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人都有個理由留在那裏。除了我。
我去了香港是因為我在倫敦呆膩了。我在市中心的一所學校教了五年的英語文學。大概是那麽長時間。你可能聽說過我們。聽說過戴安娜王妃綜合男校嗎?沒有?那是倫敦北部的一所學校,就在那裏,有個木工老師把腦袋放到了他自己的老虎鉗裏。當時所有的報紙都報導了這件事情。
如果真的跟學校有關的話,我想學生的父母比他們的孩子更嚇人。在戴安娜王妃學校開放的夜晚,我會發現我站在一幫職業拳擊手麵前,一律的橫眉冷對,身上帶有青色的文身。
而且這僅僅是些母親。
我膩煩了,膩煩,厭倦,膩煩了那些評論千篇一律的開頭,有人會說莫西多是個卑鄙小人。。。厭倦了把《羅密歐與朱麗葉》教給那些孩子,在我們排練莎士比亞場景劇的時候,他們在後麵吹脹一個安全套,惹得哄堂大笑。厭倦了給那些成天把 fuck, fucking, fucked, 掛在嘴上的孩子們講英語的偉大和微妙之出,他們講這些話的時候,就像在漢堡店裏的番茄醬那麽尋常。
然後我就聽說英國公民還可以去香港,並且自動獲得一個為期一年的工作,但是不能再長了。
就在那時候,我有個學生的家長-確切地說,是一個爸爸,夠有意思,一個永遠穿著沙灘裝的男人,甚至在隆冬的時候-在他的胳膊上作了個Great Britain 的文身,而且拚寫錯了。
寫成了 Great Briten, 在一個穿緊身英國國旗T恤,狂躁的公牛犬的形象下麵。
Great Briten.
我的老天爺。
所以我出來了。決定真正的去做一件事情,是最艱難的一步。