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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用文學語言來比況,當今書壇可謂一片“靡靡之音”,“巧言令色”竟堂而皇之地成為書法表現的一種“普遍”景象!這種景象因何而來?為何又如此的泛濫成災?
我們在研讀孫過庭《書譜》時,對這段文字肯定會特別關注:
夫質以代興,妍因俗易。雖書契之作,適以記言,而淳醨一遷,質文三變,馳騖沿革,物理常然。貴能古不乖時,今不同弊,所謂文質彬彬,然後君子。
回味此言,我們不能不佩服孫過庭的“預見”和“高見”。“預見”者,孫過庭早已判斷由“質”而“妍”,是書法發展的一種常態;“高見”者,則是他對於“古不乖時,今不同弊”的特別強調,由此提出書法“君子”之風的理想狀態!
以孫過庭這段話來觀照當今書壇,是十分有意思的。首先可以肯定,當今之“妍”,其實本來是相當正常的,書法發展到如今之“成熟”,書法家追求筆墨的精巧和形式的優美,實在無可厚非。問題在於,現在的我們,既沒有做到“不乖時”,更沒有做到“不同弊”,所以不能“文質彬彬”,自然,我們的書法、我們的書法家,就失去了“君子”之風!也就是說,當今書壇,書法家們對於“代”“時”“變”的判斷,對於書法審美的理解、把握及表達,是出了問題的。
當下的中國,經濟高速發展,文化日益昌明,人民的生活水平大幅度向現代化邁進,國家的影響力在世界格局中已達舉足輕重之勢。特別是在推進中華文化大繁榮大發展的國家戰略大局中,中國人的文化自信達到空前之境,以“盛世”來形容現在的中國狀況,一點都不為過!“筆墨當隨時代”,這是我們經常表述的理論,也是我們經常高揚的口號。以此而論,當代書法家的筆下,無論如何,都應該出現如同“盛唐氣象”那般的雄強、剛健!可是,為什麽我們基本見不到呢?甚至,我們當下書家的“筆墨情趣”,連明末的浪漫風度、清人的廟堂氣息、民國的文人清韻,都統統地被集體“遺忘”,完全地缺失。我們曾經為之驕傲和自豪的廟堂氣息、正大氣象、雄健之風、君子之風,在當今盛世的書法文化圈中,竟然得不到有效地傳承和弘揚!
其實,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乃至九十年代,在那個中國書法由複興走向當代化表達的時期,書法風氣還是讓人振奮的。那時的中原、江浙、遼沈、齊魯、川渝等地,各有一批代表性書家弄潮揚波,形成“書風”概念和景象。或雄強、或雅健、或清剛、或奇崛,不僅追求明晰,而且更都立足在中國書法清雅剛健的大格局中,具有一種“自強不息”“積健為雄”的感人力量和昂揚氣息,至今令人回味無窮。而且,其時也正是“美學”大熱的時代,文藝界各種美學思潮的討論和文藝創作對於審美行為、審美表達、審美意向的特別關注和強調,在書法界產生了深刻的影響。其中最直接的效應就是,書法家的審美意識大幅度提升,人們對書法古典美學深度挖掘,對西方現代美學充分借鑒,在傳統書學筆法、結構、章法之中拓展出形式、空間、構成等更具“美學意味”的元素。而後通過對書寫“藝術性”的張揚和審美豐富性的探索,為書法在當代拓展了更寬闊的美學視野和藝術空間。可以說,當年的那種純淨和激揚,如果能得到更好的提升,能夠被書法界發揚光大,中國書法不可能會呈現而今這樣的“文化缺失和精神萎縮”!至於我們現在經常要麵對大麵積的缺少基本美學素養和審美辨識力的、泛濫的、雷同的“炫技”到低俗的“創作”,當年我們是基本無法“預見”的。
一切,皆因為書法熱之後形成並“成熟”的“會員”機製、“展覽”架構、“評選”方式!這些表麵“正常化”“合理化”“製度化”的設計、構成、運作,而今看來,給書法藝術帶來的傷害,似乎遠遠大於表麵上、意願中的“促進”和“推動”!“會員”機製、“展覽”架構、“評選”方式,至少在書法審美上,為書法界帶來了如下的“扭曲”:
其一,書法界“名利場”的形成和對於名利的追逐愈演愈烈,已經大大弱化了書法家對於創作美學的探討和求索。當今之勢,“入展——入會——成為‘書官’或名家——獲取利益或轉換為利益”的書法家之路業已成為常態,在創作中表現審美情趣,形成高級的審美意境、格局,在大多的書家意識中,已經成為“鏡花水月”,在我們“評論家”的心目中,已經成為奢望;書法家的書法行為、“個體化”狀態越來越顯著,因為,追名逐利本來就是滿足私欲的行為,很多時候都是見不得光的,所以指望這些“個體化”的勞動形成正麵的美學效應、合力去表現“時代精神”,那真的是“癡人說夢”!之前,我一直有點困惑,為什麽新世紀以來,幾乎再也沒有過關於“書法美學”的討論,幾乎看不到書法創作中審美探索的碰撞?在我進入這個“批判”係列之時,終於豁然開朗!
