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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繞床弄青梅"中的“床”應該是古代的一種可以放東西的...
平安是福。
輸了喝酒,贏了寫詩。畫中人直率,畫外人詼諧!—《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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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燈火,兩處情長。心之所在,家之所在。
予罷秩醴泉,特詣東洛,訪金吾長史張公旭,請師筆法。長史於時在裴儆宅憩止,己一年矣。眾有師張公求筆法,或有得者,皆曰神妙,仆頃在長安,二
年師事張公,皆不蒙傳授,(使知是道也)。人或問筆法者,張公皆大笑而已,即對以草書,或三紙,或五紙,皆乘興而散,竟不複有得其言者。仆自再於洛下相見,眷然不替。仆因問裴
儆:“足下師張史有何所得?”曰:“但書得絹素屏數十軸。亦償論(請)筆法,惟言倍加功學臨寫,書法當自悟耳。”仆自停裴家,因與裴儆從長史月餘。一日前,
請曰:“既承兄丈獎,諭日月滋深,夙夜工勤,溺於翰墨,倘得聞筆法要訣,則終為師,學以異至於能妙,豈任感戴之誠也!”長史良久不言,乃左右眄視,拂
然而起。仆乃從行來至竹林院小堂,張公乃當堂踞床而坐,命仆居乎小榻,而曰:“書法玄微,難妄傳授。非誌士高人,詎可與言要妙也。書之求能,且攻真草,今以授予,可須
思妙。”乃曰:“夫平謂橫,子知之乎?”仆思以對之曰:“嚐聞長史示令每為一平畫,皆須令縱橫有象。非此之謂乎?”長史乃笑曰:“然。直謂縱,子知之乎?”曰:“豈非直者縱,不令邪曲之謂乎?”曰:“然。
均謂間,子知之乎?”曰:“嚐蒙示以間不容光之謂乎?”曰:“密謂際,子知之乎?”曰:“豈不謂築鋒下筆,皆令宛成,不令其疏之謂乎?”曰:“鋒為末,子知之乎?”曰:“豈非末以成畫,複使其鋒
健之謂乎?”曰:“然。力謂骨體,子知之乎?”“豈不謂[走+翟]筆則點畫皆有筋骨,字體自然雄媚之謂乎。”曰:“輕轉謂曲折,子知之乎?”曰:“豈非鉤筆轉角,折鋒輕
過,亦謂轉角為暗過之謂乎?”曰:“然。次謂牽掣,子知之乎?”曰:“豈非謂牽掣為撇,銳意挫鋒,使不怯滯,令險峻而成之謂乎?”曰:“然。補謂不足,子知之乎?”“豈非謂結構點畫或
有失趣者,則以別點畫旁救之謂乎。”曰:“然。損謂有餘,子知之乎?”曰:“豈長史所謂趣長筆短,雖點畫不足,嚐使意氣有餘乎。”曰:“然。巧謂布置,子知之乎?”曰:“豈非欲書預想字形
布置,令其平穩,或意外生體,令有異勢乎。”曰:“然。稱謂大小,子知之乎?”曰:“豈非大字促之令小,小字展之使大,兼令茂密乎?”曰:“然。子言頗皆近之矣。夫書道之妙煥乎,其有
旨焉。世之學者皆宗二王,元常頗存逸跡,曾不睥睨八法之妙,遂爾雷同虧之,謂之古肥。張旭謂之今瘦,古今既殊,肥瘦頗反,如自省覽,有異眾說。張芝鍾繇巧趣
