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鄔吉成:《王良恩事件始末》

(2010-12-15 15:23:01) 下一個
鄔吉成,整理:王凡,原題:《王良恩事件始末》

  鄔吉成(1927~2006)曾擔任毛澤東隨身警衛、中央警衛處副處長及中央警衛局副局長兼司令部副參謀長、安徽省軍區副司令員。

  王凡 紀實作家、文史學者,1990年代以來連續出版《知情者說——與曆史關鍵人物的對話》、《紅牆童話——我家住在中南海》等著作,一些作品曾被視為了解和解讀中南海的“詞典”。

  毛主席所說的“反革命的簡報”

  中共九屆二中全會上出現的政治鬥爭,在中共中央辦公廳內引起了漣漪,特別是在“九一三”林彪出逃墜機事件後,漣漪蕩起層層波瀾,以致發生了讓我大為吃驚的事,這就是中央辦公廳副主任兼政治部主任王良恩的突然自殺。

  我任職單位的領導班子成員自殺,這在我參加革命以來還是第一次遇到。此事發生在林彪出逃墜機1年零4個月後的1973年1月,就我知道的情況,根由與廬山會議期間及此前此後發生的一些事有關。但王良恩究竟為什麽作出這種極端的選擇,不光是我,中央辦公廳機關和他有過接觸的許多人,都感到十分意外。

  這是當時中央辦公廳內發生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在“文革”中經曆的一件極不尋常的事。特別是王良恩之死一直被稱為是個“謎”,所以這裏多披露一些我所知道的情況,給對此有興趣的史學工作者提供一些可供參考的線索和材料。

在廬山會議上出的華北組六號簡報,毛主席曾稱之為“反革命的簡報”。這樣一定性,主管會議日常工作特別是會議記錄和簡報編輯的中央辦公廳副主任王良恩,就處於十分不利的狀態。
  我在追憶廬山會議的一篇文章中提到汪東興受蒙蔽發了一通言,這個發言就登在六號簡報上。毛主席看了簡報,批評了汪東興。汪因此做了幾次檢討,但他始終說,這個六號簡報登了他的發言,卻沒有在印發前經他本人看,而且把一些不是他說的話,安在了他的頭上。

  中央開會出簡報,曆來是中央辦公廳的事,廬山會議期間的簡報印發自然也不例外,具體負責人是王良恩。但王良恩還有一個直接上級,即中央辦公廳主任汪東興。會議前王良恩曾在周總理那裏和汪東興一起商量過出簡報的事,王提議出綜合簡報,但周總理和汪東興都主張分組出。

  在反映華北組討論情況的六號簡報印發流程登記上,有組長李雪峰,副組長解學恭、吳德的簽名,也有王良恩履行的手續。據王良恩的子女說:“在九屆二中全會前總理主持的預備會議上規定,各組討論後,隻要組長、副組長簽字,大會秘書處就可以出簡報……”但不知他們的這種說法有無檔案依據,是否源自真正
的知情者。

  “九一三”事件後,隨著中央辦公廳批林整風運動的發展,王良恩似乎與林彪集團有扯不清幹係的一些疑點被提了出來,對他進行的
“批評幫助”也逐步升級。1973年1月3日至8日,相繼開了四天中央辦公廳臨時黨委擴大會議,主要圍繞王良恩與六號簡報的聯係,與林彪集團的關係及在中
央辦公廳工作中的錯誤進行批評和進一步的揭發。會議地點有時在中南海,有時在人民大會堂的常委會會議室。

  汪東興:“主要是對良恩同誌進行批評”

  在1973年1月3日的會議上,主持人汪東興首先對中央辦公廳的揭批運動做了一番布置。他說:批林整風,各單位重新學習了。臨時黨委批林整風還要繼續進行。這次又發現良恩同誌犯了錯誤,做了兩次檢查,也是路線方向錯誤。對良恩同誌還是按毛主席指示,犯了錯誤就改正。中央指示:辦公廳就是批林結合實際,因此在我們這裏就是批林整風,主要是批林。要反複讀毛主席在外地巡視等講話。

