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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在這篇文章裏我不想說《傾城之戀》以及張愛玲的其它作品,我隻想認真地談談她的《色.戒》。因為在我看來,讀懂了《色.戒》,便是讀懂了張愛玲。
張愛玲寫《色·戒》第一稿時,是1950年,可是這部小說寫好以後她卻沒拿去發表,而是用了將近三十年的時間反複斟酌修改,直到1978年4月11日,張愛玲才在台北出版的《中國時報》副刊《人間》上發表了這篇《色·戒》。
《色·戒》不長,講述的是抗戰一班知識青年派出女學生佳芝扮成少婦,施展美人計刺殺漢奸汪精衛屬下的特務頭子易先生,佳芝搬進易先生家後與易太太成為朋友,經過兩年精心鋪排,成功勾引易先生到一家珠寶店,由同謀下手刺殺對方。但因佳芝對易先生動了真情,當殺手到達珠寶店外時,竟通知易先生逃跑,結果招來殺身之禍。據說小說的靈感來自於一個真實的故事,易先生原型是抗戰時期汪偽政府的特務頭子丁默村,王佳芝是國民黨軍統特工人員鄭蘋如,鄭是當時上海灘出名的美人,刺殺丁失敗後被關進監獄,隨後被處死,死時隻有23歲,當時上海的《良友》畫報還曾刊登過鄭蘋如的照片。
張愛玲還在卷首語寫道:“這個小故事曾經讓我震動,因而甘心一遍遍修改多年,在改寫的過程中,絲毫也沒有意識到30年過去了。愛就是不問值不值得,所謂‘此情可待成追憶,隻是當時已惘然。”
作家為什麽會對一個小故事有這樣的震動,願意付出三十年的時間去反複的修改提煉?我認為答案隻有一個,那就是作家本人在這個故事裏找到了強烈的精神共鳴。反複看《色·戒》,再比較張愛玲的愛情曆程,不難發現,其實《色·戒》是張愛玲自我意識和精神的一次完全真實的坦露,這種意識和精神包含了她對人性的認知以及她對愛情本質的認知。用張愛玲自己的話說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張愛玲是通過《色戒》來表達她自己的愛情觀。她通過小說告訴讀者,“愛就是不問值不值得。”
有人在文章中這樣寫道,“經曆了日據期的上海,經曆了胡蘭成。張愛玲對男人的灰心和絕望,在色戒裏達到了高潮。男人在她的筆下,再不能是風流倜儻的範柳原,也不會是迷惑曹七巧的薑季澤,季澤人雖下作,到底是相貌堂堂。色戒裏的易先生,除了身居高官外,成了張愛玲筆下不折不扣的小男人。淪為漢奸,是政治上的小;為了保護官位而狠心毀滅自己的知心女人,是情感上的小;而張愛玲還用這樣的文字描述易先生身量的小:’‘人像映在那大人國的鳳尾草上,更顯得他矮小。’‘她穿著高跟鞋比他高半個頭。不然也就不穿這麽高的跟了,他顯然並不介意。她發現大個子往往喜歡嬌小玲瓏的女人,倒是矮小的男人喜歡女人高些,也許是一種補償的心理。’
我卻認為作家對於易先生這個人物如此描寫和刻畫,絕不是單純出於對男人的灰心絕望什麽的,那隻是一個表麵的現象而已。易先生的確是個乏善可陳的人物,可是把他塑造成一個地地道道的“小人”我認為是作家的精心設計和安排。一個什麽都“小”的男人,怎麽後來佳芝還會為他奮不顧身呢?作家正是要通過易先生這個在別人看來一無是處身無長物的男人來突出主題證明她的愛情觀:“愛就是不問值不值得”這才是作家真正想要表達的重點,也就是主題思想。
盡管張愛玲本人曾經堅持改進文學的主題論,她說“寫小說應當是個故事,讓故事自身去說明,比擬定了主題去編故事要好些。許多留到現在的偉大的作品,原來的主題往往不再被讀者注意,因為事過境遷之後,原來的主題早已不使我們感覺興趣,倒是隨時從故事本身發現了新的啟示,使那作品成為永生的。”,
可是不管文學的主題該不該提前擬定,好的作品一定是那種能給人們帶來啟示的作品,而能給人們帶來啟示的作品,無不是通過主題來實現的。因此一個優秀的作家在寫作的時候不管他們自己承不承認,不管他們是刻意的表達還是不自覺的流露,作品都必會有一個能夠給人以啟示的主題。《色戒》也是一樣,它的字裏行間無不流露著作者對情愛和人性的透徹的理解和詮釋。
下麵是《色·戒》中的兩段節選,我認為是《色·戒》中最精彩的部分,也是最能體現和表達主題的部分:
“英文有這話:“權勢是一種春藥。”對不對她不知道。她是最完全被動的。
至於什麽女人的心,她就不信名學者說得出那樣下作的話。她也不相信那話。除非是說老了倒貼的風塵女人,或是風流寡婦。像她自己,不是本來討厭梁閏生,隻有更討厭他?