其二,“展覽體”的生成和泛濫,確實形成了新世紀書法創作的“潮流”,而且這種“潮流”,儼然可以見到三個“發展”階段,即由粗糙成風到製作成風再到而今的“炫技”成風。然細細察之,好像這根本與“美學思潮”“審美風尚”沒有關係!我們看到的是大麵積的雷同、模仿、追風,我們感受到的是“審美”的低級、偏狹,或者壓根就是無“美”可“審”。“展覽體”一方麵製造出一撥又一撥的書壇“明星”,一方麵又放養著一大批消費筆墨的“跟班”,這倒是充分地對接了追星的時代特色!“跟班”們的無腦自不必說,而那些“明星”們呢?想想看,在這個可以用一種字體、一種形式、一個內容反複“打磨”而入展,可以重複某種“招式”、借用模仿“成功者”而獲獎的“展覽時代”,還需要“審美追求”嗎?在追隨者、追風者的眼中,“獲獎作品”就是最“美”的、最有“價值”的,管他什麽“雄強剛健”!管他什麽“時代精神”!
其三,我們的所有"潮流",歸根結底,都是“評選”“評審”出來的。我們可以設計許多的所謂合理的、公正的、科學的、先進的“評”的方式,但藝術的評審,如果缺少審美判斷和美學倡導,必然會產生另一種不合理、不公正,嚴重者,可能還會形成意識形態導向上的偏差和失誤。所以,其中之“審”,乃是相當重要的關節!而什麽人擔當“審”者,又至為關鍵也!“審”者的美學素養、“審”者的人員構成、“審”者本身互相的反複考量,都應該成為評審的核心要素。然而,考察如許年書壇的評審,主要以創作“成功者”“上位者”擔當評委,由他們來“導引”書法創作“走向”“風尚”,基本都可能是“審美缺失”的;而對於“結果”的“審”,缺少批評家、美學家這些具有宏觀意識和美學辨識力的專家介入,一般也難以正常地、合理地契合時代風尚需求和時代審美精神。為什麽大量的工藝性的製作成為充斥書壇而“領導者”無可奈何?為什麽“好色”“妖豔”成為書法的“審美”普遍性而“評委們”卻說是時代的“進步”?為什麽書法輪回到崇尚瑣屑、精妍的技術化時代,書匠泛濫,卻被“權威者”當成了“時代風尚”?這樣的“扭曲”,都因為,當今的書壇缺少一種美學的熏陶和滋養,都因為,書法界從上至下,普遍缺少基本的審美判斷力。我們千百萬的書法家以“藝術”的名義在書寫、在日以繼夜地投入“創作”,卻無以明了書法藝術之美,無以在自己的筆墨中融入時代精神,真是莫大的諷刺!
在敘說上述種種“扭曲”的過程中,我們似乎並沒有直接解讀標題中的疑義,但其實又已然清晰——書法家普遍的“小我”狀況,必然難以表現審美氣象的大格局;“展覽體”缺少審美的主導和深度考辨,“做”的因素被放大,機巧、妍美“適時”地以“時尚”(好看、漂亮)之勢入主,正好迎合了當今時代的一種文化的“世俗化”傾向;書法界審美糾偏功能在某種“機製”的製約下走向退化,對書法審美大勢缺少正確的有力度的調控和導向,書壇“芸芸眾生”由此“迷失”,隻能斤斤於筆墨技巧中顯能,在最能“評比”的技術“領域”中一較高下。
當然,我們最期望是,我們的書法家能集體醒悟過來,在更高的審美境界上審視自身的書法行為,順應時代發展,書寫雄健的時代風貌,表現自己“大我”的藝術風采!
來源:書法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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