  他針對中央辦公廳內部的情況說:林賊的流毒在我們辦公廳有,如中央警衛團戰士中毒很深。階級鬥爭不僅可以反映到我們隊伍內部,也可以反映到我們在座的同誌中。想開幾次會,主要是對良恩同誌進行批評,也可以聯係到我們單位,如警衛處,還有秘書處等單位個別人的問題,也要開點會進行一下幫助。要成立一個運動的簡報組。

  汪東興說完,緊接著,王良恩就做起了檢討。他說:“我列席參加了九屆二中全會,九屆二中全會後,我在批陳整風匯報會時做過一些檢討。”他認為他的錯誤,主要表現為五點(以下是王良恩的發言):

  一、沒有識破林彪、陳伯達的陰謀,聽信了他們的謠言詭辯。聽說有人反對毛主席,就跟著表態,支持設國家主席,毛主席當國家主席,支持林彪當副主席,但當時表明了最後要聽毛主席的。

  二、陳、李(李雪峰)反革命六號簡報,毛主席及時察覺了,糾正了會議的方向。我是負責會議簡報工作的。因會議不長,我建議出綜合簡報。總理、東興決定分組出簡報。

  反革命六號簡報如何出籠的?當時我參加東北組會議,晚11時到秘書組,我看了簡報。當時就聽到有些組氣氛較緊張,特別是中南組,葉群還發了言,引了語錄。處理時應該謹慎,有汪東興、陳伯達的發言,沒有送審。為反革命六號簡報的印發開了綠燈,是階級覺悟低的表現。


三、九屆二中全會時,政治局常委帶什麽人由他們自己定,陳伯達帶了政治研究室的某某某等人。29日陳秘書打了個電話說某某某他們沒有事了,要先走。我就同意他們下了山。
  四、我的兩個小孩子當兵的事。葉群有一次突然來了個電話,問我有什麽困難,我說沒有。她說有小孩當兵的沒有,我說有幾個。她說可以放到部隊鍛煉。

  五、12月6日,我看到幾個同誌給毛主席寫的批林彪的信(記錄原文如此,大概是沒聽清楚,記錄有誤,似應為支持林彪的信——作者注),不知怎麽弄到林彪那裏去了。看後進行了查問。總理曾問我給他們轉過信沒有,我總覺得這是個事。

  在這件事的處理上存在兩個問題,第一不應該看批件;第二不應該查問洪雪竹同誌。我們沒有給林轉過信。我對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過去不認識,就是調到中央後,工作上有些接觸,但沒有私人關係。

  王良恩在會上繼續檢討說:犯了這些嚴重錯誤,沒有向中央寫檢討,路線覺悟低,盲目地相信他們(指林彪、陳伯達)。沒有很好地學習馬列、毛主席著作,分不清真假馬列主義,因此上當……汪東興顯然對王良恩的檢討不大滿意,隨即接過話頭說:良恩同誌說的這五個問題,都是我講話時提出來的。言下之意,是檢討沒有觸及深層的問題。因此,汪東興又點了許多具體問題(以下是汪東興的發言):

  第一個問題,廬山隻有五個旁聽,王良恩同誌編到東北組,做了發言。25日下午你的發言基調是擁護林彪的。周總理沒有聽到你發言,所以說你沒有發言,我說你是發了言的。良恩同誌在廬山這個發言是錯誤的,但老是躲躲閃閃的。你的發言某某是看了的,可當時良恩同誌的思想一直沒有帶起來。

  關於簡報,先說看過幾頁,後來聽說是反革命的,就說沒有看過。發簡報前沒有向我說,連個電話也沒有打。發簡報的人,關鍵是王良恩同誌,而你卻一不承認看過簡報,第二說是12點後,已經睡覺了。現在你承認了看過,為什麽不請示,為什麽不打清樣,為什麽送得這麽快?5點還打電話催過有關的同誌,叫快印發,為什麽唯獨這份簡報送這麽快?據說有人給你打過電話,這個問題良恩同誌要交代。