精細,殆同神機,肥瘦今古豈易致意,真跡雖少,可得而推逸少,至於學鍾勢巧形容及其獨運意疏字緩,譬楚音習夏不能無楚,過言不挹未為篤論,又子敬之不及
逸少,獨逸少不及元常,學子敬者畫虎也,學元常者,畫龍也,倘著巧思思過半矣,功若精勤,當為妙筆。”曰:“幸蒙長史傳授用筆之法,敢問攻書之妙,何以得齊古人?”曰:“妙在執
筆,令其圓暢,勿使拘攣。其次在識筆法,謂口傳授之訣,勿使無度,所謂筆法在也。其次在於布置,不慢不越,巧使合宜。其次紙筆精佳。其次變化適懷,縱舍掣奪,鹹有規
矩。五者備矣,然後能齊於古人矣。”曰:“敢問長執筆之道,可得聞乎?”長史曰:“予傳筆法,得之於老舅陸彥遠,曰,吾昔日學書,雖功深,奈何跡不至於殊妙,後聞褚河南雲,用筆當須知
如錐畫沙,如印印泥。始而不悟,後於江島,見沙地淨令人意悅欲書,乃偶以利鋒畫其勁險之狀,明利媚好,始乃悟用筆如錐畫沙,使其藏鋒,畫乃沉著。當其用鋒
常欲使其透過紙背。真草字用筆,悉如畫沙印泥,則其道至矣。是乃其跡久之自然齊古人矣。但思此理,務以專精工用想功用,故其點畫不得妄動。子其書紳。”予遂銘謝,
再拜逡巡而退。自此得工墨之術,攻書之妙。於茲七載,真草自知可成矣。平直均密,鋒力轉次補損,巧稱為十二意。天寶五年,丙戍九月顏真卿述。
沈尹默譯《述張長史筆法十二意》
張旭字伯高。顏真卿字清臣。《唐書》皆有傳。世人有用他兩人的官爵稱之為張長史、顏魯公的。張旭極精筆法,真草俱妙。後人論書,對於歐、虞、楮、陸都有異詞,惟獨於張旭沒有非短過。真卿二十多歲時,曾遊長安,師事張旭二年,略得筆法,自以為未穩,三十五歲時,又特往洛陽去訪張旭,繼續求教,真卿後來在寫給懷素的序文中有這樣一段追述:“夫草稿之作,起於漢代,杜度、崔瑗,始以妙用。迨乎伯英(張芝),尤擅其美。羲、獻茲降,虞、陸相承,口訣心授,以至於吳郡張旭長史,雖姿性顛逸,超絕古今,而楷模精詳,特為真正。真卿早歲常接遊居,屢蒙激昂,教以筆法。”看了以上一段話,就可以了解張旭書法造詣何以能達到無人非短的境界,這是由於他得到正確的傳授,工力又深,所以得到真卿的佩服,想要把他繼承下來。張旭也以真卿是可教之材,因而接受了他的請求,誠懇地和他說:“書之求能,且攻真草,今以授子,可須思妙。”思妙是精思入微之意。乃舉出十二意來和他對話,要他回答,藉作啟示。筆法十二意本是魏鍾繇提出的。鍾繇何以要這樣提呢?那就先得了解一下鍾繇寫字的主張。記載是這樣的:“夫欲書者先乾研墨,凝神靜思,欲想字形(想象中的字形是包括靜和動、實和虛兩個方麵的),大小偃仰,平直振動(大小平直是靜和實的一麵,偃仰振動是動和虛的一麵),令筋脈相連,意在筆前,然後作字。若平直相似,狀如算子,上下方整,前後齊平,此不是書,但得其點畫耳(就是說僅能成字的點畫而已)。”接著就敘述了宋翼被鍾繇譴責的故事:“昔宋翼常作此書(即方整齊平之體)。翼是鍾繇弟子,繇乃叱之。翼三年不敢見繇,即潛心改跡。每作一波(即捺),常三過折筆,每作一點畫(總指一切點畫而言),常隱鋒(即藏鋒)而為之,每作一橫畫,如列陳之排雲,每作一戈,如百鈞之駑發,每作一點如高峰墜石,每作一曲折如鋼鉤,每作一牽,如萬歲枯藤,每作一放縱,如足行之趣驟。”右軍末年書,世人曾有緩異的批評,陶弘景認為這是對代筆人書體所說的。蕭衍則不知是根據何等筆跡作出這樣的評論,在這裏自然無討論的必要,然卻反映出筆意對於書法的重要意義。鍾繇概括地提出筆法十二意,是值得學書人重視的。以前沒有人作過詳悉的解說,直到唐朝張、顏對話,才逐條加以討論。
