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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1978年:殺人史/林新

(2010-04-05 13:27:48) 下一個
1960——1978年:殺人史/林新


1960年。要過年了,村裏陸續有人死去。有口氣能走路的已準備去逃荒。工作組聞訊而來,進村檢查。推開一扇破門,一個老太太直挺挺地躺在床上,十個腳趾頭全被老鼠啃光。工作組的人目瞪口呆。一個讀過大學的年輕人如實寫了份匯報材料,裏麵有句話很精彩:“自秦始皇以來,老鼠洞裏都有三天的餘糧。”

上麵緊急調糧救助,那幾個村子的人活了下來。但這個青年被打成右派,送去勞改,後來成了一名養路工,鬱鬱而終。



1974年,一個清朗的日子。中午剛放學,同學全朝一個方向跑去。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也跟著跑。到了跟前才知道,原來是西山腳下的那個會遺尿的“老太太”被火燒死了。

叫她“老太太”言過其實。她隻是一個三十來歲的婦人。生兒子時被接生婆弄破的尿道,遭丈夫遺棄,一個人住在山腳下、田邊上的一個破茅棚裏,離村子幾十米遠。站在茅棚門口,可以望見丈夫家高大的磚瓦房——新娶的媳婦在那裏進進出出,還有她的兒。

我們常在她破茅棚子外麵捉蜻蜓、抓青蛙。隻要天晴,她便會把棚子裏的東西都拖出來洗洗、曬曬。人們常取笑她,隻是因為她有病。她從來不理人。我們走近了,她便會嗬斥我們,趕我們離開。

火被撲滅了,餘燼上還在冒煙。一截殘骸躺在灰堆裏,地上還有一塊七成新的大紅花布頭。那是她的被麵,我見她很仔細地翻曬過。



1975年,陰沉沉的一天。清靜的小鎮突然熱鬧起來——一輛卡車拉了一個“反革命”來遊行。我跟在人後麵,看到了一個比我大幾歲的男孩,脖子上掛著打了紅×的牌子,頭是光的,臉白如紙。我邊上的人竊竊私語:“他怎麽敢寫‘反標’?”
據說學生哥在自己學校的牆上寫了幾句“反動”標語。他是不是真的被處以極刑,我不能確定。研究曆史的張教授說:江西省在1974、1975年時,是有人被當反革命處死。我歎息,夫君說,那是文革期間,不足為奇。



在招攜街上,我看過兩個麻瘋病人,個子都比當地老表高,長得也很端正,隻是一臉的麻子。見他們來了,人人避之唯恐不及。他們住離村子有兩、三裏路的北山腳下。那裏長著大片比人還高的茅草,把他們與村子隔開。茅草那邊是蛇蟲出沒的地方,大人說:那邊不能去!

我隻見過他們兩三次,後來就再沒見到了。

到我讀初一時,鎮上將北山腳下的地開了出來,建了中學。墳被平了,茅草也被燒光了。新的校園很幹淨,有一個很大的操場,我們在那裏玩得很開心。一天,我正在操場上玩著,突然想起麻瘋病人來。問同學,同學說:“茅草都沒了,人還會在?”



我不願說他的名字。他是那個小村子裏對我最和善的人,就住鹿園的村口上。兩夫妻一個腿有殘疾,一個手有殘疾,正好互相扶持。那會兒,人人都窮,家裏時常吵得雞飛狗跳。但他們從來不吵架。

我是隨父母下放來的,常被村裏孩子欺負。我那時才二、三歲,會跑,但還不太會說話。那一村孩子,大的十幾歲,小的和我差不多大。他們常把我關在某家院子裏,象“鬥地主”一樣“鬥”我,“鬥”的最後便是打。我隻有躲著他們。很多村人的大人也壞得很,總想著法子害我。隻有他兩夫妻對我很友善,看到我總是笑眯眯的,和言細語的。我便常去他們家玩。

那天,我幫他們劈了點“柴”(其實就是拿刀亂砍了幾根小樹枝),他們便招待我吃醬油炒飯——那個年代他們能拿出來的最好吃的飯。我端碗吃得正香,母親突然站在了我麵前。她從村頭到村尾找了我半天,看我居然躲在這兒吃飯,氣壞了,一把將我拽了回去。回家後人人都笑我吃他們家的飯,好象他們家的飯很髒。我想爭辯,但說不出來。

剛開始包產到戶時,母親突然告訴我:他自殺了——大年三十,隊幹部來他家逼公糧,他交不出,幹部們三下五除二,就把他的房給扒平了。他氣不過,摸瓶樂果喝了下去。

他死後,妻為了活命,帶一雙兒女改嫁他村。一個家就這樣沒了。



1978年,縣裏的計劃生育醫療隊下到招攜公社。公社立即派人把各村的超生“大肚子”全抓了,關在大禮堂一樓。醫療隊便在大禮堂的二樓做手術——朝每個“大肚子”的肚子上打一針,許多7個月、8個月,甚至還有9個月的嬰兒就這樣被“打”了下來。

“真可憐!”兩個為醫療隊洗手術單的婦人在河邊說,一些嬰兒生下來還在哭,有時護士看不下去,就用紗布“悶”一下。公社專門請了個“老頭”負責挑死嬰到山上的大坑裏埋了。可能是怕埋不下,老頭每次隻在嬰兒的身體上蓋一層薄薄的土。聽上山砍柴的人說,早上路過總聽到坑裏傳來嬰兒的啼哭聲。

許多年後我一直在想:一個生命要繼續活下去,首先必須被定義為“人”。不是“人”,就沒有活的權利,就不能在大地上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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