  第二個問題,陳伯達帶人上山你批準,要下山你不報組織就批準他們下山。

  第三個問題,你的孩子當兵,我們許多同誌的孩子也當兵,都檢討過,可你連句話都沒有。你是嫡係,葉群直接給你打電話。

  第四個問題,沒有批給你看的文件,你為什麽看,你對山東表態的材料怎麽那樣敏感?沒有讓你談話,你為什麽找某某某同誌談?為什麽壓了那麽長時間?根據現在的材料,某某某帶回來的材料就是交給你的。安徽的信就是你轉到林彪家的。信封上都寫著汪東興轉毛主席,可是我根本就沒有看到。某某某交給你後,你交給誰了?

  簡報先說沒有看,沒有看為什麽發了?今天我們當著麵講清楚,知情的同誌可以想想。但還是治病救人。

  汪東興的發言最後還談到一些王在中央辦公廳工作上的問題,例如專案組有些材料沒有給汪看,有些材料不應該王良恩看的王卻看了等。

  接著,與汪東興提到的幾個問題有關的參與、知情人員對王良恩進行了揭發,說王良恩曾吹噓“調我到中央來,我的檔案是林彪看過的”;還說王良恩在批林整風匯報會時,對江青流露不滿,等等。

  廬山會議後,陳伯達曾給王良恩打過電話

  1973年1月4日的會議,是由張耀祠主持的。他在開場白中要求王良恩對幾個問題要做認真交代:一是六號簡報印發的過程;二是從北戴河林彪住所清理出的幾封信,若按正常程序,這些信是要經汪東興往上轉的,但汪並沒有轉,不知怎麽“弄到林賊那裏去了”。

這一天有關人員揭出來的問題主要有:
  將自己擺在不適當位置,有事不請示汪東興,實質上是想將辦公廳的權抓到自己手裏。沒有批由王辦的事,王為什麽經手,應視為抓權。廬山批陳之後,安排陳伯達的人走,不請示汪東興,明明是自己批準走的,有記錄在案,後又查問是誰批的。

  安徽小組在九屆二中全會上表態的信,信上有王良恩的筆跡。

  周總理批示送毛主席及其他常委同誌的材料,為什麽不送毛主席。

  王良恩看不應該他看的文件。有一次看了二十幾份文件,送回來時輕描淡寫地說我翻了翻。1972年12月6日偷看文件,那天8點30王良恩到辦公室,本不屬於王辦的文件,王轉到大桌子跟前,看到山東問題的文件,有參加會議名單,有問題內容。王看到文件後為什麽會這樣敏感,連續3天來查問題什麽意思?

  三次政治局擴大會議的錄音,是如何轉到林賊那裏的?

  再次提到1970年8月25日淩晨打電話催印六號簡報的問題。王良恩給一位幹部打電話指示:“快印快發。”那位幹部當時向王講了印廠的情況,王說你抓一下,將工廠改進一下。關於快印快發的催促,是什麽人交代的?

  在1973年1月5日的會議上,一些與王良恩有較多工作接觸的人,又提出了一些新的問題,多是些工作細節。這次會上也重複了前兩天已提出的一些問題,但揭發批判的口吻強化和升級了,而且有不少上綱上線扣大帽子的言辭。例如“王良恩是給林賊搞情報的”,“死抱著林賊已經沉沒的破船上的一塊木板不放”等。

  又過了兩天,以王良恩問題為中心議題的中央辦公廳批林整風會議,在人民大會堂繼續舉行。如果說此前的會議還是以揭發問題為主的話,從這天開始,基本上就轉成批判會了,對前幾天揭出來的事情刨根問底,追究其“險惡用心”。這天說到的新問題已不多,有那麽幾條:

  在整理東北組簡報時,發現毛遠新把“天才論”和設國家主席的喧囂,稱為“未遂政變”,這是第一次這樣提,汪東興說要印發,王良恩得知後說為什麽不拿給他看?還對此評論說:年輕人嘛,他要這樣講就讓他講嘛。好像不屑一顧。

  廬山會議後回到北京,陳伯達曾給王良恩打過電話,說我是常委為什麽沒有文件了?陳當時還談了什麽?

