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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房演義之 [ 反客為主 ] (下)

(2009-05-16 17:24:03) 下一個

倒房演義之 [ 反客為主 ] (下)

上回書說到房客米肖拚盡全力,用五個月時間還清三年裏積欠的房租。當欠款即將付清時,她態度轉趨強硬,開始全線反攻。她的反攻戰略絕不同於司考特,而是同時致電市政府健康、建築標準、供水、消防和安省電力安全五個部門,要求他們各自上門檢查,齊挑這座房子的毛病。我找了個機會問她,既然房子如此不好,我這個房東又這樣不堪,何必不搬走換個好房,好房東?她先說,因為再也找不到這個價錢的四睡房。又說,她在這裏住了四年,這裏就是家,她永遠不搬。她就是要耗費我成千上萬的錢,讓我變成跟她一樣窮!

檢察員一個接一個。或全無問題,或小改過關。隻是最後一項建築標準檢查,涉及多方麵,有些麻煩。牆體、門板有裂縫,窗玻璃破損,瓷磚有缺,地磚鬆動……其實窗玻璃在米肖搬進來之前並無缺裂;主臥室門嚴重損壞肯定是他二人打架所致;至於牆上 (plaster) 的細微裂縫,那是五十年以上老房的常見現象,看房時所見甚多。我問檢察員,這座房與街上的多數房屋相比,是不是比一般更好的水平?答是。從現狀看,主臥室門因何損壞?答人力。儘管如此,但市法規規定,牆上不能有裂縫,別的房我不管,因為我無權進去。而且不管損壞責任為誰,市政府隻能要求房東來修。你不修?市政府會雇人來修,由房主交錢。你不交?市政府會把錢加到地稅上。再不交?市政府可以拍賣你的房子!因為爭論損壞責任,也因為米肖隻準我在周末她在家時進屋,所以維修起來頗為費時。終於有一天,一紙命令貼在了門前,市政府限兩周內修好以下三問題,逾期市政府將採取行動並加罰款。我隻好忍氣低眉,請米肖允準,用兩周修完交差。

至此,我已被她整得身心俱疲,隻想甩掉這個包袱了事。怎奈法庭又兩次三番否定我的申請,甚至因為她是單身母親而法外施恩。在法庭陳詞時,我想起了京劇《智取威虎山》中楊子榮的台詞:“今天是有他沒我,有我沒他,留他留我,三爺您隨便吧!”我把大意譯成了英語,當然沒有提楊子榮是誰。我要說的是:這座房子,米肖若不走,我走,反正不能與她共處了。於是隻得賣房子。

 

(還是那第二座房,米肖住在上半兩層,所以有四睡房。)

米肖一見賣房牌子,立即致電我的經紀:你知不知道這房有大問題 ? 你怎能幫助房東推卸責任 ? 經紀好言相勸:如果換了房東,問題更好解決;如果賣不成,這樣僵持下去,對誰都沒好處。米肖自有她的慣性思維,她開始為賣房層層設障。先是所有看房者必須有 24 小時書麵通知,電話不算數,害得經紀疲於奔波。每當她遇到看房者,必大講房子和房東的壞處,誰不聞而生畏 ? 當房子上市三個月,我不得不兩次降價後,終於等來一個認真的買主。她又講,車庫裡有大量垃圾,一定讓房東清理掉。其實那都是房客包括她自己的雜物,我如何清理 ?

