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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他說:“請你把小書卷給我。”他對我說:“你拿著吃盡了,便叫你肚子發苦,然而在你口中要甜如蜜。”(啟十9~10)
我們讀聖經時,應當把當中的記事、禮儀、祭祀,甚至過渡、人物、民族等都縮印在我們心中,使我們的靈魂能納入聖經的軌道,這樣才算合乎真實的讀聖經意義;也隻有這樣的讀法,才能讓我們與聖經掛起鉤來,漸漸融為一體,然後才可從我們活出聖經來。
隻從讀經中得點知識,懂些道理,雖然因著聖經的教訓受一點刺激、感動,究竟離主太遠,無法也無力去吻合主旨,那所得的祝福自然也必微乎其微了。
隻有活在聖經中,才能讓聖經從我們活出來。
若這樣去讀的話,就必要付出實際的代價,要悔改,要承認,
要丟棄,要追求,要遵行,要打破舊習慣,要不徇情,要舍己欲;這些代價都不是隻有了知識就算數的,若不徹底舍己,又怎能付得上這些代價呢?
代價付不上,還想把聖經讀好,那是不可能的,所以必須把聖經縮影在我們心中,才會有印象,有實效;否則,再讀也沒有價值,起不了改變生命的作用。
所以主在定逾越節之禮時曾說:“不可吃生的,斷不可吃水煮過的要帶著頭、腿、五髒,用火烤了吃不可剩下一點留到早晨......”(出十二9,10上)。
-- 一位中國大陸傳道人屬靈經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