約一43)這是奔走靈程的開始,要學跟,要會跟,隻有跟的人才會達到與主同住的境地,也隻有緊跟的人才有被主帶上高山或帶入密室。
跟者是要背十字架。其實背十字架也是跟,沒有十字架,不背十字架,就無從跟。主說:“不背著十字架跟從我的人,就不配作我的門徒。”所以跟從主的另一個含義就是背十字架。背十字架就是舍己,這是我們一生都要追求的,一天都不要放棄;何時我們肯背十字架,何時我們就要看見主,就是找著主,或聽到主的聲音,我們是在十字架裏與主同行的。
“跟”者是要順從聖靈的感動、引導、接受神的造就、光照,舍棄自己的意見、喜好、愛慕等。
但跟從也有幾種光景,有的是巴底買式的跟從,在路上的跟從(可十46~52)有的是馬可式的跟從披著一塊麻布,到人抓他時,他就丟下麻布赤身逃跑了,隻顧保全自己的性命。還有一種是彼得式的跟從,真實很熱心,可一到十字架臨到時,就遠遠的跟起來,失敗在一個小使女的麵前。(路二二31~62)。
還有幾個人是不聲不響,卻是至死忠心的,一直跟到十字架底下,眾人都散了,她們還在那裏哭。最好是抹大拉的瑪利亞,不但跟到主釘死,還要在天黑的時候去墳墓找耶穌;這個跟就變成追了,追求主到墳墓,這是何等高貴的跟從(路二三43;50~56;二四1~10)。
三、“追”(可一36):有時我們似乎是趕不上了、落後了、失去了主,這時就應當趕緊追上去,把發酸的腿和下垂的手挺起來,急起窮追,然後才能找到主。
追求是在落後時才出現的。當我們有了一點失敗,而失去主的同在時,就應當趕緊求複興,萬不可再繼續打盹下去。當良人來敲我們的心門時,我們沒有及時去為祂開門,祂走了;這時我們才會有所醒悟,一醒悟就應該馬上起來到街上去追找良人。
追著既已發覺失去了主的恩典,就得自我省察,趕快離開現狀,去追求靈性上的長進及複興。追之前必先有舍、放棄,否則就追不上去;但在追時,是需要受對付的,要付出痛苦的代價,但不可灰心,隻要急追,必能再遇見主,那時我們就滿足了。
“追”就是追求主,這是內心主動的要求,不滿足自己的現狀,要更多滿足主的心。但追求主的人都要得著一種反應,既受苦,為主受苦,並為主甘心丟棄萬事,看為糞土,竭力追求。
持守與跟從都是受客觀的促動,而追求卻是出自內心的自願,願背十字架、願奉獻、願愛主,這也就是愛主的真實表現。真正愛主的人,就必須追求主。
持守、跟從、追求,這是靈程上的三種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