長史乃日:“夫平謂橫,子知之乎?”仆思以對日:“嚐聞長史示令每為一平畫,皆須縱橫有象,此豈非其謂乎?”長史乃笑日:“然”。每作一橫畫,自然意在於求其平,但一味求平,必易流於板滯,所以柳宗元的《八法頌》中有“勒常患平”之戒。八法中謂橫畫為勒。在《九勢》中特定出“橫鱗”之規,《筆陣圖》中則有“如千裏陣雲”的比方。魚鱗和陣雲的形象,都是平而又不甚平的橫列狀態,這樣正合橫畫的要求。故孫過庭說“一畫之間,變起伏於峰杪。”筆鋒在點畫中行,必然有起有伏,起帶有縱的傾向,伏則仍回到橫的方麵去,不斷地,一縱一橫地行使筆毫,形成橫畫,便有魚鱗、陣雲的活潑意趣,就達到了不平而平的要求。所以真卿舉“縱橫有象”一語來回答求平的意圖,而得到了長史的首肯。
又曰:“夫直謂縱,子知之乎?”曰:“豈不謂直者必縱之,不令邪曲之謂乎?”長史曰:“然”。縱是直畫,也得同橫畫一樣,對於它的要求,自然意在於求直,所以真卿簡單答以“必縱之不令邪曲”(指留在紙上已成的形而言)。照《九勢》“豎勒”之規說來,似乎和真卿所說有異同,一個講“勒”,一個卻講“縱”,其實是相反相成。點畫行筆時,不能單勒單縱,這是可以體會得到的。如果一味把筆毫勒住,那就不能行動了,必然不得要放鬆些,那就是縱。兩說並不衝突,隨舉一端,皆可以理會到全麵。其實,這和“不平之平”的道理一樣,也要從不直中求直,筆力才能入紙,才能寫出真正的可觀的直,在紙上就不顯得邪曲。所以李世民講過一句話:“努不宜直,直則無力。”
又曰:“均謂間,子知之乎?”曰:“嚐蒙示以間不容光之謂乎?“長史曰:“然。”“間”是指一字的筆畫與筆畫之間,各個部分之間的空隙。這些空隙,要令人看了順眼,配合均勻,出於自然,不覺得相離過遠,或者過近,這就是所謂“均”。舉一個相反的例子來說,若果縱畫與縱畫,橫畫與橫畫,互相間的距離,排列得分毫不差,那就是前人所說的狀如算子,形狀上是整齊不過了,但一入眼反而覺得不勻稱,因而不耐看。這要和橫、縱畫的平直要求一樣,要在不平中求得平,不直中求得直,這裏也要向不均處求得均。法書點畫之間的空隙,其遠近相距要各得要宜,不容毫發增加。所以真卿用了一句極端的話“間不容光”來回答,光是無隙不入的,意思就是說,點畫間所留得的空隙,連一線之光都容不下,這才算恰到好處。這非基本功到家,就不能達到如此穩準的地步。
又曰:“密謂際,子知之乎?”曰:“豈不謂築鋒下筆,皆令完成,不令其疏之謂乎?”長史曰:“然”。“際”是指字的筆畫與筆畫相銜接之外。兩畫之際,似斷實連,似連實斷。密的要求,就是要顯得連住,同時又要顯得脫開,所以真卿用“築鋒下筆,皆令完成,不令其疏”答之。築鋒所有筆力是比藏鋒要重些,而比藏頭則要輕得多。字畫之際,就是兩畫出入相接之處,點畫出入之跡,必由筆鋒所形成,而出入皆須逆入逆收,“際”處不但露鋒會失掉密的作用,即僅用藏鋒,還嫌不夠,故必用築鋒。