  六號簡報流程登記本一度找不到,說丟了,這裏邊有陰謀。

  王良恩說自己是林彪指名調到中央辦公廳來的,檔案林彪看過,這些情況王是怎樣知道的?

  1月8日的會議上,曾擔任康生秘書的中央辦公廳副主任李鑫發言時點的問題最多。他說:“廬山會議,我們是去搞憲法的,林賊挑起的問題是從憲法問題上開始的。上山後我分到東北組。22日傳達了主席在常委會上的講話,23日就開會,24日就發生了事情,25日發出了簡報。這中間某某變化很大,他兩天沒有回來(指搞憲法問題的小組成員),邱會作發言某某參加了整理。8月13日王良恩同誌問過憲法起草小組情況。某某在廬山的動向根子在王良恩同誌那裏。某某不回去就在王良恩同誌處,在做什麽呢?”

  李鑫還說:“王良恩同誌在專案組工作,對自己位置擺得不適當,那些文件他說發就發,他說不發就不發。還有電台問題,抄送林彪給周宇馳的信等,對中央同誌很不尊重,很不光明正大,邀功諉過。”“關於到北戴河清理林彪住所查出的四封信,9月以前,參加清查具體工作的人都沒有看到過,但王良恩同誌在此前就看過了。”

東興做了當天會議的總結,他指出林彪集團對中央辦公廳確實是插了手的,他點了幾個人的名字,其中就有李鑫提到的某某,但沒有把王良恩算在這些人裏麵。
  王良恩的遺書

  批評王良恩的會後來還開過,然而到了1月26日,我突然聽說王良恩自殺了。開始我並不了解具體的情況,但第二天,中央辦公廳臨時黨委以書記汪東興、副書記張耀祠的名義,給毛主席和中央寫了一個報告,詳述王自殺的情況,還有法醫的鑒定。第三天,這個報告也發到了我手裏,我就是通過這份報告知道了事情經過的。

  關於王良恩的自殺,與其由我來轉述,還不如將原始的《關於王良恩畏罪自殺的報告》摘錄如下,作為史料留存:

  一九七三年一月二十六日上午十一點五十五分,中辦政治部接到王良恩的家屬王英同誌的電話,說王良恩在宿舍衛生間內上吊自殺。中辦政治部接到電話後,五位同誌立即趕到現場,對王進行人工呼吸。十二點零五分,我們接到中辦政治部的報告,張耀祠同誌和三零五醫院的醫務人員先後於十二點十五分和十二點二十分到達現場。經醫務人員積極的搶救,終因自縊時間過長,心髒停搏,而搶救無效。隨後,公安部派法醫到達現場進行鑒定,經醫生的檢查和法醫的鑒定,確認王良恩為自縊身死。

  汪東興同誌於一月二十六日下午一點四十分看了現場,並同王英同誌談了話,問了情況,講了黨的政策,給她做了思想工作。在談話中,王英同誌說,王良恩自己感到問題嚴重,前幾天他曾說過,廬山會議後已經兩年多了,自己犯了錯誤,沒有作檢討。王英說,一月二十二日晚八時,組織上打電話找王良恩談話前,他臨走時對我說,如果我坐牢了,他們來清文件時,你把這個鑰匙交給他們,你們可搬到東廂房去住……

  在檢查現場時,從王良恩上衣口袋的小本子裏,發現留有向黨申明的一頁紙,承認他在黨的第十次路線鬥爭中,犯有嚴重的方向、路線錯誤,對黨、對人民犯了罪,否認與林彪反黨集團有串通。在他辦公桌抽屜裏,還發現寫給家屬王英同誌類同上述內容的一封信。