當然那也許不同。梁閏生一直討人嫌慣了,沒自信心,而且一向見了她自慚形穢,有點怕她。
從上麵的一段我們不難看出,作家借著佳芝之口完全否定了“到女人心裏的路通過陰道”這種混帳的觀點。
那,難道她有點愛上了老易?她不信,但是也無法斬釘截鐵地說不是,因為沒戀愛過,不知道怎麽樣就算是愛上了。
從十五六歲起她就隻顧忙著抵擋各方麵來的攻勢,這樣的女孩子不大容易墜入愛河,抵抗力太強了。有一陣子她以為她可能會喜歡鄺裕民,結果後來恨他,恨他跟那些別人一樣。
跟老易在一起那兩次總是那麽提心吊膽,要處處留神,哪還去問自己覺得怎樣。回到他家裏,又是風聲鶴唳,一夕數驚。他們睡得晚,好容易回到自己房間裏,就隻夠忙著吃顆安眠藥,好好地睡一覺了。鄺裕民給了她一小瓶,叫她最好不要吃,萬一上午有什麽事發生,需要腦子清醒點。但是不吃就睡不著,她是從來不鬧失眠症的人。
進一步用佳芝和易先生在一起的那兩次的真切感受和事實否定那位所謂的學者的下流說法。然而通向女人心裏的路究竟是什麽,作家用連佳芝自己都不敢確信的對易先生的愛回答了這個問題。人們一直在尋找那條所謂的通向女人心裏的路,其實是一直試圖在女人和愛情之間建立一種因為和所以的聯係,因為這個或者那個,所以愛了。而事實是怎樣的呢?事實上許多女人都是和佳芝一樣的,無法解釋自己的感情,而且越強烈就越無法解釋,甚至愛上了的時候自己都還沒有意識到。在作家看來,通向女人心裏的路不屬於邏輯範圍的概念,因為愛是不講邏輯的,是不能用因為和所以去推斷和結論的。而通向女人心裏的路,是我們根本就找不到的,因為它完全超出了我們對自身的認識能力的範疇。
隻有現在,緊張得拉長到永恒的這一刹那間,這室內小陽台上一燈熒然,映襯著樓下門窗上一片白色的天光。有這印度人在旁邊,隻有更覺得是他們倆在燈下單獨相對,又密切又拘束,還從來沒有過。但是就連此刻她也再也不會想到她愛不愛他,而是——
他不在看她,臉上的微笑有點悲哀。本來以為想不到中年以後還有這樣的奇遇。當然也是權勢的魔力。那倒還猶可,他的權力與他本人多少是分不開的。對女人,禮也是非送不可的,不過送早了就像是看不起她。明知是這麽回事,不讓他自我陶醉一下,不免憮然。
陪歡場女子買東西,他是老手了,隻一旁隨侍,總使人不注意他。此刻的微笑也絲毫不帶諷刺性,不過有點悲哀。他的側影迎著台燈,目光下視,睫毛像米色的蛾翅,歇落在瘦瘦的麵頰上,在她看來是一種溫柔憐惜的神氣。
這個人是真愛我的,她突然想,心下轟然一聲,若有所失。
太晚了。
店主把單據遞給他,他往身上一揣。
這一聲快走斷送了她自己的性命。
他臉上一呆,但是立刻明白了,跳起來奪門而出,門口雖然沒人,需要一把抓住門框,因為一踏出去馬上要抓住樓梯扶手,樓梯既窄又黑赳赳的。她聽見他連蹭帶跑,三腳兩步下去,梯級上不規則的咕咚嘁嚓聲。
太晚了。她知道太晚了。
女人為愛的獻身,往往是在一瞬間就下了決心的,不會經過太多的猶豫和權衡。認定了,便義無反顧。認定了,便不去管值不值得!
他一脫險馬上一個電話打去,把那一帶都封鎖起來,一網打盡,不到晚上十點鍾統統槍斃了。
她臨終一定恨他。不過“無毒不丈夫”。不是這樣的男子漢,她也不會愛他。
當然他也是不得已。日軍憲兵隊還在其次,周佛海自己也搞特工,視內政部為駢枝機關,正對他十分注目。一旦發現易公館的上賓竟是刺客的眼線,成什麽話,情報工作的首腦,這麽糊塗還行?
現在不怕周找碴子了。如果說他殺之滅口,他也理直氣壯:不過是些學生,不像特務還可以留著慢慢地逼供,榨取情報。拖下去,外間知道的人多了,講起來又是愛國的大學生暗殺漢奸,影響不好。
他對戰局並不樂觀。知道他將來怎樣?得一知己,死而無憾。他覺得她的影子會永遠依傍他,安慰他。雖然她恨他,她最後對他的感情強烈到是什麽感情都不相幹了,隻是有感情。他們是原始的獵人與獵物的關係,虎與倀的關係,最終極的占有。她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做為獵人身份出現的佳芝,最後因為愛情的關係,甘心當了獵物。用背叛體現忠誠,以殉難的結局實踐了精神上的追隨。為了一個易先生的那樣的“小”男人,佳芝這樣做到底值不值得?
