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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番薯引種的人

(2006-04-11 14:10:21) 下一個

陳永安 

明代科學家徐光啟《甘薯疏》寫道:“薯有二種:其一名山薯,閩、廣故有之;其一名番薯,則土人傳雲近年有人在海外得此種。”前者為我國本土所固有的,古籍稱薯、艸諸、薯蕷等,晉嵇含《南方草木狀》稱“甘薯”(與今“甘薯”名稱所指有所不同);後者是從海外異域傳入的。

番薯原產於番地,是福建人從菲律賓引入的,而菲律賓又來之於美洲熱帶、亞熱帶地區。番薯既冠名為“番”,當然有別於中國本土所產,因此,徐光啟指出:山薯、薯蕷與番薯類近,然非同一。如今,我們已辨不清番薯與中國本土薯之不同,甚至連名稱也混起來了。晉代嵇含所稱的中土“甘薯”,現代漢語成為“番薯”的別名,此外,還有地瓜、紅薯、紅苕等,都成為番薯的別稱。到底中國本土所產的薯品種、形態、特征如何,與來自番地的番薯有什麽不同,隻好留待專家考證。

(一)

番薯的首傳人是福建長樂僑居菲律賓的陳振龍。陳振龍長年經商於呂宋,眼看當地遍種番薯,生吃熟食,皆可口甜美,適宜福建貧瘠山地種植,功同五穀,可以接濟家鄉糧食缺乏。但當地官府也視同國寶,不許他移,振龍不得不暗自私買薯種,乘船七日運抵廈門。

那時福建巡撫金學曾是個很有心誌的官吏,陳振龍之子陳經綸在他門下供職,向他稟告父親移入薯藤之事,稟中請求:“薯堪與穀並濟民食,行知各屬效法栽種,功成食足。”具稟時間是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六月初一日。金巡撫批複很謹慎:“所獻薯藤是否可種可傳,爾父既為民食計,速即覓地試栽,俟收成之日,果有成效,將薯呈驗,另行通飭。”陳氏一家立即在屋後紗帽池邊種植,收獲番薯又於同年十一月呈稟檢驗。金巡撫當即批示:“準飭各屬依法栽種。”萬曆二十二年,金巡撫又下達《通飭栽種》文書,正式予以推廣。

中國農業史無論如何也不可泯沒陳振龍一家的特殊貢獻。僅從呂宋冒險暗地運入薯藤一節,便可見陳振龍的良苦與艱辛。當時呂宋也處於糧食匱乏,仰賴番薯作為主要民食,嚴厲禁止番薯種苗外運,凡引運薯種者,一經查緝,必予嚴懲不貸。陳振龍引薯心切,隻得想盡辦法遮翳官員差吏的視眼。他的辦法傳說不一,其中較為可信的說法是:“密截其蔓,置小蓋中。”因為事後他及其子孫也曾采取類似辦法,傳及北方諸省,所不同的是用木桶而不加蓋。另一種說法是將薯藤輕搓入繩子當中,繩子濕水。至於運途之中如何保鮮保活,雖未見詳載,那當然也需費一番苦心苦功。

為著弄清番薯的首傳人和首傳地,我們曾經查閱幾本舊縣誌,及至於台灣府誌、《閩小記》等書,但都隻見斷語,不見詳細過程的記述,語焉不詳;有的或許存在即清代史學家章學誠所批評的“誇飾鄉土”之嫌,不加考據的將首傳地歸於本鄉本土。唯獨長樂陳振龍傳薯過程記載得十分具體,而且有曆史檔案、官方文書可作稽據。

查考史料,我們還可獲知,自陳振龍之後,陳氏子孫世代都為番薯的北傳做出辛勞的貢獻。

陳家五世陳振龍——涉險帶種,遠渡重洋,引薯入閩。

六世陳經綸——上稟巡撫金學曾。與父合力試種成功,並得到金學曾巡撫的首肯,飭令所屬依法栽種。

七世陳世元——乾隆十四年(1749年),陳世元商旅於山東膠州,此時當地已連續遭受蟲、旱、洪災三年。次年,他與同籍友人攜同薯農抵膠州古鎮,傳授當地農民種植、耕犁、藏種之法,拯救糧荒。乾隆十五年、十六年,因當地天寒地凍,薯種僅活一二成,世元立即派人回閩采購薯苗補植,並著力傳授藏種之法。乾隆三十三年,世元著述《金薯傳習錄》(1982年農業出版社重印其影印本)麵世,流傳至今,仍不失實效。

八世陳雲、陳燮、陳樹——乾隆十八年(1753年),陳雲受父命到膠州州治傳授種薯技藝。乾隆十九年轉山東濰縣。乾隆二十、二十一年又轉河南南北及通縣一帶。乾隆二十三年轉青豫等省。凡有心求學者,陳雲一概免費傳授種薯技藝。乾隆二十一年冬,陳燮與陳雲同行抵河南朱仙鎮,後轉河北數縣。乾隆二十二年,陳樹邀同農友,由膠州運種到京師農郊,傳授耕農番薯種植、藏藤諸法。三兄弟所到之處,番薯蕃植,百姓無不受益而稱頌不已。