  在王良恩檢查交代期間,我們曾幾次同他談話,交代政策,指明出路,要他正確對待。他也向我們表示過,同誌們對他的幫助是熱情的、誠懇的。我們對他有可能交代問題、改正錯誤的一麵,考慮得多一些,對他罪行嚴重,可能發生問題的一麵估計不足。雖然也作了些安排,布置了工作,但措施不力,落實不夠,警惕性不高,思想上麻痹……

  汪東興、張耀祠寫成這份報告的當天,即送報周恩來總理,周總理在這份報告上作了批示:“印送主席、政治局有關同誌。”這份報告附有三個附件,其中附件一是王良恩的遺書,共有兩份,一份是通過汪東興、張耀祠給毛主席、黨中央的:

  東興、耀祠同誌並報毛主席、黨中央:

  我負責地向黨申明,九屆二中全會我是犯了嚴重方向路線錯誤,對黨對人民有罪。但屬於受騙上當範圍,絕沒有和他們死黨有串通。

  王良恩 一月二十六日



一份是王良恩寫給妻子王英的,寫在了一張紙的兩麵:
  王英同誌:

  在黨的第十次路線鬥爭中,我犯了嚴重方向路線錯誤,對黨對人民是犯罪的。但與林彪死黨絕無串通,請教育孩子們緊跟偉大領袖毛主席革命到底。

  王良恩 一月二十六日(正麵)

  有實際困難,可找政治部轉請東興、耀祠同誌幫助解決,我相信他們是會按黨的政策辦事的。(背麵)

  可見,王良恩至死都不承認他與林彪集團有什麽深層的關係。在“文革”結束後的“撥亂反正”時期,經查證,確實沒有王良恩和林彪集團勾結、參與陰謀活動的證據。顯然,無力辯白以死鳴冤是他的主要自殺動機。

  附件二是在得知王良恩自殺後,趕往他在兵馬司胡同21號住所進行搶救的解放軍三五醫院的大夫寫的現場搶救情況報告,報告中說:“我們進一步檢查見其顏麵、口唇、手指甲均呈明顯紫紺,兩眼球輕度突出,球結膜血管淤血,兩側瞳孔散大對光反射消失,頸部可見一條被繩絞勒的傷痕。在甲狀軟骨上方有皮膚擦傷,此外頭部及軀幹未發現其他傷痕……根據當時體檢所見符合為由於自縊而死亡……”

  附件三是公安部法醫做的死亡檢驗報告。在報告和附件的後麵,還附上了法醫檢驗記錄和照片說明。

  一旦自殺,問題的性質就變了

  在我的印象中,盡管中央辦公廳針對王良恩的批林整風會,越到後來批評和批判的言辭越激烈,中央辦公廳幾位負責人的講話都將王的錯誤定性為“方向路線錯誤”,但他們始終在王良恩的名字後麵綴有“同誌”二字。“同誌”在當時是非常關鍵的字眼,這等於說他的問題再嚴重,也隻是屬於當時所說的“上了賊船”。毛主席固然說過有些人“上賊船容易,下賊船難”,但畢竟還可以下,下來了,還屬於人民內部矛盾。

  從會上揭發批判者的言辭和王良恩的幾次檢討對比看,確實存在較大的差距,究竟誰是誰非,我是難以判斷的。但會上呈一邊倒的局勢,羅列了那麽多問題,可以想象王良恩會承受多大的壓力。置身那種氛圍的我們,大多也會產生王良恩確實有不少疑點的感覺。

  有一點需要交代的背景,就是當時中央辦公廳的幾位主要領導,可以說在廬山會議和與林彪集團成員的關係等問題上,多少都有點“短兒”。汪東興的表態上了六號簡報,挨了主席的嚴厲批評;送子女參軍的問題、和林彪集團成員有接觸的問題,則幾乎人人有份……

  “九一三”事件後,張耀祠在給毛主席的書麵檢討中,也講自己和楊德中到毛家灣辦事時,被葉群拉去見林彪;在子女當兵和學習上葉群主動提出幫忙時,曾領了她的情等。他們都主動檢討,並都得到了諒解。