藏鋒之力是虛的多,而築鋒用力則較著實。求密必須如此才行。這是講行筆的過程,而其要求則是“皆令其完成”。這一“皆”字是指兩畫出入而言。“完成”是說明相銜得宜,不露痕跡,故無偏疏之弊。近代書家往往喜歡稱道兩句話:“疏處可使走馬,密處不使通風。”疏就疏到底,密就密到底,這種要求就太絕對化了,恰恰與上麵所說的均密兩意相反。若果主張疏就一味疏,密便一味密,其結果不是雕疏無實,就是黑氣滿紙。這種用一點論的方法去分析事物,就無法觸到事物的本質,也就無法掌握其規律,這樣要想不碰壁,要想達到預計的要求,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又曰:“鋒謂末,子知之乎?”曰:“豈不謂末以成畫,使其鋒健之謂乎?”長史曰:“然。”“末”,蕭衍文中作“端”,兩者是一樣的意思。真卿所說的“末以成畫”是指每一筆畫的收處,收筆必用鋒,意存勁健,才能不犯拖遝之病。《九勢》藏鋒條指出“點畫出入之跡”,就是說明這個道理。不過這裏隻就筆鋒出處說明其尤當勁健,才合用筆之意。
又曰:“力謂骨體,子知之乎?”曰:“豈不謂(走曆)筆則點畫皆有筋骨,字體自然雄媚之謂乎?”長史曰:“然。”“力謂骨體”,蕭衍文中隻用一“體”字,此文多一“骨”字,意更明顯。真卿用”(走曆)筆則點畫皆有筋骨,字體自然雄媚”答之。“走曆”字是表示速行的樣子,又含有盜行或側行的意思。盜行、側行皆須舉動輕快而不散漫才能做到,如此則非用意專一,聚集精力為之不可。故八法之努畫,大家都主張用(走曆)筆之法,為的是免掉失力的弊病。由此就很容易明白要字中有力,便須用(走曆)筆的道理。把人體的力通過筆毫注入字中,字自然會有骨幹,不是軟弱癱瘓,而能呈現雄傑氣概。真卿在雄字下加一媚字,這便表明這力是活力而不是拙力。所以前人既稱羲之字雄強,又說它姿媚,是有道理的。一般人說顏筋柳骨,這也反映出顏字是用意在於剛柔結合的筋力,這與他懂得用(走曆)筆是有關係的。
又曰:“輕謂曲折,子知之乎?”曰:“豈不謂鉤筆轉角,折鋒輕過,亦謂轉角為暗過之謂乎?”長史曰:“然。”“曲折”,蕭衍文中作“屈”,是一樣的意義。真卿答以“鉤筆轉角,折鋒輕過”。字的筆畫轉角處,筆鋒必是由左向右,再折而下行,當它要到轉角處時,筆鋒若不回顧而仍順行,則無力而失勢,故鋒必須折,就是使鋒尖略顧左而向右,轉而下行。《九勢》轉筆條的“宜左右回顧”,就是這個道理。何以要輕,不輕則節目易於孤露,便不好看。暗過就是輕過,含有筆鋒隱藏的意思。
又曰:“決謂牽掣,子知之乎?”曰:“豈不謂牽掣為撇,決意挫鋒,使不能怯滯,令險峻而成,以謂之決乎?”長史曰:“然。”
“決謂牽掣”,真卿以“牽掣為撇”(即掠筆),專就這個回答用決之意。主張險峻,用挫鋒筆法,挫鋒也可叫它作折鋒,與築鋒相似,而用筆略輕而快,這樣形成的掠筆,就不會怯滯,因意不猶豫,決然行之,其結果必然如此。
