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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愛中的秘訣(連載七)

(2005-05-01 17:03:51) 下一個





上期提及筆者的恩師葛特蒙博士和許許多多的婚姻心理學家花了數十年的工夫嘔心瀝血地做實證研究,有些較重實務的人難免要問,幹嘛花那麽多時間精力在這上麵?了解實證研究成果真有那麽重要嗎?筆者六月下旬應馬來西亞政府之邀,為政府各部門官員做為期八整天的密集訓練(注∶馬來西亞的婚姻家庭問題也與世界各國一樣日趨嚴重。據他們的政府官方統計,在過去短短五年之中,他們的離婚率增加了百分之二十。)時,就有人問到這個問題。



做研究需要實證

  事實上,筆者剛進研究所讀書時也有這個疑問,後來才確實體會到,如果沒有實證研究的引導,我們很容易滿懷助人的善意,最後卻誤導了人,反而讓他們白受損傷。舉個例子來說,幾年前在美國東部有位學者,看到許多父母親為自己幼年子女缺乏社交技巧,沒有朋友而發愁,她就招集手下的一群研究生,大家回顧自己四、五歲時如何交友,從而發展出一套訓練課程,想幫助這群孩子克服交友的障礙。他們教導這群幼兒要有禮貌。例如,在加入與其他孩子一起玩耍之前,要先鞠個躬,帶著笑容說∶“大家好,我的名字是寶寶,我能不能跟你們一起玩?”等大家同意了,就可以加入一起玩耍。完畢離開時也要很有禮貌地對大家說∶“我要走了,謝謝大家,我們下次再見┅┅”然後才離開。

  以上這套幼兒社交訓練課程,在經過實證研究檢驗之後,才被發現“This is the sure way to get your child rejected”(使用這套辦法,保證使您的孩子被同伴拒斥)。因為,實證研究發現小孩子們在玩時,都是很自然地加入一起玩的,最氣有人自我中心要吸引別人注意力。所以當寶寶好心地說“我的名字是┅┅”時,他等於是要所有孩子停止玩耍,歡迎他入場,要離開時,又要引起注意叫大家歡送他。難怪不受訓練還好,一受到這樣未經研究測試的課程,孩子在同伴中立刻成為“最不受歡迎”的人物。



愛之適以害之

  在人生中,我們常會見到許多像這樣似是而非,愛之反害之的事情。像許多人會勸家有“過動兒”的父母別讓孩子吃藥(例如Ritalin),因為,想當然爾“藥物總對人有害,所以最好別吃┅┅”,然而,若不看實證研究他們就不知道,過動兒行為出問題,大多非因父母管教無方。現代腦科學研究發現過動兒腦的右前葉比常人小了百分之十八,較缺乏自我控製的能力,同時他們也缺乏一種生化傳導物質Dopamine,的確需要藥物幫助平衡,而且實證研究發現定期服用藥物加上行為矯治(Behavioral Modification),可以幫助這些孩子專心,得到較多讚許與成功的經驗,而提高自尊心與自信心。雖然藥物對某些孩子有輕微的副作用,但從大局來看,這些孩子們會少吃許多苦頭。

  同理,在處理婚姻暴力個案時,更需實證研究的引導,才知道打太太的施暴者至少可以分成三類,若一以蓋之或亂套公式要用治療“普通型”所用的Anger Management(處理怒氣)或Relaxation Training(肌肉鬆弛訓練)去處理第一類“眼鏡蛇型”(打太太時心跳血壓反而降低,越打越冷靜、殘酷)時,反而增加危險。多看實證研究,學習研究法可以幫助我們在碰到問題時,能做個優秀的設計師或發明家,懂得用正確的角度來分析、研判事情,而不是像技工一樣,隻能照公式去行,卻無法了解全局,不懂得找出有效的方式去應變。

  從以上這些例子,我們可以更進一步地了解實證研究的重要性。為了讓讀者們有更寬廣的角度來看婚姻成敗的關鍵,也更加了解葛特蒙博士精彩的研究成果,筆者在此要先介紹當前實證研究所發現測試離婚的幾個指標,然後再談葛博士所發現兩個離婚的高危險期與其他的重要結論。



導致離婚的因素

  丹佛大學(University of Denver)的史坦利(Dr. Stanley)博士綜合了當前許多有關離婚的研究,提出了下列Predictors of Divorce(預測離婚的相關因素)∶

  1)人格因素∶研究指出較衝動(Impulsive)與神經質的人,離婚的機率較高。

  2)父母親離婚∶父母離異,子女成長後離婚的機率也較高。此中因素很複雜,可能是看了父母的榜樣,覺得在親密關係中碰到困難時,離婚是條自然的出路。也可能是成長時人格在父母高婚姻衝突中受創傷,導致他們進入婚姻關係時,無法去麵對與處理深度心理互動所產生的問題。

  3)婚前同居∶與許多追求時尚年輕人的期望正好相反,目前世界各國有關婚前同居的研究(最有名的可能要算是Rutger University新澤西州若歌大學的National Marriage Project)都相當一致地指出,婚前同居者在進入婚姻關係之後有較高的離婚率,較高的機率會有外遇及婚姻暴力,而他們性生活的滿足程度卻顯著地低於婚前未曾同居者。

  4)曾經離婚∶前文曾提及,第二次婚姻的離婚率比第一次婚姻的離婚率至少高出百分之十。

  5)信仰不同∶信仰是人的價值體係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部份。信仰不同,世界觀(看事情的角度)也會有很大的不同,就好像一個人戴著綠色眼鏡,另一個人戴著褐色眼鏡,兩人看世界所看到的顏色截然不同。所以信仰不同的人,較難同心,離婚率也較高。

  6)結婚過早∶這方麵的研究也是非常一致,在目前自由戀愛的社會中,在二十歲之前就結婚的,將來離婚的機率也較高。現代社會極為複雜,一個人可能要到了二十三歲以後,人格才比較成熟,較知道自己是誰,知道自己的認同,也較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麽,有何重要的心理需求。人若不知道自己是誰,人格不夠成熟,就很容易勉強配偶為自己的安全感負責,逼配偶帶給自己快樂。不能為自己的快樂幸福負責,強求配偶來滿足,成全自己是造成婚姻問題的主因。




離婚的高危險期

  有了以上這些背景資料,現在讓我們繼續探討葛博士研究中的一些重要發現。

  首先,他發現婚姻有兩個容易離婚的高危險期∶

    第一個高危險期是在婚齡(結婚年數)平均5.2年左右的時期,所以俗話所說的“七年之癢”也並非全無道理。

    幾乎所有的研究都指出,一般人在初婚時婚姻滿足程度都相當高,但大多數人在第一個孩子出生三個月之後,滿足程度就慢慢降下來了。我想這可能是因為出現了三角關係。愛情最迷人的地方之一,就是自己永遠在愛人心中居首位,但孩子一出生就像半路殺出了一個程咬金,此時,在對方心目中到底誰最重要,就變成一個問題了。(注∶連自己親生子女都可能造成夫妻間的問題,我們可以想像婚者把非親生子女帶入婚姻中所造成的挑戰有多大了。)加上孩子一出生,兩人從來沒做過父母,平順的生活一下子變得令雙方都手忙腳亂,壓力劇增。在這個時期,很多丈夫會覺得太太把全副心思都放到孩子身上,不但沒顧到他的需要,還把他排除在外。而太太卻覺得自己突然必須要同時照顧一老一少兩個小孩,覺得壓力好大。所以在這個時期要特別注意夫妻潛意識中這些微妙又複雜的心理互動,以免造成婚姻危機。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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