中央辦公廳、中央警衛處是為中央最高領導核心服務的,與作為最高領導核心第二號成員的林彪打交道是免不了的,特別是地位比你高得多的人主動與你接觸,這能由你掌控嗎?關鍵在於如何說清自己和林彪集團沒有深層關係。王良恩說不清楚的事情,好像並不太多,也不是那麽嚴重,特別是在矛盾真正轉變的九屆二中全會之後,更沒有他參與陰謀的證據。我想,這也就是我們在得知他作出極端選擇後,為什麽感到大吃一驚的原因吧。
  但是,在當時的曆史背景下,一旦自殺,問題的性質馬上就變了,按當時的定式就是“自絕於黨、自絕於人民”。這樣一定性,所有說不清的事,就都一律從反麵做推定了。別人對此事的態度也就隻能選擇劃清界限。

  我在此後看到的情景正是這樣。1973年1月29日,中央辦公廳召開了臨時黨委擴大會議,議題就是關於王良恩自殺的問題。辦公廳領導人在講話中用的,就是“自絕於黨、自絕於人民”的定式。於是,有人在會上說:“王良恩在廬山上的陰謀活動是死跟林彪的。沒有問題為什麽自殺呢?我們中辦擴大會議開了六次,一次集體談話,都是對他進行幫助。自殺充分證明他是林彪一夥的,這個人至死不回頭。”

  對自絕於黨的人,要把他清除出去,這也是例行的程式,所以馬上就有人代表王良恩所在的支部提出:“政治部支部同意清除王良恩出黨。”王後來真的被“永遠開除”出黨。

  當時的公安部部長李震,也在會上講了話,他說:“王良恩在第十次路線鬥爭中犯了嚴重方向路線錯誤,中央對他等待了兩年之久,他一直捂蓋子。”“上了賊船,抱得很緊,就不下來,最後殉葬。”他的話越說越重:“他自殺是向黨示威……他自殺滅口,是怕暴露他的同黨,這是惡毒的,也是妄想的。”

  這天的會議上,作出了立即向中央辦公廳各單位傳達王良恩自殺一事,並做好善後工作的決定。我們警衛處和中央警衛團是政委楊德中布置的,當時要求注意動向,注意安全。從那以後,中央辦公廳下麵的各個部門,包括在江西的中央辦公廳五七幹校,都開展了對王良恩的揭發批判,中央辦公廳還出了專門的簡報,這些簡報按慣例都送給了中央領導同誌。

  由於中央領導同誌對王良恩的問題很關心,2月9日,中央辦公廳臨時黨委專門召開了擴大會議。汪東興在會上說:王良恩的檢討此前都原原本本地報告過主席和中央領導同誌,這次寫報告要寫得精練些,不應給中央領導同誌增加負擔。汪又講了一些王的問題。

  已經死去的王良恩無從辯解,許多原本打問號的事情,都以句號結論,結果自然是越揭批問題越嚴重,他頭上的帽子也越來越大。以致有了“王良恩上賊船是‘九大’期間,他到中央辦公廳說是林彪調來的,‘九大’期間他就和那些人非常密切的”、“王良恩是林彪集團埋在中辦的一顆定時炸彈”等說法。

  王良恩戴著上述罪名,直到1979年底中央辦公廳重新甄別後作出為他平反的決定。平反決定我倒是聽說了,但內容十分簡短,並不能讓我從中明晰王良恩的冤案究竟是怎麽回事。

  以後許多年裏,我陸陸續續得到一些關於王良恩之死的道聽途說,比如他自殺並不是因中央辦公廳內部的批、幫所迫,而是得悉江青等人硬要將他歸為林彪集團成員,他感到問題嚴重……

  到我做這個口述為止,我還沒有看到江青等人將王良恩列入林彪集團的直接證據。江青為什麽要置王良恩於死地呢?身在事外的我沒有認真探問過,至今仍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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