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月留痕——父親的回憶錄(六)
(2008-11-03 14: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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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五年,全國開展了機關內部肅反運動,華建公司自然不例外。公司的工作人員來自各方麵,除了投資的華僑資本家,還有民主人士,起義的國民黨軍人,舊政權的留用人員,歸國華僑和難僑。而難僑當中有的參加過所在國的共產黨活動,情況比較複雜。公司的運動還沒有開始,政治氣氛已經變得有些緊張,一位曾在國民黨軍隊中任低級職務的職工跳樓自殺死了。這位職工不是運動的審查對像,看來他是承受不了當時政治環境的壓力,政策宣傳不到位造成的死人事件。這是我參加工作後第一次見到的因為政治運動而死人的事件。運動開始後,公司對審查對像進行了隔離看管,防止再發生意外。這在當時來說,各個單位都是這麽做的,但對被審查的對象是一種極不公平的待遇和傷害。
我當時參加了一個被定為甲級的專案組工作,配合省公安廳派駐的人員進行內查,尋找一位突然失蹤的曾在國民黨軍隊中任連的指導員的員工。與此同時,在公安部門掌握的一份特務名單中有一個名字與公司的一位職員名字相同,並在這位員工的住房發現一種可以用作秘密通信的藥物。再有,歸國的難僑當中,有的因參加過馬來西亞共產黨被捕,與當時馬共被破壞是否有關係,情況不明。一時之間,一團迷霧。工業廳廳長、公安廳派來處長都特別過問這個案件 。我因此而了解了一些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和複雜性。為了尋找失蹤的員工,因為沒有準確的線索,在廣州市區沒有找到,就地附近的市、縣找,都沒有他的下落,浪費了不少時間。一次偶然的機會,我與一位老職工閑話中得知,他有小老婆住在西關一帶(現在的荔灣區),但不知地址,也沒有見過麵。順著這條線索,我在一個派出所翻查戶口登記部發現,一位婦女帶著一個很小的孩子,但沒有登記父親的名字,引起了懷疑。經過周密的調查、偵察,確定了目標,終於把失蹤的員工找到了。他隻是因為貪汙了少量的公款畏罪潛逃,並犯有重婚罪,但他在國民黨軍隊時參加了起義,屬於起義人員。經公安部門審查後,從寬處理,勞動教育後釋放。有特嫌的職工經多方麵的調查,證據不足,撤銷了懷疑,恢複工作。對回國難僑在國外的問題,由於環境特殊、複雜,調查的難度很高,不是公司力所能及,停止了調查。後來我才知道,因為華人參加馬共活動的問題,曾影響了中馬建交的時間。馬來西亞於一九七四年才與中國建交,是東南亞國家中較遲的一個國家。在把上麵提到的問題妥善處理後,華建公司的肅反工作就算完成了。
為了適應第一個五年計劃發展和準備第二個五年計劃的需要,一九五六年五月,省政府對工業部門的管理體製開始進行改革。省工業廳把華建公司改為廳屬的輕工業管理局,公司在廣州的房地產由工業廳接管,華建公司的華僑資本部分並入省財政廳管理的華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所屬工廠改為地方國營工廠交由所在地有關部門管理,公司的人事進行了大調整:原董事長黃潔被任命為副省長,總經理杜倫調任工業廳副廳長,人事科長秦德夫調任工業廳人事處處長,施子卿調任工業廳財務處長,工業部經理調任廣州市紡織工業局副局長,所有員工的工作都有新的安排,我調到省工業廳人事處工作。至此,華建公司宣告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