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的創造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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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全備的恩典

(2008-06-11 20:37:35) 下一個







“這樣,怎麽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所以我們借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借著父的榮耀從死裏複活一樣。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複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 ——羅馬書6:1-5:

這篇短文的目的是,借著查考羅馬書中的這些經文,來認識什麽是神全備的恩典。

恩典有一個特征,就是承受者沒有付出,是白白得來的,也是不配得的。如果有所付出,是應當得到的,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神的恩典,我們是白白得到的,是不配得到的,完全是神的作為。羅馬書4:4說,“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羅馬書11:6說,“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

那麽神的恩典有什麽獨特的內容呢?也就是說,神的恩典到底是什麽?首先,神的恩典包括赦罪的恩典。一個人,無論他的罪有多麽深重,無論他有多少罪,隻要他真心悔改,以信心接受耶穌基督,罪得赦免的恩典就臨到他,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就可以洗淨他的罪。所以,羅馬書5章20節說,“隻是罪在哪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也就是說人的罪雖然很多,雖然很大,但正因其多、其大,神赦罪的恩典就更加顯多、顯大了。任何人因著耶穌基督的恩典,在任何時候,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來到神的麵前。

這樣,有人會導致一個結論﹕“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也就是說,我可以犯更多的罪,可以得到更多的赦免,可以顯明神更多的恩典。這是那些錯誤理解神恩典的人的邏輯。然而羅馬書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斷乎不可!”

不但如此,羅馬書6:2-5還給出了具體的回答。“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這一結論的荒謬之處在於對神恩典的理解是片麵的。神的恩典除了赦罪的恩典之外,還有戰勝罪的恩典。羅馬書6:2節說﹕ “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什麽是“在罪上死了”呢?罪得赦免是指具體的罪得到了神的赦免。這是一個數量觀念。罪用的是複數,是指我犯的很多的罪。但羅馬書6:2說,“在罪上死了”這裏的罪是單數,不是指具體的罪,而是指罪的力量,罪對人轄製和捆綁的權勢。人不僅僅是犯罪,而且是不得不犯罪,一定會犯罪。人沒有不犯罪的自由。罪成了人的主人,人成了罪的奴隸。小罪可以變成大罪,偶爾犯的罪可以變成經常犯的罪。而且,人靠自己無法戰勝罪,不能擺脫罪的轄製和捆綁。人靠自己不能改變被罪轄製被罪捆綁的狀態。所以保羅說人是“死在”過犯罪惡中。

但是基督徒靠著耶穌基督已經不在罪惡的權勢之下,已經擺脫了罪的轄製和捆綁,已經不再是罪的奴隸。這就是“在罪上死了” 。罪還存在,並沒有死,並沒有消失。基督徒也還存在,也沒有死。但是,基督徒在罪上死了,與罪脫離了那種奴隸和被奴隸的關係,轄製和被轄製的關係。比如說,一個A國公民移民到B國居住,並成了B國公民。A國沒有死,這個人也沒有死,但對於A國來說,這個人已經脫離了A國的管製,不屬於A國的管理和權限範圍。A國的法律一般情況下對這個人不再有約束力,管不著他了。基督徒和罪的關係也是如此,基督徒在罪上死了,與罪脫離了關係。基督徒可能還會犯罪,會犯某一種具體的罪。但他一經悔改,就可脫罪。因他已經不受罪的轄製,不再是罪的奴隸。再者,基督徒更有可能不犯罪,因為他有了基督聖潔生命的印記。從前,人沒有可能不犯罪,沒有不犯罪的可能性。但是,人接受主耶穌基督之後,就有可能不犯罪,有了不犯罪的自由。

基督徒既然已經在罪上死了,就不應當繼續活在罪中,不應當像從前一樣被罪轄製,被罪捆綁,不應當像從前一樣作罪的奴隸。基督徒是自由的。主耶穌基督已經把基督徒從罪中解放出來。基督徒有了不犯罪的自由。人如果再回到從前,繼續活在罪中,繼續被罪所捆綁,就依然是死在罪中。所以,羅馬書6:2節說﹕“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在罪上死了是通過與基督聯合實現的。這就是羅馬書6:3-4的內容。羅馬書6:3:“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嗎?”羅馬書指出,我們是通過受洗與主耶穌同死,同埋葬,通過受洗與基督聯合。 

羅馬書6:5講的是在死上與主聯合的結果,“所以我們借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借著父的榮耀從死裏複活一樣。”基督徒通過受洗在死上與基督徒聯合,從罪中被解放出來,有力量戰勝罪,有自由不犯罪。從前靠自己做不到的,現在靠著基督可以做到了。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表現出好的行為。這就像動物受地球重力的轄製,不能飛翔。但是鳥有了翅膀,就能擺脫重力的影響,具備了飛翔的能力,可以飛了。基督徒有責任把基督的恩典和能力活出來。基督複活的力量運行在我們的生命中,使我們的一舉一動像基督借著父的榮耀從死裏複活一樣。

羅馬書6:2-4闡明了神的恩典的第二個階段,戰勝罪的恩典。神的恩典不僅僅是讓我們罪得赦免。但是基督徒在這個世界上,仍然會犯罪,而神的救恩是讓我們完全的脫離罪,完全的不犯罪。羅馬書6:5講的就是這樣一種情況,基督徒不可能犯罪的情況,神恩典的第三階段,“除去罪”的恩典。羅馬書6:5,“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複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赦免罪的恩典是通過悔改相信主耶穌基督實現的,戰勝罪的恩典是通過與主耶穌基督在死上聯合實現的,除去罪的恩典是通過與主耶穌基督在複活上聯合實現的。在主耶穌基督再來的時候,我們也要複活。