又日:“補謂不足,子知之乎?”日:“嚐聞於長史,豈不謂結構點畫或有失趣者,則以別點畫旁救之謂乎?”長史日“然”。不足之處,自然當補,但施用如何補法,不能預想定於落筆之前,必當隨機應變。所以真卿答以“結構點畫或有失趣者,則以別點畫旁救之”。此條所提不足之處,難以意側,與其他各條所列性質,有所不同。但旁救雖不能在作字前預計,若果臨機遲疑,即便施行旁救,亦難吻合,即等於未曾救得,甚至於還可能增加些不安,就須要平日執筆得法,使用圓暢,心手一致,隨意左右,無所不可,方能奏旁救之效。重要關鍵,還在於平時學習各種碑版法帖時,即須細心觀察其分布得失,使心中有數,臨時才有補救辦法。
又日:“損謂有餘,子知之乎?”日:“嚐蒙所授,豈不謂趣長筆短,常使意氣有餘,畫若不足之謂乎?”長史日:“然。”有餘必當減損,自是常理,但筆已落紙成畫,即無法損其有餘,自然當在預想字形時,便須注意。你看虞、歐楷字,往往以短畫與長畫相間組成,長畫固不覺其長,而短畫也不覺其短,所以真卿答“損謂有餘”之問,以“趣長筆短”,“意氣有餘,畫若不足”。這個“有餘”、“不足”,是怎樣判別的?它不在於有形的短和長,而在所含意趣的足不足。所當損者必是空長的形,而合宜的損,卻是意足的短畫。短畫怎樣才能意足,這是要經過一番苦練的,行筆得法,疾澀兼用,能縱能收,才可做到,一般信手任筆成畫的寫法,畫短了,不但不能趣長,必然要現出不足的缺點。
又日:“巧謂布置,子知之乎?”日:“豈不謂欲書先預想字形布置,令其平穩,或意外生體,令有異勢,是之謂巧乎?”長史日:“然”。落筆結字,由點畫而成,不得零星狼藉,必有合宜的布置。下筆之先,須預想形勢,如何安排,不是信手任筆,便能成字。所以真卿答“預想字形布置,令其平穩”。但一味求平穩不可,故又說“意外生體,令有異勢”。既平正,又奇變,才能算得巧意。顏楷過於整齊,但仍不失於板滯,點畫中時有奇趣。雖為米芾所不滿,然不能厚非,與蘇靈芝、翟令問諸人相比,即可了然。
又曰:“稱謂大小,子知之乎?”曰:“嚐蒙教授,豈不謂大字促之令小,小字展之使大,兼令茂密,所以為稱乎?”長史曰:“然。”關於一幅字的全部安排,字形大小,必在預想之中。如何安排才能令其大小相稱,必須有一番經營才行。所以真卿答以“大字促之令小,小字展之使大”。這個大小是相對的說法,這個促、展是就全幅而言,故又說“兼令茂密”,這就可以明白他所要求的相稱之意,絕不是大小齊勻的意思,更不是單指寫小字要展大,寫大字要促小,至於小字要寬展,大字要緊湊,相反相成的作用,那是必要的,然非真卿在此處所說的意思。後人非難他,以為這種主張是錯誤的。其實這個錯誤,我以為真卿是難於承認的,因為後人的說法與真卿的看法,是兩回事情。
這十二意,有的就靜的實體著想,如橫、縱、末、體等,有的就動的筆勢往來映帶著想,如間、際、曲折、牽掣等;有的就一字的欠缺或多餘處著意,施以救濟,如不足、有餘等;有的從全字或者全幅著意,如布置,大小等。總括以上用意處,大致已無遺漏。自鍾繇提出直至張旭,為一般學書人所重視,但個人體會容有不同。真卿答畢,而張旭僅以“子言頗皆近之矣”一句總括了他的答案,總可說是及格了。尚有未盡之處,猶待探討,故繼以“工若精勤,悉自當為妙筆”。我們現在對於顏說,也隻能認為是他個人的心得,恐猶未能盡得前人之意。見仁見智,固難強同。其實筆法之意,何止這十二種,這不過是鍾繇個人在實踐中的體會,他以為是重要的,列舉出這幾條罷了。
