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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出複活的生命

(2007-04-02 11:21:24) 下一個


  

        經文:雅各書2:14-26

        耶穌基督從死裏複活,讓所有信靠他的人堅定了信心,同時明白了一個真理,基督徒要活出信仰必須信心與行為相一致。

         雅各書2章14-26節是我們比較熟悉的經文。它主要論述基督徒如何處理信心和行為的關係。這段經文最後的結論是,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這裏讓我們一起來思考一個問題,就是一個基督徒如何處理信心與行為的關係,如何活出複活的生命?作為基督徒首先要有信心,相信耶穌基督是我們的救主,他有永生之道;但如果隻有信心沒有行為,這樣的信心是死的。那麽我們如何做一個行為與信心相稱的基督徒呢?
         
        基督徒要信靠神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作什麽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麽?你念的是怎樣呢? " 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路10∶25-28)基督徒信心的來源是從神的道而來的,從神的話裏麵得到應許和能力。我們都知道愚公移山的故事,如果我們有信心,可以讓泰山移動。正如馬太福音21章21節所說,在神凡事都能。信心就像一粒最小的芥菜種,但它能成就驚天動地的大事。信心是經得起考驗的。有時是經過千錘百煉而得以存在的,一種在各種遭遇艱辛、危險、挫折、煩惱和痛苦中而存得住的信心。信心不是單憑眼見或隻憑感覺幻想而已。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林後5∶7)。

        基督徒的信心在於信靠神,並不是建立在其他的事和人上麵,而是經曆到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的屬靈經曆中。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有盼望,有確據的信心是活的信心,有果效的信心。基督教的信仰,不是理論,不是感覺,不是精神寄托,也不是哲學思想,而是生命、愛和真理。信服福音有新的生命,正如加拉太書2章20節所說:“我已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麵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舍己。”哥林多後書5章17節說,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基督徒的信心在於信靠神,主要表現在:

                1、相信神的人可以得到永遠的生命(約壹5∶13)。
                2、隻有有信心的人,才能得到神的喜悅。人隻有信,才能得到喜悅,因為到神麵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來11∶6)。
                3、無論作什麽,基督徒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10∶31)
              基督徒要活出信仰
                基督徒的信心很重要,但有信心沒有行為,這樣的信心即使有也是死的。有信心加上行為才是完全的。雅各書2章24節明確地告訴說: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1、首先看我們的信心始祖亞伯拉罕,當他在吾珥老家安度舒適安定的生活的時候,神揀選他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到迦南地去。神揀選他去迦南地,要他在那裏建立一個隻敬拜耶和華獨一真神的民族。亞伯拉罕接受神的揀選就遵命起行
              (創12∶)。亞伯拉罕從一個當時十分文明和富足的吾珥城遷移到落後的迦南地過寄居的遊牧生活,這是一般人所難以接受的。可他憑著信心順服了神的旨意,我們實實在在看到他不僅有信心,也有順服的行為。

                2、相信神的應許和盼望。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複活,使無變有的神。亞伯拉罕在他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但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裏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裏堅固,將榮耀歸於神,且滿心相信,神應許的必能成就(羅4∶17 -21)。因此耶和華成全了他,使他晚年喜得貴子以撒。基督徒明白了神的旨意後,要以行為顯明自己的信心,等候神旨意的成全。

               3、亞伯拉罕老年獻子的事件,真是讓我們又一次看到他信心與行為合一的見證,他是蒙神所祝福的。

                著名神學家A.W.Tozer說:“禱告不能代替順服,順服不能代替行動,惟有真正的行為,才能體會神的心意。”我們可從約翰福音3章16節中,看到神愛世人的行動,也是耶穌基督順服神的行動,惟有信心與順服的行動,才能真正帶出福音的果效。在去年抗擊“非典”的生死之戰中,許多基督徒的醫護人員和廣大人民站在鬥爭的第一線,不顧自己生命的安全,救死扶傷,榮神益人,為主作了美好的見證。感謝神的是,在抗災抗洪的前線,在修路建橋的隊伍中,在扶貧幫困的活動中,越來越多的基督徒參與其中,他們用基督徒的信心和行為奏響了一曲又一曲優美動人的樂章。主耶穌基督一貫強調基督徒信與行一致的重要性,這說明基督教的信仰從不是一個“因信廢行”的信仰,而是一個強調信心與行為統一的信仰。主耶穌在登山寶訓的最後一段所說的話,讓我們記憶猶新:“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建在磐石上”(太7∶24)。當律法師來試探耶穌,問應作什麽才可承受永生?耶穌告訴他去“行”,他在律法書中所教導的:愛神,愛鄰居,就必得永生(路10∶25-37)。耶穌升天之前給門徒的大使命,特別強調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太28∶18-20)可見行道在我們屬靈的生活中是何等的重要。

              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

         對基督徒來說,信仰與生活的結合十分重要。基督徒如光有信心沒有行為,這種信心是死的;如我們隻有行為,沒有信心,那我們無法從神那裏得到永生之道的力量和源泉。這裏經文中用亞伯拉罕將其子以撒獻在祭壇上為例,說明信心與行為是不能脫離的,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能得以成全。這就是我們常常說的聽道和行道的關係。主耶穌教導我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麵目。看見,走後,隨即忘了自己的相貌如何。惟有詳細查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雅1∶25)。羅馬書的“因信稱義”(羅5∶1)與雅各書的“因行稱義”(雅2∶21,24),並不矛盾,因為信心與行為並行,而且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雅2∶22)。信心與行為不矛盾,它們是平衡的,相輔相成的,又是缺一不可的。因為信仰在我們的生命中是不能單獨存在的,活的信仰必定與我們的生活的每一個層麵連接,影響我們的思想、生活和言行。作為基督徒我們不能單單滿足於讀經、禱告,我們要將我們的信仰活出來,將基督的愛灑向人間。不僅要彼此相愛,且要愛周圍的人,在世上作光作鹽。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2∶26)。身體不能沒有靈魂,身體必須要有靈魂才能繼續活下去,才是正常的人,信心加上行為才是完全的人,才是真正的基督徒,蒙福的基督徒。我們不能忽略行為與信心的平衡,我們知道外在工作的果效,乃是起源於內在的生命屬靈美好的素質。信心加上行為才是完全的,因此基督徒的美好的品格、屬靈的生命、各樣的學識、豐富的恩賜、信望愛平衡的信仰生活與見證,都是通過信仰和行為結合和統一彰顯出來。

        基督教倫理學和實踐論是基督徒的信仰與道德生活的行為準則。信心與行為、信仰與生活、生命與人生、內在與外表的均衡相互合一,是基督徒靈修生活中很重要的功課。我們要認真學習神藉著聖經在今天要向我們所說的話,追求屬靈的長進,學會完全地信靠,在神眼中看為美好的事,我們要盡力去行。願我們每一位屬神的兒女都能效法主耶穌基督的樣式,成為信心與行為相稱的新造的人。

              文章作者:陳美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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