聖經的複活有兩種,一種是屬靈意義上的複活,一種是身體的複活。屬靈意義上的複活是指我們本來與神隔絕,但現在因著主耶穌基督的救贖,恢複了與神的關係,不再與神隔絕,可以認識神,尋求神,不再是罪的奴隸。這是已經發生的事實。 “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強因祂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 (以弗所書2:5)

另外一種複活是指身體的複活。這是將來要發生的事。 腓立比書3:20-21:“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祂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

身體複活的基礎是在死上與基督聯合。羅馬書6:5,“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複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這是一個條件句,也就是如果我們在死上與基督聯合,就一定會像基督那樣複活。複活的意義是基督徒不再犯罪,徹底除去罪。在新的身體裏,我們不再有犯罪的想法或欲望;在新天新地裏,我們不再有犯罪的環境。新的身體和新天新地裏,都不存在罪。在新天新地裏,人不可能犯罪。

這就是神全備的恩典。在信主之前,我們不可能不犯罪;在信主之後,我們有可能不犯罪;在新天新地裏,我們不可能犯罪。神全備的恩典包括,罪得赦免的恩典,戰勝罪的恩典,除去罪的恩典。

具體說來,神全備的恩典包括,得赦的恩典,人通過相信耶穌免於罪的懲罰(punishment of sin),恢複與神的關係,在靈上複活,這是已經發生的事實。得勝的恩典,這是擺脫罪的捆綁,戰勝罪的權勢(power of sin),在靈與肉體的交戰中順服聖靈,這是已經和正在發生的事實。得榮耀的恩典, 徹底完全除去罪,身體複活,在新天新地裏與主同在,這是將來發生的事實。

我們看一看羅馬書所用的時態,第二節第三節寫的是已經發生的事實,用的是過去時。第四節寫的是已經發生和正在發生的事實, 用的是過去時和虛擬語氣 。第五節寫的是將要發生的事實,用的是將來時 。

在神創造人之後,人墮落了,與神隔絕,死在罪中,無法認識神。神差遣基督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擔當了我們的罪。我們通過相信耶穌基督,恢複了與神的關係,聖靈內住到我們身上,這是信主。信主之後,我們靠著聖靈,神的話戰勝罪,可以不犯罪,這是得勝。在主耶穌基督第二次來的時候,我們身體複活,在天國裏與基督完全同在。天國裏是沒有罪的。

我們現在處在恩典的第二階段,戰勝罪的階段。在這個階段,我們的敵人是罪、肉體、撒但、世界。但使我們勝過仇敵的是神、神的話。所以,基督徒要讀經,要禱告,要聚會,要合一。基督徒要依靠神,同時不能孤軍奮戰,不能單打獨鬥。在恩典的第二階段,我們需要努力得勝,直到主耶穌基督再來。 “我隻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麵前的,向著標杆直跑。” (腓立比書3:13)

我們常常隻把得救局限在第一步,罪得赦免,而聖經中的得救包含這三個過程或階段。沒錯,當我們在悔改相信主耶穌基督的時候,我們的確得救了,我們因著耶穌基督恢複了與神的關係,這是已經發生的事實,我們不需要懷疑,我們已經是神的兒女。但是,神的恩典不僅僅是罪得赦免,神還要幫助我們戰勝罪,除去罪。所以,我們得救了,但是還要得救。我們是已經得救了,但是還正在得救,而且在將來還要得救。得救既是在某一時刻(Point)發生的事情,又是一個過程(Process)。得救既是在相信主耶穌基督的瞬間發生的事實,又是一生的過程,永生的過程。 請參考這些經文﹕

彼得前書2章2節﹕“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至得救。”羅馬書13章12節﹕“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腓立比書2章12節﹕“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馬太福音24章13節﹕“唯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神全備的恩典是一個整體,不可分割。一半的恩典不是恩典,正如一半的真理是最大的謊言。神不僅給了我們地球、太陽、月亮,還給了我們整個宇宙空間。如果隻有地球、太陽、月亮,人類根本就無法生存。如果神的恩典隻有罪得赦免,就不是恩典。正如一個醫生隻給止痛的藥,不給治病的藥。我的母親在我老家就碰到這樣一個醫生,隻給止痛藥,不給治病的藥,也不說你得的是什麽病。神可不是這樣,祂要全然地醫治我們,徹底地醫治我們。所以,神的恩典是全備的恩典。一個人不能隻要罪得赦免,不要戰勝罪,不要除去罪。一個人也不能隻停留在第一階段,罪得到了赦免,認識了神,而不進入第二和第三階段,不去繼續靠神的恩典戰勝罪和除去罪。一個經曆和得到神赦免的人,聖靈在他身上,他一定會有這樣的追求,戰勝罪,過聖潔得勝的生活。他一定有這樣的盼望,盼望主耶穌基督的再來,盼望見到主耶穌基督的麵,盼望與主同在,盼望天國。因為無論我怎樣追求,我還是有可能犯罪。無論教會怎樣傳福音,這還是一個罪惡的世界。主耶穌基督的再來是基督徒最大的盼望。祂要把一切都更新了。



瓦器 來自中國大陸,現在美國讀神學。



轉載《生命季刊》四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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