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忙著手裏一個活,沒顧上上網,今兒進北京屯一看,可了不得了, BNN 要出閣。屯裏還給我派了個美差——“笑納百川 , 雪的煙花負責寫請柬”。我一看就暈了,不是我不能寫,是我根本就不看好婚姻。
按說 BNN 比我輩分大,輪不上我當多嘴驢。可我左思右想,覺得還是得勸勸 BNN 。 首先根據統計數字,造成離婚的第一位的原因就是結婚。過去咱婦女不能上學、也不能工作,所以咱得把自己嫁出去,所謂嫁漢、嫁漢,穿衣吃飯。再往下就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個扁擔抗著走。很多女人婚姻不幸福,又不能離婚,因為離了婚咱的生活就沒有著落了。
隨著社會的進步,文化的開明,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人恍然大悟,拒絕再走入婚姻的圍城。有主心骨、有遠見的男女往往選擇一種新的生活方式——不領結婚證而同居,也叫野婚。這野婚有什麽好處呢?首先它更人道。現在很多國家都有野生動物園,對動物大講人道主義,不圈著它們,讓它們能自由活動。偏偏我們人類自己要互相殘殺、設下許多人為的絆馬樁。許多女人覺得結了婚就有了一種安全感,隻要不出車禍、不得癌症、不殺出個二奶或小三兒,這男人今後就歸我了。而婚姻危機正是在此就留下了伏筆,雙方都不再像戀愛時那麽小心翼翼、那麽嗬護對方。這就好比夫妻開了一個聯合賬號,從此都從那裏支錢,卻不再注意往裏存錢,天長日久,銀子再多也有花完的時候。有一句大家都知道的話叫“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因為愛情本身就是一種最不穩定的感情,裏麵的可變因素太多。年輕的時候我們在對方身上喜歡和看重的東西會隨著時間而改變,人們常說“他 / 她變了”,其實真正改變的往往是我們自己的審美情趣和價值取向。這就應了另一句名言:兩人因不了解而走到一起,因了解而分手。其實婚姻的最大敵人就是那種兩人必須在一起的捆綁感,因為人最怕的是永遠。讓我們試想一下:如果我們不會死,要永遠活著 ; 或者沒有下班,大家必須永遠在什麽地方工作 ; 再或者這頓飯沒有吃完的時候,我們得永遠往嘴裏塞。我想大多數人情願自殺。真正的永恒隻有死亡,其他的一切都有發生、發展與消亡的過程。用爬山來打比喻,如果婚姻是愛情的峰巔的話,那麽此後隻有下山這一條下坡路了。我不是說所有的婚姻都會越過越差,女人在婚姻中就無法幸福了,有例外,比如李清照或楊絳。但那是鳳毛麟角,不是每個人都有這份福氣的。另一位女中豪傑波伏娃如果嫁給了薩特,我看十有八九也得離婚,波伏娃高明就高明在防患於未然,根本不嫁薩特。
另外,德國哲學家叔本華對上了年紀的男人結婚曾經有個比喻:晚年結婚的男子就像是一個四分之三路途都用兩隻腳走過來的人,現在決定花全程票的錢來乘最後一段車。我看女人亦然,既然 BNN 這麽多年都一個人過了,現在就沒必要再湊這個熱鬧了。望 BNN 三思而後行,最好野婚,跟自己心儀的人過,不要走這個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