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要素--曲式--樂段(一)
一、樂段的概念
曲式是由若幹段落構成的,其中表現完整或相對完整樂思的段落叫樂段,樂段是表現樂思的最小結構單位(即:樂段是最小的曲式結構),它可以短至幾小節或長達數十小節,也可以是一首完整的樂曲或它們中間的一個組成部分。當樂曲的結構為樂段,並表現一個完整的樂思時,則稱為“一部曲式”,如民歌、前奏曲。當樂段作為樂曲的某一部分,也表現一個完整的樂思時,樂曲的結構則可能是二部或二部以上的曲式結構。在一些較大的音樂作品中,雖然內部結構較為複雜、多樣,但樂段卻起著“基本結構單位”的作用。所以學習曲式,應先從樂段開始。
樂段可用三句話來概括:
1、有一個性格鮮明的樂思
2、有一個不大但相對完整的結構
3、一個明確的終止
二、樂段的細部結構
樂段的基本組成部分是樂句,樂句可能劃分為樂節(詞匯)。一個樂句通常分為兩個樂節,而樂節又可能劃分為若幹樂匯(動機)。樂匯或動機是組成樂句的最小單位。
樂 段
樂 句 樂 句
樂 節 樂 節 樂 節 樂 節
樂匯 樂匯 樂匯 樂匯 樂匯 樂匯 樂匯 樂匯
動機 動機 動機 動機 動機 動機 動機 動機
譜例一:朱踐耳《交響幻想曲》:
上例的這些劃分,指的是典型情況或常見現象。在實際作品中,並不是每一首、每個地方都可以這樣有規律的劃分清楚的。有時侯樂段中不能清楚地劃分出樂句,樂句中不能清楚地劃分出樂節,樂節中也不能清楚地劃分出動機來。
譜例二:貝多芬《奏鳴曲》第二樂章開始部分主題音樂:
三、劃分樂句的依據
(一)旋律:旋律出現長時值的音符或休止符
(二)和聲:一般以樂段中出現的不同終止式來確定。
(三)音樂形象:單一且完整。
(四)音樂材料一致,織體比較統一。
(五)樂段的反複。
(六)樂術語的變化。
(七)速度的改變。
(八)樂段的特殊劃分(樂句代替樂段)。
(九)從音樂的感覺出發。
四、樂節
樂節又稱“短句”相當於語言標點符號中的頓號或逗號。它是介於樂句與樂匯之間的結構單位。樂節遠不是一句“完整的話”但在節奏上常常有停頓,使它和後麵的進行分開。
五、樂匯(動機)
樂匯是音樂作品中最小地結構單位,不少教科書稱它為“動機”。
樂匯的類型:
1、從弱拍開始在強拍結束的。
2、從強拍開始在弱拍結束的。
3、在一些單拍子而又快速的作品中,有的樂匯可能包含兩個重音,其長度也可達到兩小節。
譜例三:貝多芬《奏鳴曲》OP.31,N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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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有多做作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