房前草地上,終於掛出了“已售”標牌。我剛剛鬆一口氣,以為一切麻煩都“俱往矣”時,米肖的電話來了: “我感到震驚。你別以為事情完了,咱們法庭上見 ! ”米肖絕不理解適可而止,過猶不及,或得饒人處且饒人,但她似乎對“宜將剩勇追窮寇,不可沽名學霸王”無師自通。就在房屋已經易手三週以後,我又一次被米肖告到了公堂之上。這一次她要算總帳,向法庭提交了一寸多厚的材料,告我辱罵、騷擾、不維修房屋等種種罪名。我心想已不是房東,你不走我走,還能把我怎樣 ? 法官一時難斷,推敲了幾天後各打五十大板,說辱罵、騷擾不成立,卻須賠償房客五百元以補維修之責。米肖洋洋得意,我則含憤上訴。誰知判官根本沒有耐心讀完我的七頁辯詞,隻看了第一頁就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可憐這次輪到我隱跡逃遁了。我與米肖講不清道理,又打不贏官司,隻好走為上計,不再奉陪。結局:我至今欠她五百元。

我迷惑了,我與米肖,誰主誰客 ? 她成了債主,也是與我交手後幾個回合的主動一方。再推及司考特和克裏斯,我也一直被動,何主之有 ? 自以為主,而最終非主。一位學哲學的朋友說,這叫否定之否定。有道是秀才遇見兵,有理說不清。而我的居加房東經曆,可以比作中國秀才遇見北美流浪漢,文 ( 語言、文化)不通,理 ( 道理、法律 ) 也不通,是地地道道的文理不通。

忽然想到一個可通之理。我從小所受教育,講人民當家作主,講主人翁的責任感,卻極少有切身體會。到了北美,自己擁有了房屋,做了屋主和房東時,才真正感到做主人不僅有權利,更重的是責任。一個主多客少的社會,必是一個更健全的社會。在私有製的北美,應能認同這個理吧 ? 所幸東西畢竟還有相通之理,放之四海而皆準乎 ?

2005 年,就是那位學哲學的朋友做生意賺了錢,要投資房地產,買幾十個單元的公寓樓,征求我的意見。我極力以反麵教訓相告,勸他多想想每月每日實打實的麻煩,少相信不那麼屬實的百分之幾回報。他沒有聽,還是意氣風發地一下投進二百萬,還把自己的住房也押了進去。他就像六年前的我,隻是氣魄更大。我想起了《圍城》。當時我想,且待幾年以後,聽他怎麼說。

一眨眼四年過去了,他的大樓還留著。麻煩可能比我少點,因為雇人幫他管,所以收入也比我少。他的總結是:這是投資,別想有收入。可我是兩樣都要的,那還是不避麻煩吧。

正是:

反客為主作房東,
不避煩難不避凶。
有理有錢仍敗訴,
誰叫秀才遇見兵?
 
( 附言:雖然本文說的都是實事,但為表達主題選的都是負麵的素材,略加渲染,讀者別被嚇著了。本人至今仍樂此不疲,就是因為收入尚可,可以養著我在此沒事說書。關於買賣投資房的過程和經濟賬,將另文敘述。)

(本章完,倒房演義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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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9)
評論
毛人 回複 悄悄話 頂一把北京老哥們。
nancysh 回複 悄悄話 哎呀呀,看得我心驚膽戰~還好我還沒遇到這樣的租客過
lrj9688 回複 悄悄話 可憐這次輪到我隱跡逃遁了.看到這我笑起來了,嗬嗬,對這種人就要這樣。
vegetarcat 回複 悄悄話 看了上中下,我有個疑問,你們租房給別人不調查他們的職業和credit history麽?還有他們的租房history.多問問,多比較,不大會碰上這些人的。
三角洲島 回複 悄悄話 真的嗎?
我記得從你別的文章裏說起過,看樣子我是錯了。對不起。不是老鄉也沒關係。你的水平很高,文章也寫的很好。
免費看了覺得再不吱一聲就更說不過去了。
謝謝
房崇 回複 悄悄話 回複三角洲島的評論:
你從哪兒看出我是上海老鄉?我可不是。
fishfinder 回複 悄悄話 哥們兒辛苦了。Pat pat...

這位單親媽媽也是個人才。有這精力,去賺錢啊!

房子空著也不能借給不合格的人選。
三角洲島 回複 悄悄話 真好看!頂一把上海老鄉。
有個問題,從此以後你是不是有了火眼金睛看什麽樣的房客才合適?能不能介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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