九世陳以柱——到浙江鄞縣,利用當地荒廢的鹽堿地和堅硬貧瘠土地,教農人種植番薯。本不敢寄予厚望,抱著試試看的想法,料不到收成不錯,甚至有的還勝過福建老家的產量。自此之後,鄞縣大大開拓荒廢土地的利用。

至此,據清人施鴻保《閩雜記·甘薯》記載:番薯已廣傳到浙江、河南、山東、順天各地了。

陳家子孫致力於番薯引種與傳布,功績卓著,受到乾隆皇帝的嘉獎,同時也受到後人傳頌,道光十四年(1834年)何則賢為此在福建省會建置“先薯祠”,以供憑吊追思。

(二)

於今,大江南北番薯遍布,億萬人民深受其益。

傳布番薯首功當推陳振龍及其子孫。陳振龍以廣傳番薯為夙願,發揚“愚公移山”精神,“子子孫孫,無窮匱也。”子孫世代更迭,傳薯接力不已。他們當中,有的奔走他鄉異地,孜孜不倦地授業解惑,授他人以知識,教他人以技藝;有的刊印種薯法則,免費贈送;有的著述成書,流傳後人。陳家世代子孫將番薯傳植四省直至於京師。足跡所至,“家傳戶習,青蔥勃勃,被野連崗”。

其次,當地官員的推導也為傳布番薯發揮了促進作用。清代官吏有的也以關心民瘼、改善民生為己任,倡導番薯栽種。福建巡撫金學曾即是其中之一,他通飭所屬各地推廣番薯栽植,並親自寫了《海外新傳七則》,以利廣泛推導,番薯因而借其姓被稱之為“金薯”。有人推崇金氏為移種番薯第一功,其功固然不可沒,但如果論功績之座次,金氏無非起了行政推助作用,還很難被推為首位。

其他如當時山東膠州知州、山東省布政使、山東按察使陸耀(著《甘薯錄》)以及相關的縣令等,他們也都在各自行政崗位上起了一定的推動作用,史誌家們決不會忘記為他們記上一筆。

難於枚舉,我們隻要舉兩個到外省任職的福建籍縣令,也許可見其一斑。一個是四川縣令翁若梅,另一個是無極縣令黃可潤。

翁若梅曾於乾隆年間先後出任湖南黔陽、四川黔江縣令。在黔陽時,開倉賑饑,未能解困,此時,卻意外獲得陳世元贈與《金薯傳習錄》,立即倡導當地農民栽薯。到了黔江,他亦推廣種薯。四川《黔江縣誌·食貨誌·物產》附錄有一篇《國朝邑侯翁公若梅〈金薯傳習錄〉書後並頌》,述寫番薯引進及入川經過:“萬曆甲午,入我邦土。亦越於今,爰及齊魯。齊魯孔碩,爰及畿輔。”“自南徂西,施於巴蜀。我樹其苗,黔陽之曲。”翁若梅任內,推廣番薯入黔陽、黔江兩縣。

黃可潤,福建龍溪人,乾隆四年(1739年)進士,乾隆十一至十五年,任直隸無極縣令。無極與山東德州接壤,氣候、土壤相近,為了將番薯成功地擴種至無極,他特意再次到山東德州,向百姓詳詢栽培、藏種的方法。

乾隆皇帝倡導之功也不可沒,皇帝令動四方,他的推動作用當然不止一省、一縣。

乾隆五十年(1785年)河南連年受旱。為挽救災情,六月,傳諭閩浙總督富勒渾從速采選閩省薯種,並附帶栽種灌溉方法,由驛站遞交畢沅,並令畢沅轉飭災民依法種植。七月,傳諭福建總督雅德:不失時宜選擇薯種,務必於霜降之前驛送至河南,而且“必須覓根藤本,用木桶裝盛,擁土其中,如法送豫,方能栽種易活。”同月,又下諭旨嘉揚陳世元攜同孫璞自願到河南教種番薯;另諭令畢沅速即飭令所屬官民,廣予如法栽種,待陳世元教種有效,據實奏聞,酌情賞給世元舉人職銜。八月,批閱山東按察使陸耀《甘薯錄》,諭令廣為刊布傳抄,使民間知曉。十月,陳世元病逝,下諭賞給陳世元國子學正職銜。

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十一月,傳諭江浙各督撫,推廣番薯種植以濟民食。

為廣植番薯一事,兩年之中下了六道諭旨,尤其在乾隆五十年,一連下了五道,僅七月就下了兩道,急切心情由此可見。

自明、清兩代以來,番薯一直成為福建主要民食,尤其遇到天災戰禍,福建百姓更是不會忘記番薯度災濟貧之功效。泉州著名慈善家、教育家、清光緒進士、宣統內閣中書吳增曾為吟頌番薯寫了197首詩,集成《番薯雜詠》一書,書中有句:“滋味雖微可救貧,活人可作稻粱看。”飲水思源,口享番薯甘味者永遠勿忘引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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