問答已畢,真卿更進一步請教:“幸蒙長史九丈傳授用筆之法,敢問工書之妙,如何得齊於古人?”見賢思齊是學習過程中一種良好表現,這不但反映出一個人不甘落後於前人,而且有趕上前人,趕過前人的氣概,舊話不是有青出於藍而勝於藍的說法嗎?在前人積累的好經驗的基礎上,加以新的發展,是可以超越前人的。不然,在前人的腳下盤泥,那就沒有出息了。真卿想要張旭再幫助他一下,指出學習書法的方法,故有此問。張旭遂以五項答之:“妙在執筆,令得圓轉,勿使拘攣;其次識法,謂口傳手授之訣,勿使無度,所謂筆法也;其次,在於布置,不慢不越,巧使合宜;其次,紙筆精佳;其次,變通適懷,縱舍掣奪,鹹有規矩。五者備矣,然後能齊於古人。”真卿聽了,更追問一句:“敢問長史神用筆之理,可得聞乎?”用筆加上一“神”字,是很有意義的,是說他這管筆動靜疾徐,無不合宜,即所謂不使失度。張旭告訴他:“餘傳授筆法,得之於老舅陸彥遠(柬之之子)日:“吾昔日學書,雖功深,奈何跡不至殊妙。後聞於褚河南日:“用筆當須如錐畫沙,如印印泥。”始而不悟。後於江島,遇見沙平地靜,令人意悅欲書,乃偶以利鋒畫而書之,其勁險之狀,明利媚好,自茲乃捂用筆如錐畫沙,使其藏鋒,畫乃沉著。當其用筆,常使其透過紙背,此功成之極矣。”真草用筆,悉如畫沙印泥,點畫淨媚,則其道至矣。如此則其跡可久,自然齊於古人,但思此理以專想功用,故點畫不得妄動,子其書紳!”張旭答真卿問,所舉五項,至為重要,第一至第三,首由執筆運用靈便說起,依次到用筆得法,勿使失度,然後說到巧於布置,這個布置是總說點畫與點畫之間,字與字之間,要不慢不越,勻稱得宜,沒有過與不及。慢是不及,越是過度。第四是說紙筆佳或者不佳,有使所書之字減色增色之可能。末一項是說心手一致,筆書相應,這是有關於寫字人的思想通塞問題,心胸豁然,略無疑滯,才能達到入妙通靈的境界。能這樣,自然人書會通,弈弈有圓融神理。古人妙跡,流傳至今,耐人尋味者,也不過如此而已。最後舉出如錐畫沙,如印印泥兩語,是說明下筆有力,能力透紙背,才算功夫到家。錐畫沙比較易於理解,印印泥則須加以說明。這裏所說的印泥,不是今天我們所用的印泥。這個印泥是粘性的紫泥,古人用它來封信的,和近代用的火漆相類似,火漆上麵加蓋戳記,紫泥上麵加蓋印章,現在還有遺留下來的,叫作“封泥”。前人用它來形容用筆,自然也和錐畫沙一樣,是說明藏鋒和用力深入之意。而印印泥,還有一絲不走樣的意思,是下筆既穩且準的形容。要達到這一步,就得執筆合法,而手腕又要經過基本功訓練的硬功夫,才能有既穩且準的把握。所以張旭告訴真卿懂得了這些之後,還得想通道理,專心於功用,點畫不得妄動。張旭把攻草書和草書用筆妙訣,無隱地告訴了真卿,所以真卿自雲:“自此得攻書之妙,於茲五(一作七)年,真草自知可成矣。”
這篇文字,各本有異同,且有闌入別人文字之處,就我所能辨別出來的,即行加以刪正,以便覽習,但恐仍有未及訂正或有錯誤,深望讀者不吝賜教。
一九六五年八月二十日
轉自月雅書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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