作家通過佳芝告訴我們,一個女人一旦認定了她的愛情,便會不顧一切,不怕犧牲,不計代價。即使是為了易先生那樣的一個“小人”,佳芝還是義無反顧地英勇獻身了。因為這就是愛,“愛就是不問值不值得。”
也許用三十年的時間去反複修改的一部小說還不足以說明作家本人的人生觀和愛情觀,可是我卻在張愛玲本人的愛情曆程中為這一主題找到了更加有力的佐證。
下麵的一段文字摘自《中美婚戀的性學分析》之賴雅和張愛玲的愛情故事。
1956年,張愛玲在美國麥道偉文藝營邂逅了美國白人作家甫德南·賴雅(Ferdinand Reyher)。
在優雅浪漫的環境和心境中,也許某一種奇特的感應,36歲的張愛玲與65歲的賴雅產生了忘年之戀,後者的女兒與前者年齡相當,也就是說一個可以當另一個的女兒。所有的人都在揣測,當時張愛玲為什麽會嫁一個比她大近30歲的異族長者。他們之間的差異如此之大,年齡、種族、個性、價值觀、出身背景和政治觀點又全然不同。
一個36歲,一個65歲。
一個中國女人,一個美國男人。
一個孤寂封閉,一個交友甚廣。
一個用錢精明,一個出手大方。
一個喜歡大都市的繁鬧,一個喜歡小鄉鎮的恬靜。
一個出身於破落的名門大戶,一個出身於德國中產移民。
一個是非馬克思主義者,一個是馬克思主義者。
“功利主義者”認為,她把賴雅誤認作一個能幫助她打入主流英文文學世界的導師,而並不了解他在文壇上的地位並不高,而且自身的發展都很有限,甚至在走下坡路,不斷為自己的生存而掙紮,很難在事業上有什麽實質的提攜。
“經濟主義者”認為,她孤身一人漂泊異國他鄉,舉目無親,寂寞苦悶,自然需要男人的依靠,而賴雅則是第一個從精神等各方麵關懷她的男性,理所當然就成了她首先擇偶的對象。當時,她在文藝營,雖有免費食宿,卻無點滴薪水,況且隻能停留三個月,今後的去向一片茫然,而她卻沒有清醒地想到,賴雅的經濟十分窘困,有上一頓沒有下一頓,反而後來需要她的倒貼。
而我這個什麽者也不者的人認為,張愛玲的選擇和這些蓋不相關,那完全是出於愛,盡管這樣的愛在別人看來是那麽的不現實不搭調不可思議,可是對作家本人來說,愛根本不需要顧及這些。還是那句話,“愛就是不問值不值得。”事實上,這兩個人的結合,並非是理性邏輯,而是情感“邏輯”展開的結果。
病情好轉的賴雅,來信催她回去,說是在紐約找了一個公寓小套間,她一定會喜歡。此時心力交瘁的她,歸心似箭,再也不能呆下去。在3月16日那天,賴雅寫道“愛玲離港之日”。張愛玲寫信告訴他,3月18日到達。他迫不及待,3月17日就到機場去了一趟。第二天,他又和女兒菲絲在機場,看到久別的愛妻歡喜萬分。
後來,賴雅癱瘓了兩年,大小便失禁,全由張愛玲照料。她為此做出了最大的犧牲,因為對她而言,寫作是最高的追求,而才華全都浪費在護士和保姆的繁忙中。盡管有菲絲的協助,但挽救不了賴雅。賴雅本人也決不願成為愛妻和愛女的包袱。
張愛玲帶著垂死的賴雅為生計到處奔波。那時的賴雅已經隻剩下一把骨頭,也不能怎麽動彈了。1967年,賴雅在張愛玲的身邊走完了他的人生。
這對張愛玲來說,既是解脫,更是損失。
她本來是一個柔弱的女人,為垂死的老人,她奉獻的夠多了,奉獻中最重要的是文學天分的耗盡。但同時,她永遠失去了一個真正愛她、理解她、關懷她的人。”
在張愛玲和賴雅的愛情裏,張愛玲的犧牲歲然不像《色,戒》裏的王佳芝那樣轟轟烈烈,可是本質卻是一樣的,都是為了一個在別人眼裏並不出色甚至很糟糕的男人無怨無悔的付出真愛。
因此我說,讀懂了《色,戒》就讀懂了張愛玲。小說名為《色,戒》,其實與色無關,在《色,戒》裏,作家參透了情,說是色之戒,其實是情之戒,說是情之戒,其實是預言了情之不可戒,即使佳芝那樣聰明的女人也不可戒,因為戒情無異於戒心,戒了心的人如何還能活?戒也是死,不戒也是死,或者這就是女人的宿命吧!
參考文獻:《中美婚戀的性學分析》之賴雅和張愛玲的愛情故事
歡迎你來串門聊天。不過我這兒難得有新篇,不好意思。
原來是以訛傳訛,是她引用的,但她並不認同。真冤枉!
有些女人,確實很功利主義,拿婚姻當交易。但她不是,很多女人都不是。
我特別喜歡平陽這句話:“愛,就是不問值得不值得。” 看過幾篇評論,這篇我最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