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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教與十字架 萄恕(A.W.Tozer)
一個基督徒“背起他的十字架”與“被神管教”,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時下的基督徒卻經常將兩者混合通用。這兩者有極大的分野,因為我們對這真理的模糊不清,以致喪失許多該得到的恩惠與喜樂。
“管教”是被迫性的,不需要經過被管教者同意,即可執行。“十字架”是出自背負者的揀選,沒有一個十字架是強迫你背上的,即使是基督背負他的十字架也是出於他自己的揀選。當他論到即將被釘在十字架時,他說:“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約十:18)。他有許多的機會逃脫他的十字架,但是他麵如堅石地走向耶路撒冷,直至死地。如果說十字架是一種強迫性,那隻有在一種情況下產生,就是 “愛的強迫”;正如基督,“愛”強迫他背起十字架來,此外再無其他因素了。
“管教”是神的動作,“背起十字架”是基督徒的動作。“管教”是神在不願意寬恕的情況下,在“愛裏”,將他的懲杖置放在他兒女的背上。沒有一個受懲罰者是自願承受的,隻有在一種情況下例外,就是一個基督徒他願意接受神的旨意,而且明知道該旨意包含著神的懲罰,這時候等於他主動選擇神的管教。“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來十二:7)
“假如任何人願意跟隨我,他必須舍己,並且背起他的十字架,跟隨我”,,在這裏非常地清楚,你不需要去祈求一個十字架來背。十字架是一個人在神麵前的一個選擇,一個決誌,一個深思熟慮後的揀選。在通往天國的窄路上,沒有一個人不是搖搖晃晃,連拖帶爬的背負著十字架。
基督徒的十字架
什麽是基督徒的十字架呢?很明顯的那不是羅馬帝國對於罪犯處以極刑的工具。基督徒所背負的十字架,是當他願意在跟隨基督的道路上,揀選對基督“完全約順服”所產生的一個結果,而這個結果是他必須忍受的,這就是十字架。基督並非掛在十字架上時才是背負十字架,而是當他揀選那通往各各他的道路時,他已開始背負十字架了。今日。我們這些他的跟隨者,當我們願意走上這條窄路,才是背起十字架的時候。
所以隻有順服的人才會有“十字架”,不順服的人所擁有的是“管教”,不是“十字架”。父神從來不會懲罰一個完全順服的小孩子,我們地上的父親,當我們順服時,他絕對不會懲罰我們,所有的懲罰都是在我們不順服時。
當我們感到神懲罰的杖時,我們可以確定,我們已經暫時離開正確的道路了。相反的,當我們受到十字架的痛苦時,這意味著我們是準確的行在他的道路上。我們無論是落在管教的痛苦裏或是在十字架的痛苦裏,請記得,我們都是在神的愛裏。神管教我們,並非管教以後我們才能被他所愛。不!管教的本身就是愛,當我們未受管教前已經蒙受神的愛,管教隻是顯明我們是他的愛子。在一個有良好家教的家庭裏,一個不順服的孩子會有接受處罰的機會;同樣在神的家裏,一個決心跟隨的基督徒,在他的不順服處,都願意接受神的處罰。
我們如何分辨所臨到的痛苦是出於十字架或是出於神的管教呢?在這裏我們所注意的是,到底我們的痛苦是從何處來?而不是在解釋痛苦的本身。
約拿跌落到大海深處,保羅沈至大海中三日三夜,同樣都在受苦。同樣都受到風雨的威脅。但是前者是逃避神的旨意在受苦,後者是揀選神的旨意在受苦;彷佛都在受苦,而且是受同樣狀況的苦,其實是截然不同的兩種苦。
當釘子深深紮入耶穌的手中,他所受的苦,與旁邊二個強盜所受的苦完全相同,但是耶穌為世人的罪受死,二個盜賊是為自己的罪在受死。由這裏我們可以看得非常地清楚,痛苦的答案是:當這個苦難臨到我們身上時,請注意,這到底是出於我們的揀選,或是出於被迫來承受。主耶穌說:“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的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由這字裏行間,我們看出背負十字架所受的苦,是出於你的自願,為著揀選基督與他的公義,這願意受苦,就是十字架。假如控告我們的人,他們所說的是真的,那我們被毀謗的受苦還是沒有祝福可言。
我們會自我欺哄,而將神的管教說成我們在背十字架,將本來需要為不順服而悔改的,轉成是在為神受苦而喜樂。“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什麽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彼前二:20)隻有在義的道路上,才有十字架,隻有因著我們的選擇。而為基督的緣故受苦,這才是十字架的苦。
痛古的來源除了神的管教與十字架以外,尚有其他的來源。有些痛苦是來自大自然或世界的遞變與我們所繼承的這個必朽壤的身體。這些臨到我們身上有許多不同的程度並且沒有明顯的屬靈意義;包括許多現象,諸如:火災、水災、親人死別、受傷、意外、疾病、世界逐漸呈現的混亂與糾紛等等。我們如何去處理這些事務呢?
好的!許多偉大的聖徒之所以偉大,就是能將這些突發性(而又是必然性)的不幸轉換成益處。他們在不幸的災害裏禱告與自卑,而將不幸的損失培養成他們的朋友,可怕的災害成為他們的導師,教導他們得到“屬天的老練”,我們要效法古聖走的地方,就是在這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